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诱敌深入
作者:金克斯的鱼骨头   重回石器时代,我成了人文始祖最新章节     
    天洞山山脉西段,白起和涂山石山坐在山坡石头上,“这地方其实比天洞山更适合居住。”

    山下祝氏族带领其他各氏族在建造新家园,遭遇百兽出山,他们成功带领幸存的人跑到了东面开阔平地,这里有一条百果河的分支河流,距离天洞山主山峰那块地大约两日路程。

    河岸边是一片果林,秋季果实正好成熟,起码能让人充饥几日,夏部落不少人识得各类野菜,暂时缓解了食物危机。

    白起心情有点低落,火原带下来的人损伤近半数,涂山营和屠虎氏损失不多,主要是在后面掩护时出现了阵亡。

    涂山石山见白起不说话,“本来是一场大胜,你带领祝氏族这些人,打赢百草部落那么多人,这是功绩。”

    白起轻叹一声:“统领,部落至今还没有这么大伤亡,首领说过惨胜不算胜。”

    “那也要看情况,何况百兽出山,才导致我们的人死伤严重,其实我有个想法,回去的时候,从那些人中选一些带回去。”涂山石山指着下面劳作的人群。

    白起意动,不少小氏族经历这么多苦难之后,族长都死了,氏族传承名存实亡,为了生存跟着夏部落走,想带他们回去很容易。

    这时身后响起少女的声音,祝蓉举着一束黄花递到白起面前,白起愣了一下,这时代送花代表的含义,跟地球没太大区别。

    涂山石山乐了,白起的年纪再大一点,都可以当祝蓉的父亲了,一向沉稳的涂山统领咧着嘴看着这么一幕。

    白起一脸为难,他确实会偶尔宠幸一些女人,大家就是各取所需,祝蓉的花可不敢随便接,他还在想怎么开口,就听见祝蓉不满道:“这是代表祝氏族对你表示感谢。”

    涂山石山轻咳一声:“瑶女说过,送花确实也代表感谢的意思。”

    “哦哦!”白起接过花,接受了祝氏族的善意,祝蓉背着小手撇嘴,为了缓和尴尬的气氛,涂山石山问起了祝氏族大巫。

    “巫公他身体还行,就是心情不好,氏族故地在他手里丢了,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祝蓉叹气道。

    两个糙男人对视一眼,“让他放心,我们商量好了,派一队人回部落,首领他不会不管祝氏族的。”

    涂山石山没说错,陈风不仅要解决竹山丛林的山野人,还要从竹山丛林穿插过去,直接到百草地,解决兽患和山野人入侵。

    稳定南岸百草地各氏族,青帝他就彻底失了大义,夏部落解决兽患那些问题,入主百草地会让青帝和百草部落的威望下降一大截。

    竹山丛林一处木屋下,千蠡族人抓住了几个山野人,他们才从虎涧出来,刚抵达树屋下,就发现这些人正要点燃参天古树,想烧死树屋上的开拓者。

    “辛苦你们来得及时,这些人驱使一种飞虫,发现了我们的树屋,我们手中的箭矢都用完了。”开拓者感激道,他们只有三人,不到万不得已,不想下去跟十几人拼命。

    千蠡族长摆摆手表示不客气,他举起一只飞蛾类的昆虫,“是这种飞虫吗?”

    “对!”开拓者点头道。

    “这是撒粉飞虫,它翅膀能抖落粉末,喜欢把虫卵排到人类聚集地。”千蠡族长说不出具体原理,反正这种飞蛾喜欢找人类聚集地。

    “难怪。”

    一行人也没耽误,带着俘虏赶回虎涧,这些山野人不懂青河语,更别提汉语了,好在是纵目族长的语言体系跟他们类似,能进行交流。

    花费了半天时间,纵目族长才审问出一点东西,“首领,他们好像是想主动找我们打。”

    千蠡族长兴奋道:“那最好,就怕他们藏起来。”

    纵目族长皱着眉头道:“小心他们的蛊虫战士,他们遇到强劲的对手,会利用始祖虫骨,弄出很多蛊虫战士。”

    陈风很喜欢纵目族长这种心态,狮子搏兔,也要全力,他想了一下,干脆在虎涧这地方跟对方打,先把地利占了。

    正午过后,几个蛊虫人俘虏发现敌人好像都睡觉去了,看守他们的人也躺在竹椅上眯着眼睛。

    几人对视一眼,开始小心翼翼用嘴巴解绳,他们内心还在嘲笑,这些敌人绑人的技术很烂。

    解开绳子后,他们没多想就直接往外面冲,好像所有人都在木屋,他们看见了木墙大门,一咬牙傻愣愣冲了过去。

    等他们到了门口,就看到了两个手持的武器的人冲出来,吓得他们发挥了爆发身躯潜能,正面撞了上去,两个人拦住夏部落的守卫,剩下的人趁机跑了出去。

    陈风和竹清用望远镜看着三个狼狈逃窜的身影,“首领,他们不会迷失在丛林吧?”

    “应该不会,纵目族长不是说他们很擅长在丛林奔走么。”陈风说话也没底气。

    希望这几人不要让自己失望,别在路上被什么猛兽吃了。

    ......

    张若雪走进首领院,发现苏璃她们正在给高跟凉鞋镶嵌碎水晶石,她走过去忍不住大声说话吸引注意力。

    “哎呀,太累了,老娘再也不想碰大蒜了!”

    她的声音成功引起了众女的注意力,林玥瑶抬头笑道:“快过来,我们帮你也做了,知道你提取大蒜素辛苦。”

    张若雪嘴角一扬,算你们还有良心,她拿起一双凉高跟翻过看了一眼,下面的根是直接用鱼鳞胶沾上的,“这样固定行吗?”

    “要是像咱们在现代逛街那样走,肯定是不行的。”苏璃主动开口解释道,她们试过了。

    王雨萱本身是对这些外物不是很感兴趣,不过现在有桑梓了,桑梓越来越亲近苏璃,就是因为苏璃经常设计一些可爱好看的衣物鞋子给桑梓穿。

    亲生母亲的尊严不能放弃,她要亲手给自己女儿做个闪闪发光的鞋子,她开口问道:“若雪,大蒜素成功了吗?”

    “陈风说用蒸馏或者用高浓度酒精泡大蒜就行,难度不高,提取出来一些液体,不知道效果。就是屋子里一直是大蒜味,你们知道我最讨厌大蒜了。”张若雪忍不住闻了一下自己的手,作势要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