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建立民主同盟,独裁开始
作者:乘阳   抗战:一不小心原来自己才是列强最新章节     
    “怎么?”
    “有意见吗?”
    林锋冷冷的盯着会议室里所有的人,他们大气不敢喘,只觉得这男人的眼神太吓人了。
    就像是被野兽盯上了似的。
    “没有!”
    所有人异口同声。
    林锋满意的点头,然后把目光投向坐在自己左侧陈三元,“三元,民主同盟的事情,这几天你跟我一块整理出来。”
    陈三元愣了一瞬间,才反应过来,立马站起身,“是,老板。”
    ……
    深夜,林锋并和陈三元一起商量民主同盟建立的事情。
    “三元,越南的情况你也知道,他们的语言、文字、文化、宗教跟我们不一样。”
    “所以,我们不能把我们的那一套搬到越南来用。”
    “民主同盟,必须从实际出发,以越南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
    林锋缓缓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
    “老板,这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陈三元点点头,他虽然是个粗人,却也清楚,一个组织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一个组织去约束那些越南人,随着加入的人越来越多,恐怕会更难管制。
    两人商讨到凌晨两点左右,终于把大致的民主同盟框架给整理出来。
    总共分为五部分:
    一、民主同盟入会要求。
    二、会纪。
    三、会员行为守则。
    四、会员权力与义务。
    五、组织与机构。
    会规的具体内容,两人打算明天再做整理,他们得先休息一会。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林锋和陈三元两人继续着手会规的具体内容。
    陈三元负责民主同盟入会要求和会纪。
    林锋负责会员行为守则、会员权力与义务、组织与机构。
    两人分工合作,效率很快,不到半天,民主同盟的具体内容便整理完毕。
    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成立于1941年(民国三十年),2月14日。
    一、民主同盟入会要求:
    (1)拥护会纪、执行民主同盟的决议和命令、忠于民主同盟和人民、努力学习、遵守纪律、执行命令、坚决完成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2)必须有会员作为介绍人,在会旗下庄严宣誓,不得泄露会务、军事、政治、经济情报,严格保守纪律。
    (3)民主同盟的命令大于一切,必须执行上级的命令,保守民主同盟的秘密,爱护民主同盟的财物,积极完成民主同盟的任务。
    (4)必须会华夏语。
    (5)必须具备牺牲精神,不怕流血、不怕牺牲、不怕困难、不怕威胁。
    二、会纪:
    (1)不得背叛国家,不得背叛人民,不得背叛民主同盟。
    (2)不得背叛、隐瞒党,不得叛变,不得泄露秘密,不得搞小帮派,不得拉帮结派。
    (3)不得接受敌特组织资助,不得叛国,不得卖国,不得损害民主同盟和人民的利益。
    (4)不得泄露会内机密,不得破坏团结和分裂,不得损害民主同盟的团结和统一。
    (5)级终生永久常任内阁会员的命令大于一切,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会员行为守则: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民主同盟。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执行命令,互帮互助。
    2、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保守秘密,维护团结。
    3、不畏艰险,不怕牺牲,英勇顽强,战斗到底。
    4、忠于信仰,严守纪律,顾全大局,团结同志。
    5、积极工作,努力学习,勤俭节约,文明礼貌。
    四、会员权力与义务:
    会员有以下权力:
    (1)参加民主同盟活动。
    (2)阅读民主同盟文件,接受民主同盟教育。
    (3)参加民主同盟会议,对民主同盟工作提出建议、批评,监督民主同盟干部,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向民主同盟推荐重要干部人选和向民主同盟反映情况。
    (5)对民主同盟不负责干部有检举、控告、申诉权。
    (6)有权按照会章的规定,获得和使用民主同盟财产的权利。
    (7)入会自由,退会必须经过批准。
    (8)行使民主同盟赋予的权利。
    五、组织与机构:
    (1)最高领导人是民主同盟会长,在内阁,拥有一票否决权、一票通过通过权。
    (2)会长拥有以下权利:
    一、代表民主同盟,在民主同盟内拥有最高权力;
    二、决定、发布政令、命令和指示。
    三、决定、召集、延缓、解散民主同盟全国代表大会。
    四、任免民主同盟内的一切
    (3)民主同盟下设副会长一名。
    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处理一切事务。
    副会长拥有以下权利:
    一、代表民主同盟,处理会长不在期间的日常一切事务。
    二、全权处理会长不在期间的工作,但重大事件必须向会长汇报。
    三、召开大会,决定、传达上级的命令。
    四、决定、召集、延缓、解散民主同盟全国代表大会。
    五、向会长汇报工作。
    (4)民主同盟会员等级:
    第一级普通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村长。
    第二级初级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镇长。
    第三级中级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县长。
    第四级高级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县级市市长。
    第五级资深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市辖区区长。
    第六级核心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地级市市长。
    第七级首席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省长。
    第八级实习常任内阁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国家二把手,进入内阁,没有投票权。
    第九级高级常任内阁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国家一把手,进入内阁,拥有投票权。
    第十级首席常任内阁会员:可担任民主同盟所控制领土的军队、警察、官员等职务,最高国家一把手,进入内阁,拥有投票权,拥有罢免一个国家领导人的权利。
    第十一级终生永久常任内阁会员:拥有会内一切权利,可罢免任何人,此称呼只属于林锋。(可以传给任何一个人,不需要经过他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