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碗凉面
作者:嘿嘿哈哈嘎嘎   我是金大腿旁附赠的小后勤最新章节     
    美美的吃了一顿晚餐,没手机没电视连照明的电灯都还没有通进村里来,天一黑,除了家家的点点灯火,就剩玄月清凌凌的皎洁。

    没有夜间活动,早早的就睡下了。

    一夜好眠,

    陆仁亿难得起了早,对着鸡蛋黄一样的太阳刷着牙,

    一瞅旁边和他一起刷着牙的邵追脸上顶着双大黑眼框,

    “(刷刷刷),邵追,(刷刷),你昨晚(刷刷刷)没睡好?(喝水)(咕噜噜)(吐)认床?”

    “没什么。”煎熬了一夜反而淡定了的邵追自信刷牙,

    只是一夜意志力的考验,他受得起!

    多来几次也可以!(鼻血)

    早上这顿简单的吃了点,主要是陆仁亿也不想再折腾了。

    吃完,邵追被大队长拉去试用机械工厂送的翻地机;

    闵白行也被村支书请了过去,

    他出门前还给了陆仁亿个心领神会的眼神,意思是说,他当村医的事妥当了。

    “怎么感觉,我又被剩下了?”陆仁亿喃喃:“这就是路人乙的待遇吗?背景板兼煮饭公?呜哇~我也好想当被众星拱月的主角啊~”

    嘴上说归说,但真成为人群中心的主角的话,陆仁亿自认是没有那个能领导他人一齐奋进的能力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做不成主角,当个背景板煮饭公也轻松自在~”

    崴伤的脚好多了,他对昨天才探索了1%的七零地图充满了兴趣,

    他打算今天上山多采点野菜,昨天上桌的野菜就颇受欢迎,焯水去掉苦味简单加了点调味品,吃着嫩口、清爽,特别赞!

    剩下的一点野菜,被他早起泡成了辣泡菜,过个一两天,就能拿来下饭了。

    还有昨天抱回来的山母鸡,绑了腿放在了房外,用干草给它搭了个窝,喂了点清水和吃剩的米饭。

    它的具体归属,陆仁亿还在考虑,

    是一把火烤了它做叫花鸡?

    还是留下生蛋吃蛋,蛋蛋不绝?

    他杀过鱼,但没杀过活鸡,对上长毛尖嘴的鸡,他其实是有点发怵的,

    算了算了,留它一条鸡命,胜在蛋蛋自由。

    背了口背篓,拄着拐,陆仁亿迎着已经有些刺眼的日光向未开发的新地图进发!

    他就像是一只囤囤鼠,一点一点从山上收集着能“过冬”的食物。

    野菜洗净做了腌菜,一坛一罐的堆了一墙角;

    山鸡、野兔养了一窝又一窝,放不下,就请人在知青点的后面搭了一间小房子,专门用来养山鸡下蛋、养野兔吃肉。

    麻辣兔头,冷兔两吃,怎么吃,兔兔都是好吃的!

    河里的鱼一钓一个准,兔兔吃腻了就换换口味。

    他还在隔壁的隔壁山头发现了一小片野毛桃林,结的毛桃一个一个还没婴儿拳头大,吃起来又酸又苦,村里的小孩都不爱来这边采毛桃吃。

    但陆仁亿不嫌弃啊,他有钱,买得起糖,晒干了的毛桃做甜桃片;

    或盐渍去掉苦味只保留毛桃的酸甜口感,他一次能吃十几个,特开胃。

    ……

    每天都有惊喜,陆仁亿扫山扫得不亦乐乎。

    ……

    时间匆匆,地里的小麦从种下到抽叶,像张铺在大地上的绿绒毯,茂密得让人欢心,

    两个月的时间悄悄的,流逝于手间,

    这两个月里,邵追凭着两张图纸从机械厂换回来的免费翻地机以及后面研制成功后又送来的新款翻地机、收割机在村里成功拥有了一席之位,也有了话语权。

    一个外来的知青能在本地获得话语权,上桌和大队长、村支书三方较量是相当不容易的,

    这边邵追正在“夺权”的路上跑得越来越远,

    那边的闵白行做了村医后,也忙着上山采药、晒药、制药,忙得不可开交,偏偏他也乐在其中,连在心里唠叨攻略不下邵追的次数都少了很多,

    让没啥娱乐拿闵白行的心声当广播剧来听的陆仁亿都少了几分乐趣,

    春季与夏季接头,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并有越来越热的趋势,

    日头大了,陆仁亿都不爱去扫山了,连黑红挂枝的杨梅、黑桑葚都引诱不了他了,

    太热了,

    热得他一点也不想动!

    扫山是不可能去扫山的,下地赚工分也是不可能下地赚工分的,

    只能靠手头剩下的余钱过过日子这样子。

    中午吃的是凉面,手工扯的面条劲道有嚼劲,放热汤里烫熟后捞出过两遍凉水,搭配上欻成细丝的胡萝卜、黄瓜、豌豆苗,底汤有酸甜口的、酸辣口的,看个人喜好自己选择,

    地里长的野菜老了不能吃了后除了腌制后存起来的,新鲜的野菜已经彻底退出了陆仁亿三人的餐桌,

    但村民们有自留地,可以种些蔬菜瓜果丰富三餐,

    胡萝卜、黄瓜、豌豆苗都是从赵大勇家买来的,价格便宜实惠,

    知青点的土房子里很闷热,陆仁亿把就餐点换到了知青点外的一颗枝繁叶茂冠庞大、遮阳效果特别棒的树下,

    也不用带小桌,一人捧一碗,拿把小凳往树下一坐,就能开吃,

    夹一大筷子入嘴,劲道的面条浸透了清凉的汤汁,胡萝卜丝、黄瓜丝、豌豆苗脆嫩爽口,一碗凉面吃完,闷热带来的烦躁感都被安抚了七八分。

    “亿哥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闵白行给了个大拇指,真心实意,

    “要不是有天灾副本的达摩克斯剑悬于头顶,我要以为我们是真穿回了七零年代,来度假了。”

    给自己又添了碗凉面,一直做后勤煮饭公的陆仁亿说了自己最近的想法:“两个月了,你说的天灾好像还是没影啊。”

    “天灾从我们进来时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只是有些天灾在前期很不明显,等到彻底爆发出来时,流血就将是不可避免的。”闵白行淡淡的说。

    “我有个想法。”每日早出晚归跟大队长、村支书混了两个月的邵追提出了他的意见,

    陆仁亿、闵白行看他,

    “我们要尽快把户口迁到河间村。”

    “?”陆。

    “为什么呢?有什么说法吗?追哥?”闵。

    邵追从旁边捡了根掉下来的树枝,在泥土地上画了起来,

    “这里是三河镇,”

    打个三角代表三河镇所在,

    “三河镇镇如其名有三条河在附近交汇、再分流,”

    三条代表河流的长线蜿蜒着在三角上交聚、分叉,

    “我们所在的河间村,在这,”树枝在两条河的中间点了点,“水资源充沛,灌溉田地不成问题,我看过往年河间村的出产量,一直是附近几个村子的佼佼,从分配来的知青数量也能窥见一二,

    如果天灾来了,守据在这里,我们有更大的可能走到最后。”

    听着邵追依据地理位置谈论河间村的优势,陆仁亿看了他一眼,“你一直以来都是在忙这些?”

    “嗯,借着翻地机出借的时候,我去过上河村、尾河村,红旗村等十几个村,对比后,还是河间村在方方面面更占优势。”

    ‘哇哦!这就是被带飞的快乐吗?

    在我和路人乙还在村里混吃等人带过关时,我们最敬爱的金大腿已经出发去收集了各方资料为日后的混战做准备了!

    呜呜,真好,我没跟错人,跟着邵追,我一定能活到最后!’

    陆仁亿没对闵白行的心声腹诽什么,确实啊,两个月了,他不是在吃就是在找吃的路上,说是要囤货,囤了两个月也才囤了一屋子的东西而已。

    平和年代成长起来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天灾的严酷,他对闵白行恐惧的天灾犹如雾里看花。

    是花?非花?

    不能真切的体会到闵白行恐惧的点,不知者无畏,来了七零后,更多的是当自己是到了什么都要自己动手的条件艰苦了许多的农家乐。

    邵追的叙说还在继续:“我在红旗村见到了剩下的三个,我们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