第757章 中央集权(中)
作者:秃然好像你   三国:我刘阿斗真不是曹操的种啊最新章节     
    刘禅深知治国理政离不开有活力高素质的官员队伍,于是大力推进官员法的制定工作。

    法规明确规定,除了中央那批特殊的两千石以上的重要官职不受限制外,朝廷其他各级官员的法定退休年龄统一划定为70岁。

    这一举措旨在确保朝堂之上既有经验丰富的老臣出谋划策,又能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保持政权的活力与创新。

    不仅如此,为了进一步优化地方治理结构,保障县级行政区域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发展,刘禅特别关注到县级长官的选任问题。

    他明文规定,凡是年龄超过60岁的官员,原则上不再允许其担任知县或县令等关键职务。

    旨在让更多年富力强、精力充沛且富有朝气的人才走上基层领导岗位。

    更好地服务百姓,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的繁荣进步。

    与此同时,刘禅深刻认识到官员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

    因此着重强调地方官员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推行慎刑之政。

    他在继位初期便曾下诏所有地方官,“今后并须习读法书,庶资从政之方,以副慎刑之意。”

    此外,他还进一步补充规定,如果外放的州县官员在任期结束后回到京城,接受有关法律书籍内容的考核询问。

    倘若有人对相关法律知识全然不知,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相应的惩罚,甚至可能面临降职处分。

    在此之后,刘禅更是高瞻远瞩,开创性地建立起了一套官员通过法律考试来选拔任用的制度。

    这套制度要求长期严格执行下去,成为选拔官员的常态化机制之一。

    不过,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需求以及官员们日常政务繁忙等因素,这种因应现实而设立的法律知识考试。

    相较于那些纯粹以法律专业为主导、专门面向法律人才的官员考核入仕方式而言,其难度相对较低一些。

    但即便如此,它仍然有效地促进了官员们主动去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升整个官僚体系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地方官员的选举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除了必须满足法定年龄等一系列硬性规定之外,还要求候选人德才兼备。

    在刘禅所推行的治国方略中,他倡导外儒内法,将依法治国理念贯穿始终。

    为此,在汉律疏议中有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胆敢贪赃枉法的官员,其所犯下的经济犯罪被统称为“赃罪”,必须受到严厉惩处。

    与此同时,还有一类非职务犯罪则被定义为“私罪”,同样也有细致的处罚条例。

    针对那些犯有严重赃罪和私罪的官员,即使在接受惩处后按照法律条文可以通过正常程序重新获得官职,但也绝不允许他们直接担任诸如亲民官之类的重要职位。

    而且,若是曾经因民事纠纷而受过处分的官员,那么他们这辈子都别想再当上亲民长官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刘禅极力主张废除察举制度,但是走人情举荐为官的风气自古有之,并且将一直持续存在。

    人的名树的影,一个人的名声自然也是任官的重要参考,刘禅当然也认可名声考察的必要性。

    因此,平日里官员们的为官政绩以及在社会上的声望便成为了任命县级长官时不可或缺的参考条件。

    如果某位官员表现不佳,想要得到升迁所需的推荐信恐怕会难如登天。

    刘禅深知要想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控至关重要。

    刘禅通过强化中央对县级领导的任免约束,极大程度强化了朝廷对地方的管理渗透力度。

    在这一政策下,县级长官原则上均需统一由中央选派。

    具体而言,这项工作主要交由吏部四选来负责。

    其任用程序堪称严密且繁杂,每一个环节都经过精心设计,以确保所选官员具备足够的能力和品德胜任相应职务。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对于少数官阶较高的职位,则由丞相府进行特别任命,这种方式被称为“堂除”。

    如此一来,可以更好地选拔出那些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高级人才担任关键岗位。

    这些任官原则的实施,无疑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

    首先,它显著提高了行政效率,让各级政府部门能够更加高效地运转。

    其次,由于选拔过程的严谨性,大大降低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几率,保障了政治环境的清明公正。

    而且朝廷还充分发挥因地制宜的举措,将国内的县级区划按照地域差别、辖区大小、人口和财政收入多少、军事防御和司法事务管理的难易程度等,分为十个等级。

    不同级别的县所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各不相同。

    因此,针对其所任命的长官,所要求的条件和给予的待遇自然也就有着明显的区别。

    例如像长安、雒阳、成都这类重要地区的县令一职,往往需要高配。

    通常情况下,都是安排挂职中央两千石的高官前往担任当地知县。

    挂中央官职,是为了表示朝廷对县级长官的重视,提高县官的行政地位,增加其事权。

    不过目前这样的操作还只是刘禅偶尔为之的特例,并没有直接全面铺开完全建立京朝官带着中央机构职事官本阶官出任知县的制度。

    他没有采取一步到位的做法,这里面的因素有很多,如财政、官职设置、科举士人数量等。

    总之,这件事需要小火慢炖。

    除此之外,刘禅更是巧妙地在不知不觉间营造出一种氛围和趋势。

    便是将担任县级长官一职视为朝廷官员得以升迁的必经之道。

    就拿此前的例子来说吧,刘禅曾经派遣关平和张苞去分别担任知县。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砺与成长,如今这两人已经摇身一变,分别担任征虏将军、讨虏将军奉命出征去了。

    而在他们之后,李遗和向宠顺利地接替了关平和张苞空出来的知县之位。

    而且他们几人实际上都属于在中央挂职后前往地方任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