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骨刀,你和他一起看着老板娘,胆敢反抗,就地击毙。”
叶枫一指站在剔骨刀身边的小警察,平静的说了一句,语气却异常冰冷。
“是!”
剔骨刀没有半点儿迟疑,直接扯出了别在腰上的54手枪,哗啦一声拉动套筒。
“我们上!”
叶枫把皮夹克穿在身上,右手拎着FN57手枪,戴着防毒面具和夜视仪,一声令下,伸手打开了房门。
“断电!”
虎王握着对讲机下了命令,几乎是瞬间,他的话音刚落,整个旅馆的灯全灭,所有房间内一片漆黑。
叶枫走在最前面,左手是虎王,右手是魏坤,三个人一身的装备,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走廊里。
一阵密密麻麻的脚步声响起,身边的楼梯传来震动,叶枫歪头看去,就看到戴着面罩,穿着便服的一个人冲了上来。
是流氓,他一手抓着楼梯的扶手,一手拎着一支mp7冲锋枪,疯狂的朝楼上跑着,当他上了二楼,正好赶上叶枫三个人。
流氓双手握枪,枪口朝下,非常自然的挡在了叶枫的左前方,脚步没停,继续朝着东侧的房间走去。
又一阵脚步声传来,一群身穿迷彩服,同样全副武装,带着防毒面罩的军人拎着长枪短炮冲了上来,是东北虎小队,他们紧贴着走廊的左右两侧,踩着小碎步向前快速移动。
当走到东侧门口时,叶枫停下,身后的虎王一挥手,连话都没说,一旁穿着迷彩服的军人拎着一个破门锤就走了过来,另外两个举着折叠式防爆盾的军人就站在门口。
破门锤被用力的撞在了门上,咚一声闷响传来,门锁被撞开,拎着破门锤的军人一个闪身,躲到一旁,朝着另一扇门走去,再次举起破门锤。
当门被撞开的一瞬间,一颗震爆弹就被用力的扔进了屋子里,弹在墙上,然后瞬间爆开,漆黑的房间里一瞬间亮如白昼,伴随着一声巨响过后,如狼似虎的东北虎特种兵已经冲了进去。
没有枪声,没有喊叫,没有爆炸。
叶枫闪身进入房间,就看到四个特种兵正把两个人按在地上,而被按在地上的是甚至连反抗的动作都没有,应该是已经晕过去了。
叶枫转身出去,走进另一间屋子,看到一个倒在地上的人已经被上了铐子,正被两个特种兵拖出房间,还有一个全身赤裸,现在门口正在扭动着身体奋力挣扎的人,叶枫走过去抬手一拳就打在了他的脸上,再一个膝顶重重的撞在了他的小腹上。
叶枫是收了力道的,要不然全力一击甚至会把他的肠子弄断,趁着他弯腰弓身的瞬间,两个特种兵直接把他的手反剪到背后,左手和左脚拷在一起,右手和右脚拷在一起,两个人拎着他的腿弯和胳膊,像是过年杀猪一样把人抬了出去。
“把窗子打开通风,警戒这里。”
这里有虎王和他的部下,所以叶枫没有在一旁指挥,而是下了命令后就带着魏坤和流氓回到了自己开的房间。
旅馆的电闸被打开,房间里又变得很亮,剔骨刀看见叶枫走回房间,于是把枪收了起来。
“刚刚左一房间里,有个人怎么没晕啊?”
叶枫摘下面罩,和戴在头上的夜视仪,坐到床上,冲着魏坤问道,他进去的是正是左侧一号的房间。
“嗨,不是我说,那小子呀,去洗澡了,门关着,药量也小,就没太大效果,我刚进去的时候,他还拿着把手枪呢,但是反应已经很慢了,身上全是水,这才折腾了半天。”
说着话,魏坤余光瞥见躺在床上被铐子铐住的老板娘,对着一旁的警察说道:
“嗨,不是我说,这都完事儿了,这怎么还铐着呢?还把咱大姐嘴巴堵上了,赶紧弄开。”
说完,魏坤笑嘻嘻的把塞在老板娘嘴巴里的毛巾拿了出来。
“剔骨刀,跟着这位同志把人送到重案组。”
叶枫朝着剔骨刀说了一句。
“是!额……”
剔骨刀答应一声,欲言又止。
“怎么了?”
“额,那个……老大,我有个问题,刚才为什么不让我跟着一起行动啊,非要让我看着她,她都被铐住了……”
叶枫伸出右手,冲着流氓比量了一下,一支烟就被流氓递到了手里,点上火美滋滋的使劲儿抽了一口,叶枫才开口道:
“有一点你做的不错,无条件坚决执行命令,事后才问我原因。在没有确定她身份之前,按照他们警方的话说就叫嫌疑人,按我们的说法,这叫疑似危险分子,如果你被铐子反铐双手,你觉得你能不能暴起杀人,然后逃脱?”
“原来是这样,明白了,老大!那我带人回去。”
剔骨刀恍然大悟,然后和小警察一起押起了老板娘。
“诶,那个……大姐呀,不是我说,啊!警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你如实说明情况,等完事儿了以后,你这儿一切照常,就当啥也没发生过。
额……还有啊,那两个住了人的房间,今晚上开窗通通风,明天保管啥事儿没有,如果有东西坏了丢了,直接找公安局赔偿,行了,就这。”
魏坤看着几个人出了房间,从床上下来站起身,使劲儿的伸了伸懒腰,哼唧了几声之后冲着叶枫眨巴眨巴眼睛,笑嘻嘻的说道:
“嘿嘿,不是我说,老大,我这一计还凑合吧?”
叶枫冲着魏坤比了个大拇指,一旁的流氓一脸懵逼的看了看叶枫,又看了看魏坤,有些茫然的道:
“不是,怎么回事?什么玩意儿就计谋了?还让我带防毒面具上来,用失能毒气了?”
叶枫笑着把烟头熄灭,拍了拍流氓的肩膀说道:
“行了,人也抓了,怎么审,怎么善后就是他们的事儿了,我们回去睡觉,路上让胖子给你讲讲,到底是天刃的智囊,这脑子没的说。”
叶枫把防弹背心脱了下来,装进包里,然后重新穿上皮夹克,一行三人拎着包走出了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