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骊刻苦修炼木系法术,以期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虽然过程还算顺利,但他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
在炼气期,修士主要的斗法手段是五行法术,修士虽然也使用法器,但法器主要是用于更好地施展五行法术,而不是单独发挥作用的。
作为众多法器中最重要的本命法器,一般都是选择与修士自身灵根属性相一致的法器,这样才更有利于法器辅助修士施展法术。
鹿骊自身是木灵根属性,他修炼的当然是木系法术,而他的本命法器以及他经常使用的法器,血兰刀和晓冥镘都应该是木属性法器才对。
只有这样,鹿骊才能借助这两样法器将木系法术发挥到最佳。
因为在炼气期,修士对天地灵气的感悟和沟通能力还是很差的,要想运用天地灵气来施展各种五行法术,必须借助法器。
所以,修士所选的本命法器,其灵气属性必须与修士的灵根属性是一致的。
可是鹿骊在选择本命法器的时候,因为太过匆忙,竟然没有去检查血兰刀的五行属性。而根据血兰刀的锋利程度来看,它很有可能是金属性,不会是木属性。
现在鹿骊施展木系法术这么顺利,因为这里是树林,木灵气还算可以。如果到了河流中,大漠等木灵气并不是很充沛的地方,再来施展木系法术,那非得完全借助木属性法器才行,可是自己的本命法器却是金属性的,这还怎么玩?
现在血兰刀还被黄药士强取了过去,鹿骊真的开始慎重考虑,自己是不是要换掉本命法器?
但在修仙界,修士改换自己的本命法器,从来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这下,鹿骊十分为难,进退维谷了。
不得已,他又去找喜鹊先生。
喜鹊先生虽然住在鸟巢一样的房屋中,但环境却是非常幽雅。
空山寂寂,树木葱翠,白云缭绕,仙气十足。
鹿骊每次到这里的时候,都有一种成仙的
感觉。
不过很煞风景的是,看到有人过来,那只乌鸦就“呱呱”叫了起来,非常难听。
不过那乌鸦却是喜鹊先生的管家一般,喜鹊先生听到乌鸦的叫声,从鸟巢中探出头来,看见是鹿骊,亲切地喊道:“是门主啊,上来吧。”
鸟巢的树上有一根绳梯,鹿骊就拉着绳梯上了鸟巢。
以鹿骊此时的修为,不论是用世俗的轻功,还是修仙界的轻身法,他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上了鸟巢,到为了表示对喜鹊先生的尊重,他还是从绳梯上上去。
虽然从外面看起来,喜鹊先生的住所象一个巨大的鸟巢,但是里面还是很宽敞清爽的,书房,客厅,起居室,都分得很清楚。
鹿骊在楠木椅子上坐定,接过喜鹊先生递过来的古藤茶杯,就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困惑给说了出来。
“我当时也太心急了,在很匆忙的情况下,没有查看血兰刀的五行属性,就选定它做本命法器。现在又到了黄药士手中,我真的很想重新换一把本命法器。”鹿骊很苦恼。
看到鹿骊如此烦恼,喜鹊先生笑道:“其实这个问题主要还怪我。在你选择本命法器之前,我应该给你提个醒的。不过你也不用太纠结这个问题,你担心的这个情况,在低阶修士中是存在的,特别是在炼气期,是这样,法器的作用主要是辅助修士施展法术的。但等修为提升后,这些问题都不存在了。高阶修士施展法术凭借的是自身的修为和法力,并不是法器法宝。至于黄药士,你放心,他现在还不敢对你动手。”
听了喜鹊先生的解释,鹿骊才开始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回到住所开始专心修炼。
通过与血兰刀的心神联系,鹿骊感觉到,血兰刀并没有什么往坏的方面变化,看来,喜鹊先生并没有说错,黄药士拿了他的本命法器过去,应该没有动什么坏心思。
鹿骊没有了牵挂,继续专心修炼,不但修
炼法术,还要争取早日突破第六层。
长春谷,长春堂,后堂。
长春堂是整个六玄门门人最少的堂口,后堂更幽静。
在后堂一所更隐秘的密室中。
黄药士正端坐在蒲团上,在他面前,悬空漂浮着两个红色的物事,正是鹿骊那已经断了的本命法器血兰刀。
黄药士凝望着血兰刀,双目中流露出一股贪婪的炽热。
他双手掐诀,正要往血兰刀上打法诀。
“你干什么?”忽然一道嗓音非常难听的声音突兀地响起。
黄药士吃了一惊,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抬头一看,一个黑衣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面前。
那人正是乌大夫,一脸阴沉。
黄药士赶忙站起身来,连忙道:“我在给那个小鬼修补本命法器,主人。”
他说话时态度非常恭敬,微微鞠着身子。
此时两人的关系要是被其他人看到,绝对要吃惊不小。
在六玄门中,乌大夫是回春堂堂主,黄药士是长春堂堂主,应该是平等的。
可是私下里,黄药士却恭敬到如此程度,还称乌大夫为主人!
要知道,黄药士可是筑基期修士。
乌大夫却没有因为黄药士对他如此恭敬就给他好脸色,而是哼了一声,道:“你当我是傻子吗?你这明明是在施展天吸神功,还骗我说是修补本命法器!”
黄药士一脸狼狈。
乌大夫缓缓道:“上次我说过,天吸神功可以通过修士的本命法器吸收他的法力。可是你这么猴急干嘛?鹿骊能有多大的修为?你就是把他修为全部吸收过来,有多大作用?我跟你说过不止一次了,鹿骊这小子我不和你抢,等他修为高些,你再用天吸神功吸光他的法力,我要的只是他的尸体!而且你这么不小心,会惊动喜鹊那老家伙的!”
黄药士谄媚地道:“主人,以你现在的修为,难道你还怕他?不如直接灭了他,那时不要说六玄门,就是整个大晋,还是你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