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楼御骁
作者:美少女壮士不复返   拒绝践踏天之骄子最新章节     
    借着身份便利忽悠那些士兵,然后半夜三更顺了老爹一匹马跑路的楼御骁,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父亲和姐姐在念叨他。

    “我都跑掉好一会儿了,总不能派兵过来追我吧?”

    其实楼御骁也心虚的很——长这么大做过最勇的事情,也就是在他爹让他练武的时候,花式偷懒,这种一声不吭直接跑路的事情,倒是第一次做。

    是的,没错,看样子优柔寡断、不堪大用的楼家二公子,实际上有一颗叛逆的心,和隐藏的一身反骨。

    刚跑出来的时候,夜色如墨,繁星点点,楼御骁悄然翻身上马,只觉得心脏跳的厉害,胯下骏马嘶鸣,仿佛也知晓了他的冒险之举。

    扬鞭的那一刻,就只听得见急促的马蹄声,以及胸腔剧烈的跳动。

    此刻,心中既有对未知前路的忐忑,又有挣脱束缚的畅快,瞒着父亲姐姐,这兵营建就的樊笼,终是被他奋力冲破。

    没有家族带来的压力,没有父亲失望的眼神,也跟他的家族荣辱无关,跟他楼家二公子的身份无关,此时此刻,他只是他一个想要为自己理想做事的一个年轻人,急促的呼吸间,似乎才真确有了活着的感觉。

    马蹄声急,踏碎了寂静的夜,也踏碎了心中的犹豫,恐惧与兴奋交织,仿佛一张无形的网,紧紧缠绕着楼御骁的思绪。

    但那远方的苏水,被暗地誉为“理想圣地”的志同会驻地,如同一团炽热的火焰,让楼御骁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

    风在耳边呼啸,发丝飞扬,那是自由的触感,然而,每远离兵营一步,愧疚便也如影随形,不过随着天光乍破,皆被楼御骁抛在身后,向往理想的心,驱使着他不断前行。

    他对家族的那些绝学根本不感兴趣,没有做什么将军领兵打仗的志向,在武道上也没有一点就通的天赋。

    他想,他也只是个普通人,也有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家族为了消除顾忌一脉单传的压力,他似乎没有那个能力承担,为何不妨让给他阿姊呢?女子有何关系,阿姊比他强多了。

    他喜欢书中唱词文雅,拿残阳作笔墨,向往酒酿入喉,乘船等那一缕东风吹过,幻想见那仙人日行万里,观星河与天光一并沉炽。

    但是跌宕起落的朝与世,总离他很远,无意间翻开那本被大雍叫为“禁书”的《明世开眼》,里面为理想献身的壮举,却将他的胸膛烧得旺热,他那有些迷茫的内心,似乎有了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苗头。

    这是他第一次切切实实地接触志同会的东西——一本被焚了一角的禁书,他们的着作。

    编者一栏为“众领路者”,唯有几个明面上知道的志同会成员,以及那指导者的名字,才是大大咧咧的写着——从里面的字迹来看也可以知道,这本书是许多人的结晶,而非一人的。

    内容有许多人的笔迹,但是里面的言语却统一的可怕,辛辣如同淬了毒似的,字字珠玑,赤裸裸的剖开了世道的真相,醒愚惊顽、振聋发聩,楼御骁宛如被当头棒喝,只看了几页,顿时便冷汗涔涔。

    他忽然知道为什么大雍要将其列为禁书了,书中将朝廷、世家的遮羞布,彻彻底底的揭开,将那些虚伪的高位者的脸面,狠狠的踩在脚下,没留一丝余地,言语中带着蛊惑和振奋人心的力量——明智,此书要给阅者明智!

    楼御骁看着书页良久,终究是翻了下去——他才知道,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米升钱三百,一鼠直(值,通假字)数百钱,人食水藻、椿槐叶、道瑾,骼无余齿。

    才明白,如今世人,不见众生诸般苦,独念青云暮登台,痴求功禄向高攀。

    才知道,多少的人,满腹经纶,一肚天真。

    他忽然觉得,心里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

    《明世开眼》的最后一页,只有一句话。

    “我心如磐,坚坚巍巍,今以草芥之身付诸明火,乐无穷哉。”

    他的心里,好像也被点了一把火,烧的愈来愈烈,愈来愈旺——他的心脏剧烈的跳动着,仿佛在告诉他:“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他忍不住去打听更多志同会的事迹,他们的口号,他们的宗旨,他们的思想......他们的一切,无不折服着他,吸引着他。

    原来他们有追求公平的权利,世俗权贵之虚妄,也可以被他们打破。

    于是,他想去苏水,他想去真真切切的看一眼,能写出《明世开眼》的,会是些什么人。

    楼御骁怕后面父亲会派出骑兵追赶,快马加鞭,一刻也不敢停歇,身上为了轻便,只带了换洗的衣物和钱财,以及一柄防身的佩剑。

    看着前方道路,顿时豪情万丈,马腹一夹,提快几分速度。

    “苏水!我来了!”

    (楼御骁十五六岁,咳咳咳,正是中二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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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风萧吹卷雪粒,惟幄不挡寒缁[zi]甲。

    风雪肆虐蔽天,洇[yin]晕星点素白,荒丘迂回绵延逐边,浓云凝带行步止,罡[gāng]风推不前,朽木亘地沙砾间,虬[qiu]枝野草横斜布,纷扬大雪掩埋了许多断骨,森森白骨覆下,幽悚可怖不知数。

    战场断箭似荆柴簇火,焦烧残肢,乌熏催人泪,林岳无言从敌腹抽回他的刀,一刀红,千点腥,眉间弯皱,他忽而无端生厌。

    “咱们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啊?”

    “谁知道呢?反正我们一条贱命,那些大人物哪里会管?”

    “话说咱们这也太憋屈了,草原人打到跟前了才迎敌,还总是撤军撤城的......”

    “慎言,给严将军或者下面的人听见了,小心军棍伺候。”

    ......

    几个打扫战场的士兵窃窃私语着。

    “林副将,要不要去提醒?”跟着的王裨将出声道。

    林岳摆摆手:“他们又没说错,咱们确实老是撤军,把城池拱手相让。”

    王裨将隐约听出上司语气中对上头的不满,一时间不敢接话。

    (醒愚惊顽:使昏昧糊涂、不明事理的人为之震惊,受到启发)

    (振聋发聩:用语言文字唤醒糊涂麻木的人,使他们清醒过来)

    (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米升钱三百,一鼠直数百钱,人食水藻、椿槐叶、道瑾,骼无余齿。

    出门什么也看不见,只见白骨遮蔽了原野。一斗米要价三百钱,一只老鼠价值几百钱,人们吃水藻、椿树叶、槐树叶、野生的堇菜,甚至人吃人,骨骸上都没有一点肉了。)

    (这种情节会觉得厌烦吗?主要是这几张会写好几个视角,主角他们露面要比较后面,大雍阵营也写一下,主要是想把凡人界这边的起义赶紧完结掉转仙魔大战。

    当时那个太子现在的皇帝穆翊钧会死的很惨,之前答应写幼崽小鹿也会写的,不过比较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