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这么有钱,应该不在意这点银子吧。
作者:雪霄青叶莲   穿书后,幼崽炮灰带短命娘爽飞了最新章节     
    李氏在高兴之余,便动起了心思。

    那个颜家太不要脸了,竟然想让她的儿子入赘。

    她的儿子可是文曲星下凡,要光耀曹氏门楣的,颜家凭什么以为有几个臭钱,就让文典星入赘给他们家?

    能看上他们女儿都已经是心善了。

    幸好当初商定的是儿子考上秀才之后再定亲,等儿子回来,就是定亲的时候了。入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还有颜家给她的家用也得涨一涨,一个月竟然只给十两银子,他们那么有钱,却那么小气,打发叫花子呢?

    想了想,她便带着婆子去颜家。

    这个宅子太小了,而且只有一个婆子,颜家人太不厚道了,他们自己家住着那么大的宅子,也不肯多花点钱帮她娘俩买个大的,多买一个下人,又能多花多少钱?却只肯买这么一个粗使婆子。

    这事也得说道说道。

    以前她到颜家时,卑躬赔笑,谄媚弯腰。

    但今天,她腰板挺得直直的,扬眉吐气了。

    想着这也是未来亲家,颜夫人亲自出迎,颜沁自然也在侧。

    都没有怎么寒暄,以往谄媚笑脸的李氏首先挑起话题:“亲家,有件事想必你听说过了吧?”

    颜夫人倒还真没听说,李氏的态度变化让她也很纳闷。

    她问:“不知亲家说的什么事?”

    李氏微微昂起了下巴:“我儿书清,考上院首了!”

    “真的?吉报已经来了吗?”颜夫人和颜沁都很高兴。

    颜夫人还挺喜欢曹书清的,觉得他年纪虽小,却斯文有礼,还在紫光书院,以后想要前途,还是有的。

    至于李氏,虽有些上不得台面,笑起来总透着一股子算计,但一个靠着儿子生活的寡居妇人,权当是多养一个,也没有什么。

    现在,她们也是真心为曹书清高兴。

    “当然是真的。你莫忘了,我儿是县试的案首,府试的案首。那这院试案首落在宁山县,除了我儿,还能有谁?”

    颜夫人也觉得甚有道理。

    她高兴地说:“亲家母,那咱们也得准备准备。等书清回来,要为他好好的办一场宴会,庆贺一下。”

    李氏听得心里甚是舒服,这才对嘛。

    “庆贺,那是必须的。不过在庆贺之前,我还有些话要说。”

    “亲家母,你说!”颜夫人眉眼含笑,沁儿身子不好,曹书清能有功名,以后谋个一官半职的,沁儿也算终身有靠了。

    他们夫妻资助曹书清,对他关怀备至,还把他的母亲接到县城,为他们购置宅子,给他们家用,还为他们买了粗使婆子服侍他们,也是看在颜沁对曹书清亲近,曹书清又聪明上道的份上。

    “亲家母,我是乡下人,说话可能不中听。可有些话不说不明,话糙理不糙。你说是不是?”

    颜夫人笑容僵了一下:“没有关系,没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

    “那我就放心了,我就知道亲家母是个明事理的人,我们家书清啊,那是有大出息的,你们现在也看到了,他有本事,有能耐!说不准,以后还能当个大官呢。这咱们一辈子不都是为了儿女吗?我听说要是入赘,即使他当了官也会被人笑话。所以亲家母你们看,换成平常的嫁娶可好?”

    颜夫人皱了皱眉头,入赘是曹书清主动提出来的。

    那时颜老爷还说,怕影响他的前途,但曹书清信誓旦旦,说君子坦荡,不惧笑话。

    现在才不过考了一个秀才立马就来反悔?

    颜父颜母自然是更愿意有一个入赘的女婿,毕竟他们只有一个女儿,那些家财以后都是要留给女儿的,有人承继颜家的香火,自是更好。

    但为了女儿的幸福,他们也并不一定非要能入赘不可。

    颜夫人想一想,也能理解李氏的想法。

    她说:“这件事等我家老爷回来,我和他商量一下,问过书清的意见之后再做决定!”

    对这模棱两可的话,李氏不太高兴。

    但颜夫人没有一口回绝,就是还有商量的余地。

    她想了想,又提出自己的要求:“现在我儿成了秀才公,为了让他安心科举,你们是不是还需要做点别的什么?”

    “亲家母指的是什么?”

    李氏笑了笑,语气里带着矜傲:“好歹他也是严家的未来女婿,人家身为县城的首富。他这个女婿也不好太过寒酸,我们住的那个宅子着实小了些,下人也不够,才一个粗使婆子。所以亲家母你这边能不能安排安排,宅子嘛也不用太大,比原来的宅子大个三五倍就行;下人嘛,也不用太多,七八个就好了。我儿身为秀才公,书童也得配两个,丫鬟也得配两个,你说是吧?还有啊,十两银子是真不够用,只够买件衣裳的。以后能不能每个月给五十两,不,一百两。反正颜家这么有钱,应该不在意这点银子的吧。”

    颜夫人听得嘴角抽了抽。

    他们把李氏接到县城来回,给她买了宅子,买了下人照顾。已经算是仁至义尽。

    毕竟就算曹书清有意入赘他们家,他们也没有去管亲家母的道理。

    帮是人情,不帮是本分。

    犹记得当初把李氏接到县城来时,她过的是什么日子?

    满身黄土,手脚粗糙,厚茧布满的手上还有裂口,指甲缝里都是黑泥。

    干枯的田地,满身疲惫的她,眼里混浊无光。

    吃的是粗粮馍馍,咬一口能硌在嗓子里咽不下去的那种。桌上就一个青菜汤,无油少盐。

    看见颜家人时,她窘迫局促,手脚都没地方放。

    到了县城,吃的第一顿饭,她一个人吃掉了一整只鸡,一大碗肉,一条鱼,还有三大碗白米饭。要不是他们劝着,曹书清又生了气,说不定她还能硬撑下两碗。

    之后,怜她受过苦,让她住的是三间的宅院,宽敞明亮,母子两人住绰绰有余,那个小院里,曹书清还能用来读书。

    不用下地,不用干活,还有人伺候。每天颜家的下人采买了新鲜鱼肉,都会送给他们一份。米面粮油,更是直接从颜家出。

    另外,颜家还每月给她十两银子家用,下人的月例都是颜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