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的难民经过几个月的消化,已经都安稳了下来,但其他地方却开始有了兵灾,一些地方被流寇洗劫,兵祸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
这些原本是苦命人的百姓,到了此刻也已经成了灾难的一种。
江湖中还有一些武者不知道是打着什么主意,也加入了这些起义当中。
各地都出现了许多的义军,有大有小,竟有一种烽火燎原的感觉,原本强盛的国家一时间有了末世王朝的迹象。
扬州朋来楼,林青云宴请无胜大和尚,只有他们两人,正如她说过的那样,用的是最好的酒招待他,上好的杜康酒,在如今,一坛子就要五十两银子。
“洒家下山以来,你是洒家最佩服的人,我看你也不喜欢拘束,为何要困在这扬州一个地方,这里虽然繁华,可待久了着实也没什么鸟意思。”
无胜和尚粗着嗓子说着,强壮凶悍的样子让酒楼里的江湖人频频侧目,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这么一个酒肉和尚。
“我拜故友所托,要照顾好她的一对孩子,如今孩子还未羽翼丰满,脱不身的。”林青云飒然一笑,见他用碗喝酒太麻烦,索性将一坛子酒摆在他手边。
“你这个人,洒家是真佩服,那些什么有情有义的大侠我也没听说有几个可以比得上你的,罢了,我是要去别处看看,以后我们还能江湖再见,听说南疆那里妖孽奇多,还有造反的义军,洒家便要去瞧瞧去。”
这大和尚满脑子的暴力想法,这些日子听说有人造反,兴冲冲的想着要去当一个大将军。
林青云倒也不怀疑他的实力,无胜一身的横练武功,上了战场,再披一身重甲,那简直就是万事莫当之勇,这样的实力,去那些造反的军队里很快就可以混出头来。
“你这嘴巴还是严实点的好,招来监武司的人,你这颗和尚头怕是不保。”林青云摇了摇头,对他的肆无忌惮劝戒道。
“怕什么,那什么监武司洒家还没见识过,难不成还能比你强?”无胜大和尚不以为意,迄今为止,他只在林青云手下败过,并不觉得天底下都是如林青云这般厉害的高手。
“如果是我遇到监武司的老宗师可能还会留个全尸,你的横练功夫在宗师的手下,就和以卵击石一样,更何况,监武司中我虽没有见过的和你一样的高手,可只比你稍差一些的数不胜数,磨也磨死你。”
当初林青云能一路顺利逃亡,那是几乎难以复制的事例,不是所有人都有她当初的那些机缘的,武功上林青云没有短板,内力,招式,轻功,但凡她当初有一处是弱点,都不可能逃到扬州来。
听出了林青云对监武司的看重,大和尚也收起了心中的小觑之心,他只是莽,但并不是傻,连林青云都觉得他不是监武司的对手,那他还是小心为好。
“我过些日子可能也会带着亲朋好友去往别处,兵祸四起,我没有参与进去的想法。”林青云语气沉静,这个打算并不算杞人忧天。
一旦打起仗来,没有十几年的时间很难平定下来,从古至今,便有贫民百姓为了躲避兵祸而逃入深山的例子,虽然可能生活不便,可活下来的可能大大增加。
即便是豪门大户也不一定就安全,否则就不会有那句“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了。
“哈哈,林青云,你说是这么说,可洒家有预感,你我终会在江湖再见的,总之,今天过后,便分道扬镳,有缘再见!”无胜和尚心中也有些萧瑟,这种感觉他曾在离开长大的寺院时有过。
他们二人,因为纷争结识,一路杀贼,到如今也不过相处三个月,可却已经觉得对方都有可取之处,值得敬佩的地方,就此要分别,确实遗憾。
不过,好侠儿不被这些情绪左右,天高路远,他日别处相逢,又该是一件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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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姨,我们这是要去哪?”
“去魔云山。”
“魔云山,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魔教的人住的地方,为了躲避兵祸,我们就只好和他们借一块地方了。”
一队马车上,林青云懒洋洋却又耐心的解释着李定麟的问题。
在经过前一阵子的杀贼之举后,她就又恢复了平日里懒懒散散的样子,或许是这次一松一弛刺激的好,她隐隐感觉自己离宗师之境只差一点点的距离。
就像是一个气泡,随时可能噗的一下爆开,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宗师了。
所以,在说要带着人躲避兵祸的时候,老总管霸气的选择了魔云山,她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
她这说不准走在路上就成为宗师了,到时候两个宗师上魔云山,就是魔教教主都得吃这个哑巴亏。
这就像是独孤求败带着风清扬上黑木崖一样,东方不败也没辙啊......
她们这一队人,带着乔鱼夫妻,明妙矜和周媚娘就不用说了,原本林青云的那些丫鬟,除了家里有牵挂,不舍的离开家人的,剩下的丫鬟都愿意跟着林青云,还有的就是林青云之前屠戮山贼水寇时救出的那些无处可去的女子。
这下好了,索性都带上,到了新的地方,重新安顿,也省了在扬州买房子的钱了。
小黑子在颠簸的马车上睡不着,不高兴的甩着尾巴,抖了抖耳朵,引得麒麟兄妹哈哈一笑,都将脸埋进它厚实的皮毛里一阵杵动。
如今的它样貌大变,和以前胖乎乎的样子不同,此时的小黑子身形匀称,可以说是强壮,最主要的就是这家伙体型长大了一倍多,看着像是一只猞猁一样。
这无疑就是吃了当初那颗仙草带来的影响,林青云怀疑这家伙已经正式开始往妖孽的样子进化了,只是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要是能长到老虎那么大,那可真是一个绝佳的睡觉抱枕,尤其古代冬天寒冷,冬日晚上有这家伙,不知道多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