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救人
作者:捉笔人   四合院:吃亏是福,导致儿孙满堂最新章节     
    枪声。

    是很稀疏的枪声。

    枪声很杂,长短枪都有。

    短枪是啥?杨朝升听不真切。

    长枪,他能够听的出来。

    有三八大盖、老套筒、凯申式,其中好像还夹杂着几杆土铳的炸天响。

    可以断定,交火的双方应该不是正规军队。

    人数不详,枪也就百十来杆。

    杨朝升师徒三人,举目看向枪声传来的地方。

    那个方向有一道连绵的山岭。

    杨朝升在这个世界做了三年多的板儿爷。

    也算是一只脚踏进了江湖。

    在江湖上行走。

    “逢林莫入,遇山则避”。

    黑店、黑林、黑山……都是江湖人口中常常提及的恶地。

    一不小心,纵使乃有通天之能,也保不准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

    这种最基本的常识,杨朝升还是晓得的。

    对这种地儿,师徒俩宁愿绕道,也是避而远之。

    ……

    砰砰砰!

    杨朝升侧耳倾听。

    传来的这几声枪响声,正在朝着自个儿这靠近。

    这是在追什么人吧?

    这不是在给咱招灾惹祸吗?

    真踏凉的日了哈士奇了。

    “小虱子,这个你拿着。”

    “不到万不得已,不得轻易动用。”

    “明白了吗?”

    杨朝升把从吉田雅美那儿缴获的袖珍小手枪,交给了小虱子。

    勃朗宁m1906,弾容量六发。

    在后世有一部街知巷闻的影视剧《亮剑》。

    第二男主角楚云飞送给主角李云龙的那支小手枪,就是这种勃朗宁m1906手枪。

    剧中二人的什么雌枪,雄枪之辩,那就纯属扯淡了。

    这支枪设计的初衷定位,它就是一把女士用枪。

    这种袖珍式小手枪在西方被称为勃朗宁小菇凉,它在华夏有个更有意思的名字,叫做掌心雷。

    几乎没有一个男人会抗拒拥有一把枪。

    如果有?

    那肯定是他已经拥有了很多把。

    小手枪对小虱子这种小男孩的吸引力,简直就是致命的。

    小虱子可是多次,变着花样讨好自个儿师父。

    只为了能够多摸摸心仪的小手枪。

    杨朝升有时候拗不过他,也会耐下心来教这个小徒儿打打枪。

    毕竟不是个玩具,杨朝升平日里对小虱子接触这种武器,还是管制的很严格的。

    今儿情况特殊。

    枪声渐近,自个儿这么些家当要收拾是来不及了。

    杨朝升决定潜过去,看看能不能解决问题。

    枪在手,跟我走?

    可把小虱子给高兴坏了。

    “师父,我可是个小机灵鬼。您放心好了,咱不会蛮干的。”

    小手枪在他的小胖手上绕来绕去,甩着枪花。

    “师父,放,放心。俺会跟师弟看好家。”

    家?

    断肠人云,“心安之处便是家,不可得时即天涯!”

    ……

    在一个小山包后。

    杨朝升正用一副军用望远镜,看着前方的一切。

    一小队的不明武装正追着一个人。

    这一支不明武装,总共有十一个人。

    从穿着上看,那简直叫做五花八门。

    他们有穿刮民裆军服的,有穿地主老财缎子袍的,有穿江湖人短打劲装的,还有穿着倭国军服的。

    这兵不兵,民不民的。

    就像是一群土匪。

    对。

    这伙家伙有百分之九十的概率,就是土匪。

    在前面逃跑的人,身上穿着一件蓝花袄,应该是一个女人。

    女人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袄子上系着武装带。

    她的双手各持着一支二十响大镜面匣子炮。

    一边跑,一边还时不时的给后面的土匪来上一枪。

    那英姿飒爽的样子,有一点像大号的丫丫小菇凉。

    女人携带的弹药应该出现了问题,她还击的频率渐渐的变少。

    情况已是岌岌可危。

    难道是榔头镰刀的人?

    现状容不得杨朝升多想。

    被土匪追赶的怎么着也不会是坏人。

    今儿个,他这自诩的杨家将后人,必须得帮帮场子。

    杨朝升的意念从自个儿的随身空间里扫过。

    大意了。

    空间里的短枪有不少支,却独独缺少了一支长枪。

    以杨朝升用系统金手指抽取的枪法技能。

    已经达到了枪法精通的高深级,离枪法入神的殿堂级,也就是一步之遥。

    如果有支步枪在手,眼前的这十一个土匪,也就是被他个个点名的货。

    现在只能用短枪。

    而对方大多用的是长枪,在距离和人数上都不占优。

    这就是在弄险。

    深谙苟道精神的杨朝升会弄险为之吗?

    答案是,会,他会。

    作为一个带把的爷们,事儿有所为有所不为。

    ……

    杨朝升在春色无边的丘陵之间,快速的移动。

    他要绕到土匪的背后去,去追尾,去打pp。

    这些个土匪,坐地户。

    很大可能是自个儿这具原身的乡亲。

    桀桀……

    有道是,“老乡见老乡,背后打黑枪。”

    很快,杨朝升就绕到了一个落在最后面的土匪身后。

    咔嚓。

    被捂住嘴,扭断脖子的声音,完全隐没在了大自然的声音里。

    功夫是杀人技,不是踏凉的花架子。

    在当今这个热兵器大行其道的时代。

    做一个行走在阴影中的割蒿者。

    既能够更好的保存自身,又能够彰显武道最后的尊严。

    在杨朝升的潜意识里,能够不用枪,他就坚决不会去用枪解决。

    就这么,冒险连着摸掉了两个土匪,杨朝升终于弄到了一支长枪。

    瞅着手里这支锈迹斑斑的老套筒。

    杨朝升不由地心中发苦。

    这踏凉的哪里是支枪,也就比烧火棍强点,膛线都磨成个啥样了这是?

    如果不是因为造枪用的钢材不过关,刻意加上了个木头托套,这把枪估计早就炸了膛了。

    “老屁,驴蛋,两个瓜娃儿人呢?”

    “又在划水?回山寨,老子一定把你们吊起来打。”

    逃跑的女人被土匪堵在了一处坡地。

    一个身穿劲装的粗壮土匪,这个时候转身来找身后突然不见的两个喽啰。

    这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土匪头子。

    当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映入了杨朝升的眼帘。

    烎!

    迎接他的是一粒花生米。

    快,准,狠。

    一枪爆头,无痛死亡。

    是杨朝升对这个做土匪的乡亲,最为仁慈的告慰。

    与此同时。

    从背后传来的这一声枪响。

    把这支土匪小队的头儿山豹,惊出了一身冷汗。

    山豹是一名积年老匪。

    他的经验丰富,反应很快。

    他立马招呼两个喽啰看住山坡上的女人。

    他自个儿猫着身,带领剩下的六个喽啰。

    呈扇面队形散开,向杨朝升所在的地儿包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