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殷妃的邀约
作者:金诚驿   分手后,我的歌神身份曝光了最新章节     
    转眼间,刘轩在忙碌中度过了两个月的时间。

    常茜的肚子也开始慢慢显了出来。

    刘轩在闲下来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基本都是陪着常茜,他对常茜的感情从没有改变。

    在常茜面前也越发重视起老公的这层身份。

    常茜很享受现在这样的时光。

    她彻底放手了卓越的事务,将公司的主动权交给了殷妃。

    殷妃现在成了卓越集团的代理董事,她虽然一直对刘轩有意见,好在经营公司这件事上并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感情,在常茜回家的这段时间,也一直将卓越集团经营得井井有条。

    刘轩现在除了经营茜念文化之外,也开始尝试主办选秀类的综艺节目。

    当然举办这个节目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盈利,更多的是为茜念文化注入更多新鲜的血液。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茜念文化虽然市值已经不低了,但是其中多半都是自己贡献的,这不是个良好的发展趋势。

    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茜念文化已经成了金城乃至全国数一数二的文化公司,但是旗下的艺人却少得可怜。即便都是爆火艺人,但数量上确实少了很多。

    加上茜念文化定位是多维的文化传媒公司,但除了音乐圈,似乎其他类目很少有涉及。

    即便是将《夏雨特烦恼》这部电影挂在茜念文化名下,可公司现在连个像样的签约演员都没有,算得上知名演员的,只有刘轩一个人。

    他也尝试过说服罗琦几人朝不同的方向发展,成为多维的艺人。

    但让他无奈的是,不管是罗琦还是卓新文,对音乐的追求都比他纯粹得多,他们明确的告诉刘轩,客串可以,去参演电影不可能,首先是没有精力,其次还是想做个纯粹的歌手。

    这让刘轩有些惭愧,记得他以前说过,纯粹的做音乐也是有出路的。

    可今天他也让这市侩的现实迷了眼,开上了豪车,住着豪宅,成了别人眼中的资本。

    想起以前唱“国际歌”的时候,总是心里有些难受,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好像也没想过有一天成共产阶级。

    唯一让他好受点的地方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他也只能随波逐流,他将其归结为身不由己,这样心里能好受点。

    此时,刘轩坐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黄河之滨的美景发呆。

    时至今日,他也有了这样一个以前很羡慕的办公室,书架上整整齐齐的码着书籍,一个造景的茶桌,一整面的玻璃墙观景落地窗。

    闲暇时候,他会学着以前在电视里看到有钱人的模样,煮上一杯咖啡,站在落地窗前,感慨人生。

    但往往他会被咖啡的苦味弄得皱眉,然后回到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糖,放上满满两大勺,才勉强能品尝一下其中苦涩。

    这可能就是天生贵气的人和暴发户的区别吧,才去尝试享受别人的享受,但恰恰很多时候过犹不及。

    刘轩看着越发变红的太阳即将落在皋兰山身后,安静的点燃一支香烟。

    常茜怀孕之后,他就很少在常茜面前抽烟了。

    回想起这些年的经历,他感觉如梦如幻。

    如果他早点单飞,是不是早就有了今天的一切?

    豪华办公大楼,兰博基尼跑车,别墅。尽管别墅是常茜的。

    或许他会成为华夏历史上最年轻的歌王。

    只是一切都会重来,到那时候,他可能就不会遇到常茜,可能会继续追求着李若曦,也不会有陆雨晴这样一个女人出现在他生命里。

    独独最可能遇见的,反而是那除了工作,很少有什么交集的董汐。

    董小姐。

    抽完了一支烟,刘轩准备下班回家。

    手机恰逢其时的响了起来,刘轩掏出一看,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他随手按下接听键,传出来的却是一个熟悉的女声。

    “喂,刘轩,在哪儿,我想跟你聊聊。”

    是殷妃,那个跟常茜同样美丽的女人。

    说来惭愧,认识这么久了,刘轩也没有留下她的电话号码。说明他对殷妃还是有些偏见的,只是心里不愿意承认罢了。

    刘轩不知道殷妃要跟他,但还是答应下来,约定在一家他常去的咖啡厅见面。

    开车到门口的时候,却看到里面有一对熟悉的身影。

    竟然是林凡夫妇,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吃着东西。

    细想之下,刘轩和林凡也已经好久都没有聚过了,上次见面,还是演唱会的匆匆一瞥,甚至在演唱会结束之后,他们都没有在一起聚一聚。

    或许是怕打扰他,或许是那首《冷血动物》刺到了林凡的心,总之在演唱会结束的时候,他也没有主动联系刘轩。

    走进咖啡厅的时候,面向门口的林凡也注意到了他,朝他招招手,惊喜道:“老刘!”

    刘轩走过去,锤了下林凡的肩膀,还是像以前一样熟悉的感觉。

    只是转过头看向刘诗曼的时候,却不由得有些惊愕。

    刘诗曼的肚子已经很大了,比常茜的要大很多,这让刘轩不免有些惊异,毕竟刘诗曼怀孕的时间跟常茜差不多。

    “这么大了?”

    刘轩有些惊奇的看了眼刘诗曼。

    刘诗曼笑着点点头,并没有因以前两人的关系感到尴尬,她笑着说:“医生说有早产的可能性。”

    刘轩看向林凡说:“那你得多操心操心。”

    林凡锤了下刘轩的胳膊,说:“这还用你说,当老公这方面,哥们比你强!”

    “可拉倒吧。”刘轩翻了个白眼。

    “你呢,来这里做什么?”林凡好奇的看着刘轩。

    “见一个朋友。”刘轩没有过多的解释。

    林凡便也没再多问。

    不久,一台火红色的法拉利跑车停在了咖啡厅外的路边,不由让路人多看了两眼。

    很多人不免惊奇,这家咖啡厅的很好吗?怎么各种豪车都往边上凑?

    车门轻启,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悠然步出,她的身影仿佛晨曦中跃动的火焰,瞬间点亮了周遭的景致。她身着一袭紧致而妖娆的火红色包臀裙,那抹红,热烈而不失高雅,紧紧贴合着她曼妙的曲线,每一步都散发着不可抗拒的魅力。

    脚下,一双细高跟如同精雕细琢的艺术品,鞋跟细长而挺拔,随着她轻盈的步伐,在地面上敲击出一曲节奏鲜明的乐章,既彰显了她的自信与从容,又平添了几分不可一世的傲气。

    她的双唇被一抹鲜艳欲滴的口红勾勒得饱满诱人,色泽如同初绽的玫瑰,不仅映衬出她肤色的白皙,更添了几分妩媚与风情。而那对夸张的大耳环,在阳光或灯光下轻轻摇曳,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仿佛是耳畔跳跃的精灵,为她平添了几分不羁与灵动。

    整体而言,这位女子如同从旧时光中走出的尤物,火辣而不失风情,每一个细节都透露着精心雕琢的韵味,让人一眼难忘,心生向往。她的出现,仿佛是这个平凡场景中最绚烂的一笔,让人不由自主地驻足,沉醉于那份由内而外散发的独特魅力之中。

    这样的殷妃刘轩还是第一次见,她一身火红色的包臀裙,踩着很高很细的高跟鞋,涂着鲜艳的口红,戴着大耳环,看上去很是火辣。

    或许在殷家的时候,她要在父亲面前做样子,所以不能太过开放,可是如今到了卓越集团,她算是彻底释放了天性。

    这可能才是她本身的面貌。

    不过这和刘轩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他和殷妃之间有交集,究其原因只有一点,她是常茜的妹妹。

    这样的女人,在不认识的情况下,他可能会多看一眼,然后惊讶于她的美貌,但也仅此而已。

    殷妃进门看到刘轩和林凡在聊天,不由皱了皱眉头。

    “刘轩!”

    她快步走过来。

    刘轩看了她一眼,礼貌性的笑了笑,说:“碰到两个朋友,聊了会。”

    殷妃点点头,很有素养的朝林凡和刘诗曼笑了笑。

    “你们好,我叫殷妃,是刘轩的......额,刘轩是我姐夫。”

    “你好,我是林凡,这是我媳妇,刘诗曼。”

    林凡笑着介绍了自己和刘诗曼。

    之后几人一同落座,并未拘泥于彼此之间的关系。

    只是林凡和刘诗曼都在场,殷妃也就一直没有聊起关于想跟刘轩谈的事情。

    反而是她和林凡相谈甚欢,对于林凡的一些在生意上的见解更是给出高度评价。

    刘轩和刘诗曼倒像是成了局外人,各自沉默的喝着咖啡。

    殷妃看向刘轩,说:“林凡很有商业头脑的,为什么你不把他叫到自己公司?”

    刘轩耸耸肩:“我倒是叫了,他不来啊。”

    林凡笑呵呵地说:“我现在当个音乐老师挺好的。”

    殷妃突然想到了什么,看向林凡:“刘轩演唱会说的那个以前一起做音乐的,不会就是你吧?”

    林凡无奈的点点头。

    “那你可真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了,不仅商业上有这么高的思维,音乐上的天赋也这么高,说实话,我很喜欢你们那种风格的音乐,含蓄又奔放。”

    就像她的性格,人前含蓄,人后奔放。

    那首歌本身的创作者刘轩则是被晾在一边,打上淘汰标签。

    刘轩不明白殷妃对他这种天然的成见到底源自哪里,最开始他信了殷白的话,觉得是因为殷白的事情才对他有这么大的意见,但是现在他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他和殷白都化干戈为玉帛了,她一个旁人至于这样吗?

    林凡被这样一个大美女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尬笑摸着后脑勺。

    “没有,当时其实大部分都是刘轩创作,然后一起改动。”

    殷妃点点头,然后问道:“当时为什么不做音乐,也没有从事商业上的工作,而是做了个老师呢?”

    林凡叹了口气,喝了口咖啡说:“现实呗,大学老师还是很有前景的,虽然现在是没什么钱。”

    “其实从事商业也没什么不好,我觉得你很合适。”殷妃明里暗里地说着欣赏他的话,就差摆明了告诉林凡,来她的公司会有很好的发展。

    这大概就是商人的头脑,即便林凡的追求是音乐,但她总会觉得适合,能最快见到利润的,才是真的。

    或许换做刘轩的话,他会让林凡选择拾起当时未完成的梦想,继续做新时代的摇滚,但到了殷妃这边,她的第一想法肯定是让林凡成为一个商界的精英,这是一个合格的资本家的考虑。

    普通人优先考虑到的是对方做什么最适合他。

    而商人最先考虑到的是对方做什么最能给我带来利益。

    刘轩似乎也找到了殷妃对林凡这么感兴趣的理由,大概是看上了林凡的商业才华,能给她创造一定的价值。

    但他无权约束两人,能把林凡从学校叫到公司,那也是她的本事,毕竟刘轩是没办法让林凡改变现在的想法的。

    之后的时间里,基本上都是殷妃和林凡交流,他和刘诗曼时不时聊两句。

    他和殷妃似乎都忘记了来这儿的目的。

    直到暮色降临,常茜打电话过来催促他回家,这场对刘轩来说没有意义的交谈也到此结束。

    几人结伴出了门。

    站在马路边,殷妃加了林凡的微信,然后给了他一张名片,说:“以后想转行到其他地方工作,记得给我个电话。”

    林凡笑着点点头,没有表态。

    然后几人站在路边聊了几句就准备告别。

    突然,一辆摩托车不受控制地朝殷妃冲了过来,骑车的人大喊:“快让开!”

    殷妃背对着摩托车,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冲到了脸上。

    刘轩也与她同一朝向,没来得及反应。

    只有面对两人的林凡最先反应过来,一把推开了殷妃。

    他却被摩托车撞飞出去,倒在地上。

    “林凡!”

    刘轩赶忙跑过去,扶起了地上的林凡。

    他一脸痛苦的神色,抱着不住流血的大腿,嘶着气。

    被吓呆了的殷妃这时也反应过来,赶忙拨打了医院的电话,然后帮着刘轩扶起林凡。

    林凡是推开她才受的伤,这让她心里很愧疚,但是不知道说些什么。

    最着急的还是刘诗曼,她挺着大肚子在边上想帮忙,奈何不知道能帮什么忙,在一边焦急的跟着两人。

    刘轩将林凡放到副驾驶,然后对殷妃说:“我先送他去市医院,你带诗曼过来。”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