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狙击步枪
作者:捉笔人   四合院:吃亏是福,导致儿孙满堂最新章节     
    骑最烈的马儿,睡最美的女人。

    自古男儿当如是。

    来的正好……

    杨朝升秀了一式蜻蜓点水。

    他纵身腾跃而起。

    在马蹄踏下之时。

    麻溜地拽着了缰绳,侧身翻上了马背。

    啾啾啾!

    黑马一个劲的尥着蹶子。

    它要把杨朝升给掀下马背。

    对付烈马与对付女人,其实没啥子区别。

    好的手段,往往都非常的简单粗暴。

    杨朝升将自个儿的身体完全伏在了马儿的背上。

    人的脑袋紧贴着马儿的脑袋。

    杨朝升“桀桀”一笑,心中暗忖。

    刚才你不是想咬咱吗?

    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老子今个儿就要给你这畜生见见红。

    杨朝升对准黑马那竖着的小耳朵,就下嘴了。

    这一口咬的可不轻。

    杨朝升马上就察觉到。

    有股带着腥味的液体,灌入了自个儿的口腔。

    嘶嘶!

    黑马吃痛,发出了一声哀鸣。

    它撒丫子朝着前方一路狂奔。

    其它的马儿也跟随着黑马,一起猛跑个不停。

    杨朝升算是看出来了。

    他骑着的这一匹黑马,就是这些个马儿中的头马。

    也就是它们的王,马王。

    跑就跑呗!

    杨朝升双手环抱着黑马的脖子。

    他用一对有劲的铁胳膊,把马儿给箍的死死的。

    马儿的一只耳朵不住的往外渗血。

    血沫子顺着杨朝升的嘴角溢出。

    小板儿爷咬定了,可就没打算松口了。

    今儿他要专治各种不服。

    就问这马儿服不服?

    现而今,杨朝升的心思却不在胯下的马儿身上。

    以他的身体素质和所掌握的一些个驯马技巧。

    要驯服一匹烈马,倒也难不倒他。

    刚才在马群奔跑时。

    草丛中冒出来的那一束光芒,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什么?

    如果杨朝升没有记错。

    那个地儿,好像是白鹅狙击手待过的位置。

    细想起来。

    这个白鹅也只是枪法了得。

    并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狙击手。

    在同一个位置上,对着目标连续的开枪多次。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咋舌的低级错误。

    他的狙击技术难道是师娘教的?

    还是他根本就瞧不起杨朝升?

    他认为在华夏人中,没有人能够与他匹敌?

    又是这种典型的傲慢与偏见?

    这样的思维真的很西方。

    杨朝升觉得自个儿没必要去纠结这些个细节。

    无论阎王爷的十八层地狱,收不收这些个外来的混蛋。

    总的来说,也给咱华夏大地添了肥力不是。e?(?>?<)?3

    吁吁……

    杨朝升松开了咬住马儿耳朵的嘴。

    他单臂持缰。

    用蒲扇大的巴掌,对着黑马的脑袋瓜,来了一串的爆栗子。

    唤道:“马儿别跑了,有一条好枪和咱有缘,与我速速去取了来。”

    黑马被拍了个晕乎乎。

    如果它会讲话。

    一定会说,这个华夏人真不讲究……

    三顾茅庐,白学了?

    礼贤下士,会不会啊?

    硬要学什么刘华强,拍着咱的脑袋瓜,问咱保不保熟。(?﹏?)

    有道是神鬼怕恶人。

    俺服了。

    俺服了还不中吗?

    嘚嘚嘚!

    马作的卢飞快……

    啊呸!

    不能这么去形容,的卢那玩意儿妨主。

    黑马,黑黑的……

    不如就叫傲八马?

    不成,这个名字容易被和谐掉(ー_ー)!!。

    取名的问题,着实费了杨朝升不少的脑细胞。

    ……

    琢磨来,琢磨去。

    最后他这个起名废。

    给黑马起了一个通俗易懂的名字,小黑。

    嘿嘿!

    小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o⊙)

    “吁……小黑到地儿咯!”

    杨朝升甩鞍离镫,一个箭步冲到了刚才发现亮光的位置。

    果然,一具脑袋瓜稀烂的白鹅的身边,跌落着一支带有瞄具的步枪。

    这是一支毛熊国生产的莫辛-纳甘m1930年式狙击步枪。

    杨朝升拿起枪在手里捯饬了好一会儿。

    枪是把好枪,枪支的性能稳定,射击精度好。

    瞄具就真踏凉的垃圾了,才是个四倍镜。

    还不如自个儿从小日子国军用仓库里顺来的军用望远镜。

    最起码也是个八倍镜不是。

    还是德三的月下磨镜老人蔡司家出品的。

    砰!

    对空射日,试了一枪。

    手感相当的不错。

    此枪在手,天下我……游。

    拿着这样的枪,杨朝升的信心瞬间爆棚。

    他现在甚至有种单人独骑去打太圆的冲动。

    如果天上这个时候有小日子国的飞机经过。

    他肯定得逮着机会,把它们给射下来。

    ……

    才见黄昏,又见黄昏。

    有了马儿,赶起路来,就是快。

    需要杨朝升三天三夜,昼夜不停才能走完的路程。

    一个白天,马儿就给跑了一大半。

    今儿个,杨朝升决定夜里不走了。

    骑着马儿走夜路太危险不说,人也着不住这么去折腾。

    这样不效率的事儿,他才不会去做。

    小黑驮了他一整天。

    它那黝黑的马鬃都已经湿漉漉的。

    今儿可把这匹有着大食血统的宝马良驹给累着了。

    杨朝升从随身空间里取了一条毛毯。

    帮着小黑浑身上下都擦拭了一遍。

    完事后。

    杨朝升拎出一只洋铁皮桶。

    铁桶里装了二斤泡软的黑豆。

    他往黑豆中打了四五个鸡蛋,搅和搅和给小黑加了个餐。

    ……

    人怕伤心,树怕剥皮。

    杨朝升现而今,就背靠着一棵被人剥光了树皮的老树。

    不得不承认大自然的神奇。

    这棵老树不但没有枯死,还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里抽出了新芽。

    这也许就是气运,就是希望。

    寓意着华夏大地,即将迎来一轮新生的期盼。

    杨朝升拿起一个用枯枝串着的芝麻烧饼。

    芝麻的香味让人很提食欲。

    杨朝升也不怕烫,咬上了一大口。

    他咀嚼的很有节奏,就如同此刻他心中的想法。

    如果明天路上不发生什么意外。

    照今儿这速度。

    明儿在旁晚前,赶到清河镇的武工总队驻地应该不成问题。

    想到这个烫手的山芋总算就要脱手了。

    杨朝升心情畅快的哼起了歌。

    “左手握大地,右手握着天,掌纹裂出来十方的闪电。”

    杨朝升一直都是歌唱的烂,还爱唱。

    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

    嗷呜!嗷呜!嗷呜!

    我勒个去。

    就他这鬼哭狼嚎的嗓子。

    居然引来了合声?

    狼嚎?

    还真的是有狼在嚎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