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瘦金小楷
作者:捉笔人   四合院:吃亏是福,导致儿孙满堂最新章节     
    “给——”

    萧老师把杨朝升的作业本,从一叠书本中,给单独拎了出来。

    杨朝升此生——今儿,第一次看到了老师给自个儿批改的作业。

    现而今,四九城中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

    这位小萧老师,几乎揽下了杨朝升他们班,全部课程的教学。

    满分——

    作业本上,一个不落的红勾勾,完全不出杨朝升的所料。

    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优秀大专生,应付起这种初小程度的作业。

    用粤省话来说,那叫“洒洒水啦——毛毛雨啦!”

    翻着自个儿的作业本。

    杨朝升在结尾处,见到了萧老师的大名。

    萧淑——萧叔?

    我勒个去。

    “我说萧老师,如果您是一男的,这名字可怪占便宜的。”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在四九城待了这么些年,“吃喝嫖赌抽”这些恶习,杨朝升半点儿没沾,却摊上了个贫嘴的臭毛病。

    这不,他的嘴开始犯贱了。

    拿人家大姑娘的名字谐音,搁这打趣逗闷子。

    萧淑用美丽的大眼睛,狠狠瞪了他一眼。

    “哎——杨朝升同学,你的档案,我可是反反复复看了几遍嘞!

    没瞧出来哈!

    你个稳稳当当的中原人。

    这才进四九城几天,一张嘴,就开始跑起了火车?”

    哈哈哈——

    “萧老师,瞧您说的。

    这叫京味儿,是独特的市井文化。

    也只有地道的老四九城人,才会这么贫。”

    咯咯咯——

    萧淑笑的,像一只刚下完蛋的小母鸡。

    杨朝升的一句“地道”,让她想起了一个听来的梗。

    “杨朝升同学,你知不知道,没来燕京前,就有人告诉我,说这四九城没有路,出门满耳的地道。”

    哈哈哈——

    “还甭说,这个形容很贴切。

    改明儿得空,我带老师吃遍这四九城的各色风味小吃。

    让您见识见识,啥叫真地道。”

    “好啊,好啊!

    你负责做向导,所有的花费全算我的。”

    萧淑露出了小女儿态,她拽着杨朝升一条胳膊,轻轻晃了晃。

    这让杨朝升心里头“咯噔”一下。

    前头,只凭背影,能把自个儿从大马路给认出来,就让杨朝升有些纳闷了。

    一个女人对你充满着兴趣,乐于接近你。

    这意味着什么?

    只要不是个智障或者直男,就不会不知道。

    杨朝升可不想,当什么大领导的毛脚女婿。

    在华夏,门当户对这个观念,就像是一层打不破的魔咒。

    不想给自个儿找麻烦。

    杨朝升悄摸摸的抽回了胳膊。

    一竖大拇哥儿。

    “萧老师,您局气。”

    萧淑的父亲,在榔头镰刀队伍里头,有着儒将之称。

    他对自个儿子女的教育,不像其他人那样的粗放。

    几个儿女,都被他送去了“老大哥”那儿学习。

    萧淑没有辜负自个儿父亲的期望,以十分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在“老大哥”大学的学业。

    这一次,她被组织招回,作为未来的外交人员培养,为国效力。

    由于,作为人材培训基地的光明夜校,实在是太缺少老师了。

    萧淑被临时借调来,客串了一把,杨朝升他们班的老师。

    萧淑觉得,自个儿这一次没白来。

    她在这儿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男人。

    他有着比鹅卵石男人更加强健的体魄,在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力量的美感。

    用句后世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萧淑还发现——这个男人的魅力不止于外在,内在也特别的有才。

    在“老大哥”那儿学习了多年。

    萧淑的性格,除了有东方女性温柔贤淑的一面,还具备鹅卵石姑娘那种热情坦率的一面。

    发现了杨朝升的小动作。

    萧淑缩回手,捋了捋额头的刘海。

    二人的交谈,就这么陷入了一阵冷场。

    “哎——杨朝升,你怎么会学一个昏君的字啊!”

    还是萧淑找了个话头,打破了沉默。

    “哦——您认识这种字体?

    觉不觉得,他的字比人有骨头?”

    现而今,华夏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工业生产薄弱的不行。

    就连钢笔、铅笔、橡皮擦等文具都很难大批量生产,这些文具的价钱不但很贵,一般人还难以购买得到。

    来光明夜校学习的学员,大多数用的,还是笔、墨、纸、砚,老几样。

    这里的“笔”,指的是由千年前大秦名将蒙恬发明的毛笔。

    杨朝升在自个儿随身小世界里,虽然也收藏了不少作为战利品的金笔。

    他却不好拿出来用,怕以后说不清楚。

    杨朝升只好随大流,去荣宝斋淘了一只上好的狼毫小楷,作为书写工具。

    这狼毫小楷啊——尤其难选。

    得亏了杨朝升在荣宝斋有一个相熟的主顾,倒手给了他一只已然用水发开的狼尾全毫。

    这一只笔,属于狼毫小楷中的佳品。

    花了杨朝升整整十万政府新发行的货币,不比买一只低档的钢笔便宜。

    好处,就是不扎眼。

    不是行家上手,可分辨不出个好坏来。

    有了好笔,当然得有好字不是。

    作业本上的一手毛笔字,杨朝升用的是瘦金体。

    瘦金体书法,知道的人都知道,是北宋时期有名的昏君宋徽宗赵佶所创。

    瘦金体,是一种瘦挺爽利的毛笔字体,其特色是暗藏锋芒。

    有道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谁能想到,这样一种筋骨透劲,藏锋潜锐的字体,会出自一个软骨头皇帝之手。

    杨朝升爱其字而蔑其人。

    作为华夏知识分子的一员,萧淑也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

    她在书法方面,自然不乏与杨朝升的共同话题。

    “瘦金体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你写的瘦金小楷,却独居一格,成就可追颜筋柳骨。”

    女为悦己者容。

    萧淑的这番话,说的有点儿讨好之意,却并不是在吹捧。

    杨朝升不知道的是,他的这笔瘦金体书法,已然入了几位书法界大佬的眼。

    萧淑在给杨朝升批改作业时,发现他的毛笔字很不一般。

    就拿给了,正巧在家的大领导父亲一阅。

    这一瞧不要紧,顿时,让这位大领导大感兴趣。

    一通电话打出去。

    他邀请了几个四九城的书法大家,来家里头做客。

    一同鉴赏,杨朝升写在作业本上的瘦金小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