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离开的呼格吉勒图,虽然是走了,但心里仍然是七上八下的,有点不太放心。
他觉得女厕所里肯定是出事了,所以买完泡泡糖回了车间之后,就把闫峰叫了出来。
两人走到车间外面,呼格吉勒图告诉闫峰:“我刚才出去买东西,路过公厕的时候,听见女厕所里有个女的喊救命,我觉得里面可能出事了,要不咱俩一起去看看吧,我一个人不敢。”
闫峰不太想管闲事,他想了想说道:“算了吧,那是女厕所,你万一听错了,进去之后发现没啥事,再被别人碰见,说咱俩耍流氓怎么办。”
呼格吉勒图说道:“没事,就算是有人看见,咱俩到时候跑出来就行,反正天这么黑,也看不清是谁。”
在呼格吉勒图的坚持下,闫峰没办法,就跟着他一起去了。
到了公厕旁边,两人没敢进去,在外面等了一会,正好有两个老太太过来上厕所,他俩就想看看老太太进去是什么反应。
可是几分钟之后,两个老太太出来了,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其实主要是因为厕所里没有灯,两个老太太眼神也不太好,就没有发现尸体。
可是呼格吉勒图还是不放心:“既然人已经出来了,里面也没有人了,咱俩进去看一眼吧。”
闫峰想了一下,也同意了,两人便一前一后走到了女厕所门口,而且还在门口喊了几声:“里面有没有人,没人我们就进去了,别说我们耍流氓。”
两人等了一会,看里面没什么动静,就走了进去,打开打火机一照,结果一眼就看到最里面蹲位的隔墙上,有一个女人下身赤裸着,仰面躺在上边。
呼格吉勒图壮着胆子,走上去摸了一下,发现人已经凉了,两人吓的转身就跑出了女厕所。
冷静了一会之后,呼格吉勒图对闫峰说:“不行,出人命了,咱们得赶紧报案去。”
可闫峰却有点犹豫:“算了吧,咱们没必要管这闲事,跟咱们又没啥关系,报啥案啊。”
呼格吉勒图不同意,坚决要去报案,闫峰也没再坚持,两人随后就到了不远处胡同口的一个治安亭,把这件事报告给了警察。
两人报案之后,呼格吉勒图拉着警察去现场查看情况,他告诉闫峰:“你回去帮我请个假,我在这里配合警察。”
随后闫峰就回到烟厂,给呼格吉勒图请了假,之后也没有再回来。
但当天晚上十点多钟,警察来到烟厂,把闫峰也喊了出来,两人随后被带到新城区公安分局进行询问。
当年新城分局的局长冯志明,和两个人聊了几句之后,就想当然的产生了怀疑。
这两个小子怎么可能知道女厕所里有尸体?这太值得怀疑了,里面肯定有问题,估计他们是想来个灯下黑,玩贼喊捉贼的把戏。
于是冯志明马上加大审讯力度,必须从这两个小子嘴里挖出整个作案过程。
两人没干过这事,肯定不会承认,打死也不肯招,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
随后冯志明通过两人的证词判断,闫峰应该没什么事,这事肯定是呼格吉勒图一个人去买泡泡糖的时候干的,然后他又回去找闫峰做掩护,一起来报的案。
接下来必然是上了各种手段,两天之后,呼格吉勒图承认了自己有罪,对小杨动了手。
一直到五月七号,此案被移交检察院之后,呼格吉勒图第一次翻供,说自己是无辜的,他在申述材料中,讲述了警方对其使用特殊手段,逼迫自己承认罪行。
但是在5月25号法院开庭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呼格吉勒图又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从案发之日起,一直到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的这61天的时间里,他一共有14次审讯记录,其中在十一份笔录中,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只有三次做了无罪陈述。
可是在呼格吉勒图认罪的笔录中,有很多内容,是和现场情况以及尸检报告有冲突的。
比如呼格吉勒图的口供中供诉:受害人说普通话,身高在1米6到1米65之间,发型是长发直发,上衣没穿外套,只穿了一件毛衣,这些内容均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警方这边判定呼格吉勒图有罪的理由,除了他的口供之外,还有呼格吉勒图的指甲缝里,提取到了受害人的血迹,但事实上,仅有一张血型一致的检测报告。
呼格吉勒图的律师是这样说的:“相同血型的人有很多,这个案子里,可能恰巧受害人的血型,和呼格吉勒图指甲缝里提取到的血液是同一血型,或者受害人在查看尸体时,不小心沾上了受害人的血液,并不能做为定罪证据。”
由于当年只有公安部有做dNA鉴定的设备,地方上如果要做鉴定,是需要排队的,本案并没有申请dNA鉴定,律师的辩护内容,也未被采纳。
呼格吉勒图冤案,之所以日后在公安部内部引起了巨大震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年这些办案人员完全就是胡来。
光靠呼格吉勒图的口供,显然不能坐实他的罪名,证人的口供也非常重要。
随后警方开始对闫峰进行询问:“你俩平时关系是不是挺好的,呼格吉勒图是不是经常看黄色录像?
闫峰不太明白,只是如实回答:“没有啊,至少我没听他说过。”
不过警方并不买账,反复询问这个问题,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你不说是不行的,这事肯定有。
闫峰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违心的承认:“有一次呼格吉勒图和我说过黄色笑话。”
警方很满意,这就对上了,这就是呼格吉勒图的犯罪动机,这小子就是凶手,肯定错不了。
1996年5月23号,法院一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随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法院从轻处理为由,提出了上诉。
6月5号,法院驳回呼格吉勒图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号早晨,呼格吉勒图吃完了人生中最后一顿饱饭,被拉到了乌兰恰特参加公审大会,当天10点钟,被拉到刑场,执行了枪决。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所谓的杀人凶手被绳之以法,警方破案神速,所有人皆大欢喜,参与这个案子的所有人员,该表彰的表彰,该升官的升官。
就连呼格吉勒图最好的朋友闫峰,通过当地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也相信了他就是凶手,呼格吉勒图的家人也因为此事,受到了极大的鄙视,承受着不该承受的社会舆论压力。
但此时的真凶赵志红却活的很滋润,他杀死小杨姑娘之后,提心吊胆了好几天,生怕警察会查到自己头上。
但是没过多久,赵志红就在4月20号的报纸上,看到了这起案件凶手被抓的消息,他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心里突然明白了,原来这件事是有了替罪羊。
赵志红高兴坏了,当他知道替罪羊已经被枪毙了之后,就彻底的放下心来,既然强奸杀人都没事,那就必须接着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