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四十岁的文盲》
作者:贰叁   窝囊儿,圣母女,七零当妈骂醒全家最新章节     
    流言很快传入张秋月耳中,不知道为什么,这次骂声格外的多,但最为离谱的一句话是。

    “你读书耽误了干家务活!”

    几个大队知青联合起来搞事,黄大爷都在舆论的攻势下,悻悻然地把报纸拿了回去。

    周老大劝她:“妈,咱们还是别太张扬吧,免得那些人总是说三道四。”

    张秋月一巴掌扇过去。

    随着掌风的力道,周老大啪叽一下摔到地上。

    果然,她不适合温柔路线。

    张秋月来到周老四和周老六的房间里,从老六的书柜中,翻找出一本“新华字典”。

    让周智林去整自留地,她则是回屋点起了蜡烛,假装比对着新华字典,写了一封信。

    写信用的是左手,张秋月也是想模仿初学者的字迹,一封信,她足足拖延了五个小时才写完,等天都黑透了,整个红旗大队都暗了下来之后,才喊周智林进来。

    周智林忧心忡忡:“你还好吧?”

    “我好得很。”

    张秋月混迹社会多年,并不是莽撞的人,更不是好惹的人,之前她家里都乱七八糟的,没心思管外面,但他们偏要找死,那就怪不了她了。

    一大清早,张秋月独自来到邮局,把一份信件寄到人民日报。

    她的信,名字很简单。

    就叫《四十岁的文盲》

    人民日报的张副主编薅着自己仅剩不多的头发,翻看着作者寄来的信件。

    如今政策有些松动,但中央那边形势反而越发紧张,只需要一滴水就能爆炸。

    因此他们这些编辑,选文章的时候,也需要精挑细选。

    接连好几天都没有劲爆的文章,按照他原本的状态,也是不着急的,可谁叫主编即将退休,而副主编有两个。

    他都三十六岁了,待在副主编的岗位已经十二年了,终于有机会往上升,他怎么能不紧张,若是能让报纸销量更好些,弄出几个让全民议论的话题,那主编之位就稳了啊。

    可如今是……

    没有啊!

    能不能来一个文曲星下凡,助他实现主编之梦呢。

    打开下一封信件时,张副主编也不抱任何期待,只是打开的第一眼,他十分诧异,这字……

    太丑了啊!

    又丑又大。

    信纸足足有二十张!

    张副主编汗颜。

    好在这信件主任还蛮贴心的,写的字能看清楚。

    名字不错!

    满吸引眼球的。

    他继续往下看。

    “主编好……”

    这三个字,他喜欢!

    张副编辑打起了点精神往下看。

    信中的信息量不少,从张秋月出生开始,当丫鬟,结婚生子,又到她撒泼耍赖,成为声名赫赫的泼妇,直到她开始识字……

    她识字目的很简单,不想被别人骂“大字不识一个的泼妇”,但也是识字的日子里,她感受到了无穷无尽的恶意。

    有人怀疑她故意装识字。

    有故意编排她的小故事。

    有偷偷蛐蛐她的一众百姓。

    独自学习,对于一个四十岁的妇女来说,好像是死罪!

    她原本只想稍微变得好一点。

    “他们叫我退,叫我躲。”

    “我不愿意。”

    ……

    张副主编蓦地心底泛起涟漪。

    “在以往大家的观念里,四十岁好像就是一个该遵循儿女的意愿去做事的年龄阶段,不应该有自我的思想、自我的成长!”

    “这是所有人的固有观念,包括我,但半个月前大字不识一个的中年妇女,现在能写文章,谁能料到呢?”

    “以前我做一件事情总容易被自己的恐惧束缚住,觉得我已经是六个孩子的妈了,我有什么资格去学习呢?我还能享受一下吗?我还能看一看这个世界吗?”

    “好像到了这个年纪,一切美好都和我们没有关系了,唯有颐养天年就是最大的幸福,但现在站在重要岗位上的领导,许多都已经年过半百,还有我今日动手写文章的能力,让我很清晰的意识到,人有无限的可能。”

    “写这个故事,我是想跟无数人说,不要被当下的环境束缚住,也不要被流言蜚语捆绑住。”

    “希望大家在每个年龄段,都有乘风破浪的勇气。”

    “祝你,祝我可以成为想成为的人。”

    她洋洋洒洒写了很多很多,张副主编内心震荡,最大的感受是:我一定要把这篇文章登报!

    四十岁的文盲,学习写字短短半个月能写一篇文章,多么令人惊叹,关键是她言之有物,从自己小时候的经历到如今所遭遇的事情,都写得很详细,像是带着人们走过她这大半辈子。

    字字句句里面都充满了:无奈。

    人生或许就是如此,但这篇文章会带给大家一点激励的力量,张副主编也写了一封信给张秋月,看她那么穷,也以千字六元的价格,给她一张五十二块钱的汇款单。

    *

    红旗大队的人们发现张秋月安静下来了,不再念书了,都露出满意的笑容,像是打赢了一场胜仗。

    尤其是知青办的人。

    他们好像成了正义的化身,像是打倒了黑五类一般兴奋,接连几日,都拿出家乡的美食吃。

    许多人还恭维方芳。

    夸赞她聪明。

    “因为方芳,我们和附近大队的知青搞好关系,也融入了当地!”

    “可不是嘛!”

    “哈哈哈,还好啦。”

    方芳谦虚道。

    眼里全是得意!

    这次她可是和黄大爷合作,等黄大爷当上了大队长,就给她送到学校里面当老师。

    方芳满脸的喜悦都要跑出来了,她抱着洗衣盆去河边洗衣服,一侧正巧是饶钰清。

    一个有孩子的女人,也敢勾搭没结过婚的周老二,臭不要脸。

    饶钰清察觉到隔壁小姑娘的妒意,以往她都是不屑于理睬的,但想到婆婆被骂,她微微垂眸,眼波流转间,对着方芳轻轻笑了笑:“方知青,不知道你一直看着我做什么?”

    她尾指轻轻勾了勾发丝,浓眉媚眼,肤色白皙,面颊饱满肉感,形成了她自成一派的复古风情与慵懒妩媚感,落入长相普普通通的方芳眼里,自然是狐狸精,“看你不要脸,你一个二手货,真是没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