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作者:天誉旭日   九十年代后最新章节     
    从邓老师家出来已是下晚自修的时间,少华和建萍走在幽静的校园里,月光如水洒在清石板铺成的校道上,散发着清冷的光。

    “月光真好,天气开始转凉了,干爽的空气吸进肺里,有点冬天的味道了。喜欢这样的天气,家乡后山田埂边的柿子树该落完叶了吧。光秃秃的枝桠伸向苍穹,三两声寒鸦啼鸣,回荡在茫苍的大山深处,空阔寂廖的村庄有种萧索的震撼美。”少华突然诗情大发,充满向往。

    建萍哈气搓手,说:“冬天好吗?我一点都不喜欢!衣服臃肿行动不便就算了,还要冲冷水。每次洗澡都冷得起鸡皮疙瘩!”顿了顿,接着说:“不过你说的家乡夜景倒是挺吸引人的,我家背后就是大山,小时候就是这样听着寒鸦的叫声入眠,真的挺瘆人。”

    “呵呵,是有点想家了。以前读初中,在自己的镇上,一周可以回家一次,现在这学期,除了国庆,就是学期末才能回去了。真是有点不习惯!你们女生不去学校开水房打热水冲凉吗?”少华疑惑。

    “热水不要钱吗?总不能天天洗热水吧?”

    “唉,也是。谁叫我们是农村来的呢!真羡慕城里的同学,能天天回家。”少华叹气道。

    “一切都会好的,我们现在捱的所有苦,都会是我们往后的一笔财富。让我们的生命变得厚重,岁月增色。”建萍安慰道。

    “但愿如此吧!”少华看了看宿舍,说:“快打熄灯钟了,我们回去吧。”

    一夜无梦,第二天回教室自习,刚进门,便有同学喊欢迎大英雄。少华一脸懵,在门口看了一下,确定没走错教室。在他的意识里,自己好像没做过什么可以称得上英雄的事情!

    想不到欢迎他的是自己的同桌,这位一天说不上几句话的书呆子。

    少华怀着疑惑的心情回到座位上,不解地问:“谁是大英雄了?你这样嚷嚷,真让我无地自容了!”

    同桌吴振轩收住笑脸,一本正经地说:“你看我像是喜欢开玩笑的人吗?”顿了顿,拍了一下少华肩膀,故作神秘地问:“听说你昨晚救的是高一(5)班的大美女哦!”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少华心中释然。吴振轩不提起,他差点忘了。按他的理解,在当时的情况下,落水救人是天经地义的事,完全和英雄搭不上边。

    “呵呵,原来是这件事啊!唉呀,我差点忘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少华拍了拍额头,好奇地问。

    “知道‘好事传千里’吧。”吴振轩拿出英语书准备记单词。

    “好像说反了吧?”少华喃喃自语。

    “这是新时代,要与时俱进嘛。”吴振轩一副自鸣得意的表情。

    聊不下去了,已经浪费了人家好几分钟的时间,少华识趣的停下。准备开始学习。抬头看讲台上的时钟,目光刚好与向岚接触。她正往后看,对少华笑了笑。

    破天荒的,第一次见向岚笑,原来也这般的妩媚!内心不觉一荡,嘀咕着:“就是要多笑嘛!这样不是很好吗?整个人都亲切了很多,总是一副冰块脸,嫁不出去怎么办呢?”唉呀,多事了!人家嫁不嫁得出去与我何干。

    令少华意外的是,自己成了班里的明星人物。一整天都有人问起救人的事,成为舆论的中心。刚开始还有点不适应,慢慢的就有点沉醉其中了。读高中以来,还是第一次感觉到集体原来是这么的温暖。更意外的是,今天的向岚对他好像也温柔了很多,竟然征求他周六的晚会该穿什么鞋,不会踩得他那么痛。做英雄的感觉真好,少华在他当天的日记本如是说。

    这一周真是喜事连连,向岚竟然把他救人的事迹写成通讯稿,在学校的广播里念了出来。

    那是周一的傍晚,与往常一样,少华边听着那首《big big world》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饭。忽然音乐停了下来,不一会就传出向岚熟悉的声音。声音轻轻柔柔的,如黄莺歌唱,真的很难想象现实中冷冰冰的向岚,在播音的时候这么温婉柔和。

    向岚是如此的温柔,让少华几乎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心中竟然有种莫名的感动。向岚的声音回荡在黄昏的校园,充塞着各个角落,很快少华舍命救人的事迹就在全校传开来,引起同学们强烈的反响。一起吃饭的同学竖起大拇指赞:“姚少华,你出名了。”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令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消化!面对同学们的赞美之词,少华仿佛进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怎么一夜之间全变了,自己去到哪都成了公众人物!出名非他所愿,却毫无预警的奔袭而来。

    更加意想不到的是学校为了宣传正面典型,不但在校宣传栏张贴他的事迹,还让他准备稿子,在文艺晚会开幕的时候宣读。想不到出名会这么多“琐事”,让他无所适从,甚至有些烦恼了。特别是每次经过高一(5)班的教室,都会引起一阵骚动,同学们忙不迭的提醒建萍往外看,害得他有了心理阴影,每次都要绕着走。

    唉,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现在都不知是谁给谁增添了麻烦,害得他和建萍两人远远见到就避之惟恐不及,未曾有过的别扭让少华自己也不免苦笑。他真有点怨恨向岚了。当然这怪不了向岚,即使她不在校广播宣传,学校也会宣传。

    时间的车轮依然按既定的节奏向前走,文艺晚会的准备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开展。眼看文艺晚会就快到了,少华的演讲稿还没有写好,心情烦燥的他终于忍不住,在星期四晚上排练完之后,邀向岚出到舞蹈室的走廊外,看着远方的夜景,向她请教如何写才好。

    出乎意料的是向岚并没有拒绝,很爽快地答应了。少华大悦,开心地说:“有你这位大才女帮忙,演讲稿就是小菜一碟了。”

    “你先别开心得太早,我只是答应帮忙,并没有帮你写的意思哦。”向岚看着他,似笑非笑。

    “哦……”少华的心情像过山车,刚燃起的激情又回复平静,喃喃地问道:“那你的意思是?”

    “嗯……”向岚沉思了一会,说:“帮你写也没问题,你给什么好处我呢?”

    城里人真是现实,什么事情都是等价交换的关系!少华心中无奈,也只好陪着笑脸问:“那你想要什么好处呢?”

    “我要你教我英语,行吗?”向岚仰着头,目光泼辣而大胆。

    “不敢,不敢……”少华连连摆手,说:“你要学英语,找邓老师吧,他的英语也很好。”完了,偷偷看了一下向岚,依然泼辣地看着他,看得少华心里直发毛。真是见鬼,一个大男人竟然怕一个弱女生,少华暗暗自责。

    两人就这样僵持着,良久,向岚把头发一甩,丢下一句话:“切,胆小鬼。”头也不回的向楼梯走去。

    少华愣了一下,连忙追上去,讨好似的说:“你怎么说走就走了。有事好商量嘛……呃,我的意思是……你也知道,我段考的成绩不是很好,怎么好意思教你呢!”

    “你成绩不好,我教你,行了吧?一个大男人还怕我这个小女生!”向岚不理少华的求情,依然向前走。

    “我哪里是怕你了?”少华站定,拍着胸脯说:“我一米七几的大男生,怎么会怕你这么个小女生呢。”

    这句话真有份量,向岚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他。

    “还说不怕,连我眼睛都不敢看。”

    “啊啊……”少华挠了挠后脑勺,突然嘣出一句:“是因为你太美了,我不敢直视。”说完就在心里暗骂:“姚少华,你真够可以的,为了求人帮助,什么话都说得出口!”

    想不到这句话却逗得少华扑哧一笑,说:“好啦,什么时候学得这么油嘴滑舌?”顿了顿,接着说:“把你英雄救美的过程详细跟我说。”没有女生会拒绝男生的赞美,向岚也不例外。

    “这么说你肯帮我写了?噢耶。”少华一蹦三尺高,就差抱着她狂吻。少华当然不敢,这都是电视里才有的剧情。

    向岚答应帮忙,让少华心情愉快了很多,多日来一直纠结的心事终于落了地。于是把救建萍的经过又原原本本说了一遍,这个不知说了多少次的经历,早已让他有些麻木,向岚却听得津津有味。当说到被建萍死死抱住,差点一起葬身江底的时候,向岚一脸的疑惑,不明白干嘛会这样,是不是少华想象出来的桥段。还非要他示范一次不可。真是哭笑不得,没有亲身经历,竟然当故事听了!可见很多事情没有体验过,要感同身受是多么难。

    少华无奈,只能耐心向她解释。原来人落水后,由于极度慌张,会死死去抓住任何能抓住的东西,那是基本的本能反应,身体不受大脑支配。所以救溺水者,不能从正面救,要绕到她背后,抓她的头发、衣领或脚。

    “哦,原来如此。你是怎么知道的?”向岚刨根问底。

    “我也是被救上来后,8元店的老板大飞哥告诉我的。”

    “哈,想不到你这个救人英雄会是这么的窝囊,你说我该不该把这一段写上呢?”向岚调侃道。

    “写吧,让大家学多一点救人的知识,也是好事。这次是命大,不被淹死,难保不会有人也像我这样什么都不懂,仅凭一腔热血就跳下去救人。”少华平静地说。

    本以为少华会怕被揭短,想不到这么大气。向岚不由得对他高看两眼。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到了星期五。从下午放学后就开始忙碌,邓老师已经列出校运会必须品清单,要买一次性饮水杯,运动员补充能量的葡萄糖、还有一些药品。向岚是外宿生,又是班长,自然是她做采购员了。少华作为副班长也没闲着,要安排第二天校运会的人员分工。

    在饭堂随便扒几口饭之后,便匆匆跑上教室。拿出从邓老师那里要来的秩序册,便开始忙活。首先把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勾出来,其余的同学就按工作需要分配。少华粗略划分了一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为运动员加油鼓劲的啦啦队;二是为长跑运动员提供后勤保障的人员;三是留守大本营的的人员。确定了三大块之后,剩下的就是人员的调配了。分好工,为了让同学们能一目了然,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任务,少华还画了一个表格,重新把分工抄写一遍,直到自己满意,才把分工表张贴在讲台的公示栏。

    分好工,时间已经是傍晚6点多钟,跑回宿舍洗了个囫囵澡,刚好踩着上晚读的铃声走进教室。

    教室里,一派喜庆的节日气氛。同学们不知哪里搞来的小红旗,煞有介事地夹在两张书桌的缝隙里,举目望去,一片红色的海洋。少华也很亢奋,整个晚读都情绪高昂,读书的声音都比平时大很多。这是高中的第一个校运会,同学们都很激动。平时的学习生活就是三点一线,紧张压抑,好不容易有个集体活动,同学们把它过成了节日!

    晚自修的时候,邓老师踱着方步,满面春风地走上讲台。他先扫视一遍全班,然后饱含激情地说:“同学们,明天就是校运会,晚上还有文艺晚会。我看到大家都很兴奋,在这里,我要强调几点。”

    第一、明天的校运会,大家一定要遵守纪律,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第二、我们后勤保障的同学,一定要在长跑运动员冲刺后,及时上前扶着运动员慢行,做好运动员的放松工作。扶人的时候要注意方法、注意安全。

    第三、校运会和文艺晚会期间都要在学校,不能到处乱跑。

    最后,预祝我们的体育健儿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同时在文艺晚会的舞台,展示你们青春的风采。

    邓老师讲完后,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同学们都很开心,如久旱逢甘露,好不容易等来了校运会。他们太需要点生活的色彩了。有人说,当兵三年后悔三年,但不当兵,后悔一辈子。读高中,又何尝不是呢?

    第二天早上,大家很早就爬起床,没等学校广播转播中央新闻就已经回到教室。邓老师已跑完步,穿着运动服等在教室门口,微笑着迎接每一位同学。与往常不一样,今天的教室里闹哄哄的,同学们都欢呼雀跃,准备动身去运动场。

    邓老师清点人数后,带队向运动场进发。同学们心情愉快地跟在后面,来到平时集会的位置站好,等待开幕式。

    少华是既紧张又兴奋,想到能为班争荣誉就很兴奋,但又有点忐忑,怕掉链子。心情复杂的他默默地做着准备运动,扩胸、拉腿、弹跳……

    “姚少华,站好了。”前面的向岚表情严肃地说。

    旁边的同学问:“紧张了吧?”

    “嗯,确实是有点。”少华点头应道。

    “你长跑不是下午的项目吗?紧张个啥?”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第一次参加校运会的原故吧。”

    各班已陆陆续续到齐,举眼望去,彩旗飘飘,人头涌涌。主席台上,校长开始讲话,无非又是强调纪律,预祝校运会胜利完成。

    开幕式后,各班回到自己的大本营,这是负责大本营的同学昨晚下自修后就已经布置好的。大家都往有树荫的地方挤,少华班抢到了运动场南边乒乓球台隔壁的龙眼树下,乒乓球台便成了同学们放物品的地方。大家都大赞负责大本营的同学会选地方。

    好的位置都是稀缺资源,同学们还没高兴完,高一(8)班的同学就搬着台凳浩浩荡荡的向乒乓球台走来。向岚见状,忙挡在球台前,说:“嘿,同学,这张球台我们已经霸了,你们到别的地方去吧。”

    “凭什么你们班占这么大的地方?”高一(8)班的同学忿忿不平地地问道。

    “就凭先来后到。”向岚不甘示弱,双手叉着腰说。

    “乒乓球台很大,我们让一半给他们吧。”少华在旁劝说。

    向岚白了他一眼,说:“乒乓球台虽然大,但如果其他班也像8班这样来分一半,我们就没地方放东西了。本来我们最先霸到,凭什么让给他们。”

    “对,凭什么让给他们,我们昨晚下自修就来霸了。谁叫他们这么迟才来。”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谁也不肯退一步。

    正僵持着,前面娉娉婷婷走来一美女,原来是高一(8)班的班主任,蓝亦晴老师。见班主任来了,一(8)班的同学忙向她告状,说一(7)班的同学如何的霸道,不肯分一半乒乓球台给他们。高一(7)班的同学也不甘示弱,述说他们抢到这个好位置是多么的不易,如果不按先来后到,其他班的也过来,反而造成他们先到的没地方放东西。

    蓝亦晴老师听了双方的诉说,一时也没有什么解决的好办法。只能向高一(7)班的同学求情,让一半球台给高一(8)班。

    向岚不忿,对蓝亦晴老师说:“老师,你们班也可以像其他班那样,回教室搬多几张课桌来不就行了吗?”

    蓝亦晴转过身对一(8)班的学生说:“看来也只有回去搬课桌才行了。”

    这时一个男中音响起,热情地问道:“蓝老师,你们班还没找到大本营吗?”

    众人循声望去,原来是高一(3)班的语文老师张煜。蓝亦晴把事情的经过简略地说了一下。张煜沉吟半晌,说:“你们看这样行不行,我把乒乓球台拆了,一人一半,各自抬回你们的大本营,这样就不怕其他班来抢了。”

    这倒是个好主意,同学们都表示赞成。张煜老师高兴地说:“你们等我一下,我先去拿把扳手过来。”

    看着张老师远去的背影,向岚用手肘撞了一下少华,低声说:“你看张煜老师是不是喜欢上蓝亦晴老师了?”

    “不会吧,人家只不过是刚好路过,热心帮助同事而已。”少华并不多想,反正事情解决了就好。

    “哼,木头脑子。”向岚不理少华,回到大本营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准备葡萄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