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仁做完这个案子之后,连夜拦了一辆秦皇岛去北京的长途大巴车,去了首都北京。
到了北京之后,王福仁还是不敢住旅店,而且北京太大了,他甚至连城区都不敢进。
王福仁在通州八里庄附近,找了一个立交桥,他发现这地方不错,遮风挡雨又没人管,于是就在桥下安顿了下来。
混了几天之后,王福仁算是把北京的情况摸清楚了,他觉得这里挺安全,因为没有看到自己的通缉令。
王福仁挺得意,开始规划起了自己之后的人生,如果再继续这样干下去,早晚有一天会被抓住。
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自己之前的想法,做一次大案,拿到足够多的钱,然后远走高飞,从此隐姓埋名,彻底的金盆洗手。
王福仁觉得北京的有钱人肯定多,自己如果能在这绑一个有钱人,说不定一次就能发大财。
打定主意之后,王福仁终于鼓足了勇气,买了一张公交车票,正式进入了北京城区。
王福仁来到了东便门附近,找了个立交桥下安顿了下来,这地方一方面是安全,另外还能认识形形色色的人。
没多长时间,王福仁就认识了一个叫周雄杰的人,比他小9岁。
这小子是湖南省湘乡市茅田乡人,两人认识之后,王福仁还是老一套,吃饭喝酒买烟,两个人聊的很愉快。
随后王福仁又带他去了商场,花170块钱,给他买了一双新皮鞋,周雄杰当场就被感动的痛哭流涕,就差跪下来叫爹了。
王福仁见时机成熟,马上就摊牌了:“走啊兄弟,哥带你干大事去。”
接下来王福仁把自己这几天设计的宏伟蓝图,向周雄杰全盘托出。
周雄杰在王福仁的忽悠下,决定拼一把,好了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7月30号,两人来到东直门立交桥下面,找人买了两张假身份证,然后便开始踩点寻找目标。
可是一天的时间下来,发现根本行不通,北京这边的警察和巡逻车实在是太多了,抢倒是容易,但想要顺利脱身的话,可以说一点机会都没有。
两人随后放弃了在城里作案的想法,想出城去找找机会。
8月2号,两人坐着公交车来到了平谷县,王福仁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奔着加油站下手。
这里钱虽然不是很多,但主要是轻车熟路,而且身上的钱不多了,再没有进账,就得饿肚子了。
目标降下来之后,两人很快就盯上了一个加油站,但是一直没机会下手,因为北京人多车多,总有人进进出出加油,无奈只能放弃了。
两人找地方睡了一觉,醒来之后觉得这地方不行,还得换个地方碰碰运气。
8月3号下午,两人坐公交车来到了顺义,这次的目标又降低了,还是去抢出租车吧,这个更容易成功。
但是他俩没着急下手,打算先休息一天,第二天再说,于是就来到了中铁十六局北侧路边的草坪上,躺在上边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到了8月4号凌晨两点多,过来了一辆巡逻车,车上的警察看到两个人躺在草坪上,而且旁边还放着一个灰色的提包,估计有点问题,于是便过来想检查一下情况。
几个警察过去就把两人叫了起来:“醒一醒,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
其中一个警察伸手就把包捡了起来,结果打开一看,里面有一把自制手枪。
因为包放在周雄杰旁边,几个警察赶紧上去把周雄杰按住了。
王福仁趁此机会撒腿就跑,两个警察赶紧追了上去。
结果跑了一会,王福仁就觉得不行,后面的警察体力太好了,自己又饿了一天,压根就甩不掉。
没别的办法,只能拼命了,随后王福仁掏出自己身上那把钢珠枪,转身对着身后就开了一枪。
后面那个警察见他掏枪了,一下就扑了上去,王福仁这枪虽然擦破了他的大腿,但与此同时,王福仁也被警察紧紧的按在了地上。
警察把王福仁带回去一审,这才知道抓住了一条大鱼,这小子居然在辽宁做了这么多案子,没想到跑到北京被我们抓了,一等功就这么送上门了。
8月7号,王福仁被押回锦州,最终经过核实,他们团伙一共作案189起,其中杀死18人,重伤13人,累计涉案金额51.7万。
由于这些案件需要逐一落实,一直到了2001年4月24号,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才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子足足审理了三天,4月27号上午,法院一审判决王福仁、修宝昌、高玉晨、杨光、史正义、戴祥跃、王鑫七人死刑,吴世奎由于没有参与杀人案,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1年5月20号,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大会结束之后,七个人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王福仁之所以走上了这条路,除了自身原因之外,家庭和婚姻对他的影响也很大,最终让他的犯罪升级,把自己的人生,彻底走到了绝路上。
王福仁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坑邻居的一把好手,他这几个同伙里,大部分都是他的邻居,也正是因为足够熟悉,他才一次次成功的把人拉下水。
其实归根到底,还是交友圈子的问题,有着相同追求和想法的人,才会慢慢凑到一起,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话不是没有道理。
在庭审现场,有几个邻居的家属,当庭开始骂街:“王福仁你这个狗东西,都是你带着他们走上了绝路!”
说实话,这些人入伙,并不是王福仁拿枪逼着的,当初分钱的时候,大家都挺高兴,现在出事了,就开始怨天尤人了。
当然这种端起碗来叫爹,放下筷子骂娘的行为,也完全配的上这伙人,唯利是图,胆大包天,这两个条件但凡缺一个,也不会跟着王福仁去找死,最终落一个这样的下场,只能说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