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太丑了
作者:90后不想结婚   我爹是奸臣最新章节     
    “看吧,有什么好看的,你说说看,这么简陋,能有什么秘密?”
    方孟毫无顾忌的推开房门。
    苏静舟赞同的点点头:“还真是挺简陋的。”
    “这是书房,除了笔墨纸砚还有书籍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这下看完了,可以走了吧。”
    苏静舟转生正欲离去,忽然眼角的余光看到散落在书桌上的纸张,她将其拿了起来,念道:“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她生在官宦之家,自小就识文断字,闲暇之时,也会作些诗词文章,但她的才华有限,曾被父亲苏天意取笑过在这方面并无天分。
    但看得多,欣赏能力自然也就上来了,只凭这几句,她就能断定,方孟定然是才华横溢得大才子。
    “你写的?”
    方孟瞟了一眼,随口道:“抄的。”
    他说的没错,《陋室铭》是老刘的代表作,他可不就是抄的,虽然在这个世界,他也可以说是他的原创,但是个人都要脸,方孟也不例外,他的脸皮还没那么厚。
    “抄谁的?”
    “刘禹锡的。”
    苏静舟思虑良久,最终摇摇头:“没听说过。”
    随后,她又发现桌面上还有其他的手稿,随手又拿起一张:“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苏静舟好像碰见了什么至宝,美眸铮亮,道:“又是抄的?”
    “是抄的。”
    方孟如实交代。
    但他如此坦荡的神情,落在苏静舟的眼里,却是自信十足的表现。
    如果说前一篇文章方孟说是抄的,她还有所怀疑,但第二首诗只是一眼,她就能确定,这定是千古名篇,可以流传千古的诗作,她读过的诗书不在少数,不可能错过如此惊才绝艳的五言绝句。
    接下来还有三张。
    方孟不耐烦了:“喂,你有完没完啊,在我这里乱翻,一点礼貌都不懂。”
    “不急,”苏静舟笑道。
    若是平时,她绝对不会如此无礼,她毕竟是苏天意亲自培养起来的大家闺秀,礼节早已刻在了骨子里,但此刻,她实在顾不得失礼了,因为她发现了一座宝藏,她迫不及待想看看宝藏里面到底藏着些什么。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荫爱水照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又是一篇七言绝句,短短四句,就将如此层次丰富、事物繁多的画面诠释出来,简直让她惊为天人,再加上新颖的想象和拟人的作诗手法,就像是一道电流穿过她的脑海,她只有一个想法:原来作诗也能这样作。
    “戍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苏静舟喃喃自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一旁不耐烦的方孟忽然感觉这丫头的语气好像不太对,他歪着头看过去,不过因为角度不对,他又调整了一下脑袋,都快成歪头龙王了,最后才看到原本一直嘴角含着淡笑的苏静舟此时已经落下了小珍珠。
    我去,不是吧,这么感性吗?
    看诗都能看哭?
    怪不得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这说哭就哭的本事,男人也学不来啊。
    方孟毕竟不是渣男,当然,他也没渣过谁。
    见苏静舟泪如雨下,他也不再驱赶于她。
    他只得随手拿起一张纸递给她;“行行行,你待着吧,愿意待多久就待多久,就是别哭了,擦擦眼泪。”
    苏静舟条件反射的接过纸张,正要擦拭,忽然反应过来,将纸张好好地平铺在桌案上:“这是上好的五云纸,一贯才能买得五十张,金贵的很,我父亲平时都舍不得用,你给我擦眼泪多浪费。”
    方孟随意道:“浪费什么,我爹是谁你难道忘了?这些年他贪了不少钱,他死了之后,就全是我的了,那么多钱我三辈子都用不完,一张纸而已,浪费不了。”
    “公子慎言,哪有咒自己父亲的。”
    “没事了?没事了我就给你把云儿找来。”
    苏静舟问道:“这些都是你作的?”
    “我不是说了吗,都是抄的,我哪有这个本事。”
    方孟越是如此坦诚,苏静舟就越发肯定,这些能流传千古的诗句绝对是出自他的手。
    不然得话,谁会抄袭的如此理直气壮,没有丝毫的愧色?
    想起外面对方孟的评价,除了一个奸臣之子外,并没有什么好话。
    没想到,他浮夸的表面下,竟然深藏着如此惊人的一面。
    “就算是你抄的吧,我可以拿来誊写一遍吗?”
    “为什么?”方孟不解:“你要看随时过来看就是了,没必要自己动手。”
    方孟纯属是心里没点逼数了。
    苏静舟直言不讳道:“因为你的字太……丑了,我怕我感悟诗句的时候,会受到影响。”
    擦。
    那么一瞬间,方孟有一种打人的冲动。
    但是想到老爹的叮嘱,还是忍了下来。
    竹笋炒肉不好受啊。
    他活这么多年,也没听说过字丑能影响人的情绪的,真是矫情。
    “你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苏静舟喜笑颜开:“多谢。”
    这女人的脸,真是说变就变,刚才还哭的梨花带雨呢,现在又语笑嫣然,比三月的天气变得还快,情绪太不稳定了。
    以后没事还是离她远点比较好。
    免得缠上自己。
    不过,此时的他忽然有了练字的冲动。
    毕竟被漂亮小妹妹这么挖苦,他心里其实也不好受,感觉受到了羞辱一般。
    并且在古代,有一手漂亮的书法,不管在哪都是加分项,这也算是文人的立身之本。
    古代还是挺流行以字识人的,什么品德、心境等,他们坚信都能从字里行间看出端倪,当然,方孟绝对不信。
    但这些也不是无迹可寻,品德方孟是看不出来,但能看出写字时候的心情,还是有根据的。
    不然那么多江湖术士为何一算一个准?
    凭的就是这一点。
    这也让方孟找到了一个目标。
    那么,模仿谁的字体呢?
    颜筋柳骨?
    他可没那个天分。
    草书?
    张旭的那种鬼画符似的草书他真的敬谢不敏,估计过两天之后,自己写的什么字都不知道。
    行书?
    书圣的书法,啧啧,还是算了,他怕自己的信心会受到打击。
    楷书?隶书?宋体?
    唉?
    宋体!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那个被称为艺术帝王的男人。
    那个被评为‘诸事皆能,唯独不能为君’的伟大艺术家——宋徽宗。
    没错,就是‘瘦金体’。
    有人说瘦金体很难学,因为它运笔要快,笔迹瘦劲爽利,侧锋如竹兰,同时还需要一定的艺术涵养,和平稳的心境。
    但对于方孟来说,貌似并不需要从头再来,因为他以前就学过。
    其中精要,他现在还记忆犹新。
    相比其他书法,这算是捷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