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作者:天誉旭日   九十年代后最新章节     
    少华兴冲冲地走出球馆,老远就看到建萍和她的男朋友在说着什么,好像是在吵架。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心中一阵窃喜。开心完又暗骂自己怎么变得这么无耻了。人其实就是个矛盾体。

    他随便找了棵树荫浓密的大树,靠在树干上远远的等他们。也就是几个月没见,建萍怎么变化这么大。以前虽然牙尖嘴利,但总脱不出乖乖女的形象。现在感觉她比前更自信,恬静淡雅的气质,掩盖不住蓬勃的青春气息,还学人家臭美,去拉了直发。不过还真好看。少华心里嘀咕着。

    少华等得百无聊赖,时不时瞟一眼建萍那边。不多时,感觉已经吵完,她男朋友好像负气离开了她。

    少华装作好像刚从球馆出来,故作潇洒地向她走去(没办法,在她的面前,他就是喜欢装)。建萍也看到了他,向他挥挥手。

    走到跟前,本想很酷的向她打招呼(痞子蔡的《第一次亲蜜接触》的经典对白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可惜真正面对建萍时,直接就被打回了原形。拌嘴输得多了,心理阴影还在。

    “嗨……你男朋友呢?”招呼打得很不自然,还很虚伪。对一个女孩动了情,连说话都不会说了!

    建萍还在气头上,嘟囔着:“我们还没好到那份上。”

    “什么,我不是听错了吧?”少华心中纳闷,忙追问道:“你们不是在拍拖?”

    建萍抬眼看了一下少华,刚想回答他,心中一动,转而反问:“你看我们像什么关系?”建萍看到少华很着急的样子,想到他和那女生亲昵说话的情景,心中就有气,故意不告诉他,自己其实和冯平就只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她受不了冯平凡事没主见,对她总是唯唯诺诺,还很沉闷的性格。她试着说服自己,跟他接触,无奈感情的东西骗不了自己,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刚才少华约去吃饭,冯平也要跟着去,这是建萍最不愿意的事情。她不想他介入自己的生活太多,还没到那程度。

    “什么关系,不就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吗?”少华说话的语速比平时快了不少,他很想得到确切的答案。

    建萍心中好笑,从小一起长大,他有什么小心思一眼就能看出来。他越是心急,越不告诉他。其实建萍也很想知道少华和那女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只是女生特有的矜持让她又不愿开口问。反正如果他心中有我,他一定会说,建萍暗忖。

    “你觉得是就是吧。”建萍低着头和少华开始往校门外走。

    比赛已经结束,看球的同学从球馆涌出,很快就在校园里漫延开来。他们兴致勃勃,还在回味刚才的激烈比赛。少华听着他们的议论,为自己能让他们过了一个开心的周末而自豪。

    建萍看着少华赤裸的上身,说:“还不快穿上衣服,大庭广众,多不雅。”

    “怕什么,男人老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说完还故意挺了挺腰,发达的胸肌,线条很好的身型,确实有点资本。建萍就是喜欢他这种充满雄性激素的,略显粗鲁的不拘小节。

    少华这种不但不收敛,反而更夸张的表现,让建萍如慌乱的小鹿,白皙的脸颊染上了绯红。少华没有留意建萍的变化,仍然自顾自的走着。他现在心里七荤八素的,思维还停留在上一个问题,咀嚼不出建萍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有没有拍拖呢?这个问题变成了大问题,前所未有的大!

    “要不,我们去逛街吧。”建萍打破了沉默。这是她和少华最沉闷的一次相处。各有心事,自然就讷于言了。

    “啊……不去吃饭了吗?”少华回过神来。

    “去啊。只是逛完街就再去。”建萍说。

    “有那么急吗?吃完饭再逛也不迟。”少华不明就里。

    “唉呀,你怎么那么多废话。”说完,建萍抓住他的手臂,笑着说。

    “什么事那么急?快点说。你不说,我不去。”少华作势停下来。

    “你去不去?”

    “不去……”

    “真的不去?”

    “不去!”

    “哎呦,你竟然敢捏我……”刚想回捏,建萍已走了出去,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少华穿上衣服,紧跟上去。湿透的球衣穿在身上,粘粘腻腻的,很不舒服。

    建萍当然跑不过少华,没走几步便被少华追上,犹豫了一下,顺势抓住了她的手。建萍心中一颤,看了一眼少华,像做错了事的小孩,低着头,顺从的被他牵着走。

    少华强装镇静,挺直腰拉着建萍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转悠。终于得逞的感觉,志得意满的让他有些忘乎所以,茫茫然的不知要去哪里。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牵女生的手,他也不知自己怎么那么大胆,在追上的那一刻,鬼使神差的便捉住了建萍的手。此刻的他,所有的神经末梢都调动了起来,感受着手指传来的温度。女生的手真小啊,软绵绵的,少华心里嘀咕。

    “你拉着我,要去哪里?”在转过几条街后,建萍忍不住问道。

    “呃……”少华挠了挠头,说:“你不是说要逛街吗?”

    “逛街也总有个目的地吧?”

    “哦,是啊,我们要去哪里呢?”少华有些茫然。

    建萍有些忍俊不禁,心里暗骂:“没出息,拉个手就变昏了。”

    建萍站定,往四周看,她要确定方向,大概走到了什么地方。虽然是周六,街上的车流并不见少,往来穿梭如蚁群搬家一样。往往在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置身于几百公里外的大城市求学,与家乡的小县城悠闲的节奏截然不同。面对繁华的大都市,周围高楼林立,人来人往的行人,从身边匆匆而过。异乡求学的孤单感如潮水般漫延开来,不由得握紧少华的手。

    少华不明就里,以为自己大胆的行为得到了建萍的回应,心中激动,柔情无限,眼睛闪灼地看着她,说:“你想去哪里,我便带你去哪里。”

    “我也分不清方向,上次跟同学出来,好像这附近有卖衣服的。给你带着转懵了,找不到上次那街道了!”建萍环顾四周,急得直跺脚。

    “你们女生就是爱臭美,买衣服比吃饭还重要!”少华笑着说。

    建萍不理他,拖着少华在车流如织的街上寻寻觅觅。深秋时节,才六点多钟,天色已开始变暗。街灯陆续亮起来,路边商铺招牌的霓虹灯闪烁,把城市的夜装点得色彩斑斓。夜幕下的广州城,神秘又美丽。

    他们拖着手迤逦而行,由最初略带羞涩到越来越自然,手心上的汗水也慢慢消失。两个彼此有好感的年轻人,在合适的氛围下,很容易便能融洽相处。

    少华看着长发飘飘的建萍,不由得心中一荡。以前只是单纯觉得她漂亮,心里有想法后,她的一频一笑都成了他关注的焦点,轻易便能撩拨他的心弦。下午的失落惆怅也消失无踪。他把建萍对他的亲近看成了与她男朋友比较的天平的砝码。而此刻的建萍并没想那么多,牵手就牵手吧,被自己喜欢的男生宠不正是每个女生的梦想吗?

    走了几条街,终于看到了卖衣服的店铺。少华和建萍不约而同的往店里走,都想为对方买衣服。刚进店,便冲着店里的员工喊:“麻烦给这位男生(女生)推荐一件好看的衣服。”

    一位20上下的女生笑意融融的迎了上来,说:“两位真是好眼光,我们这里的情侣套装特别受年轻人欢迎。”说完从衣架上取下两件t恤递给少华。

    少华机械的接过衣服,一头懵地看着建萍。不是建萍要买衣服吗?

    “不好意思,你可能误会了。是买给她的。”少华指了指建萍,把衣服还给服导购员。

    “不是,衣服是买给他的。”建萍向导购员解释道。

    导购员并没有接少华递过来的衣服,上下打量了一遍他们俩,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两位不必不好意思,来我们店买情侣套装的年轻人多的是,你们俩这么般配,穿上这件衣服一定很好看。”

    本来是想给少华一个惊喜,穿着湿球衣去吃饭确实不雅,谁知少华却误以为是建萍要买衣服,便有了刚进店的那一幕。两人的异口同声又让店里的员工误会,既然互相要为对方买衣服,干脆就推荐情侣装好了。

    导购员一通神操作,乱点鸳鸯,让少华和建萍都不好意思起来。俩人做梦都想不到会碰上这样尴尬的场合,如果是真恋人还好,偏偏又不是,悄悄的松开了彼此牵着的手。

    “靓女,你真的是误会了。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少华急着解释。

    “麻烦你帮他选一件t恤,要圆领的那种。”建萍接着说。

    “既然要买,那就一齐买吧,也不贵。”导购员都是这样,能做一块钱的生意就绝不会做5毛。何况情侣的生意最好做,往往都是男生拉不下脸,最后大概率会全部接受。这生意经不错,但对象却错了!

    建萍在一旁干着急,导购员认定他们俩是情侣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她也不想过多解释。她只想快点买好衣服离开。情侣装的玩笑开得真的有点大了,自己倒无所谓,反正也没男朋友,如果给少华女朋友看到他穿情侣装,造成他们之间的矛盾就不好了。虽然看到他们在一起自己很不开心,但也不想他们因为自己而产生矛盾。

    导购员一句“也不贵”刺激到了少华,不就是两件衣服吗,有什么买不起的?他把手中的衣服递给建萍,让她去试穿。自己顺手就把衣服套在了身上,尺寸刚刚好,导购员的眼光还是有独到之处的。

    建萍拿着衣服,眼睛定定地看着少华,像在询问:“真的要买吗?”

    少华抿着嘴,向她点点头。见他意志坚定,建萍也不再说什么,拿着衣服向试衣间走去。

    导购员看着建萍进了试衣间,转身对少华说:“靓仔你真有眼光。”

    “你才是真正的有眼光。”少华指了指身上穿的衣服,说:“尺寸刚好。”他不想聊到和建萍的关系,故意转移话题。

    “呵呵,这一点我还是有点自信的。”导购员得意地说。

    说话间,建萍已换好衣服,合体的衣服勾勒完美的曲线。

    “你看,我拣的衣服不错吧?”导购员眼睛眯成一条线,不无自豪的说。

    或许是对建萍动了心,少华发现她越来越美,一颦一笑都充满魅力。

    “好看吗?”建萍双手向后撩起套进衣服的头发,胸前蓬勃的青春气息强烈的冲击着少华眼睛,一时看呆了。

    女孩子天性敏感,建萍很快就感受到了少华目光的异样,红着脸对导购员说:“就这件吧。”

    少华也回过神来,说:“衣服不错,就买这两件了。”

    导购员笑逐颜开,夸他们好眼光,衣服穿在身上很搭,郎才女貌……生意做成了,嘴像抺了蜜一样甜。

    少华付了钱,要了个袋子装湿透的球衣,便和建萍匆匆离开成衣店。他真怕导购员越说越离谱,搞得建萍不好意,人家可是有男朋友的。一想到她有男朋友,心里便有说不出的难受。

    出到大街上,少华舒了口气。一直都觉得广州的街道太繁忙,人处其中很容易烦躁,今晚竟觉得空气清新,豁然开朗。店里实在是压抑!

    建萍跟在后面,想想心里都觉得好笑。本来是想买件衣服给他替换那件汗湿了的球衣,最后竟然买了两件情侣装!事情的转折出人意料,建萍忍不住笑了起来。

    少华正为刚才的失态尴尬,忽闻建萍在后面偷笑,更加的不自在起来,恨不得有个地洞,立马钻进去,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哎,你跑那么快干嘛?”建萍走了两步,见追不上,干脆站住不动。

    少华不敢回头看她,说:“走快点去吃饭啊,你还不饿吗?”

    “嗯,这附近有间台湾人开的快餐店,不如我们就去那里吃吧。”建萍走上前,挽着少华的手臂说。

    少华心中一颤,从来没和女孩这么亲蜜的挽过手,不由得挺了挺腰,机械的跟着建萍走,汗珠再次渗了出来。在心仪的女生面前,人的思想猝不及防的丰富了起来,想法越多越难保持平静。

    少华脸红身热,头晕乎乎的任由建萍摆布。一半是欢喜一半是伤感。欢喜的是有美女陪伴,男人的正常反应;伤感的是美女不是女朋友,时间到了自然要还回去!和建萍见面的短短几个小时,情节不多,心理历程却像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真够折腾人的。他忽然发现,见面到现在,竟然没拌过嘴,要是过去,早就不知斗了多少回合。或许大家都长大了,又在外面,不好意思再拌嘴?少华心里嘀咕着。

    能让建萍主动挽着手的人,当然是她很信任的人,加上身在异乡求学,碰上来自家乡的好朋友,天然的就有种亲切感,不自觉的在心理上会产生依赖。

    “你这样穿着回学校,你女朋友见到了,怎么向她解释?”默默地走了一会后,建萍问少华。飘逸的发丝在晚风的吹拂下,时不时撩拨一下少华的脖子,弄他心痒痒的。

    少华看了看周围,夜幕降临,年轻人开始多起来。他们衣着时尚,有的行色匆匆,应该是刚下班,忙着往家里赶的上班族;有的三五成群,流连于闪耀着五光十色霓虹灯招牌的商店里;还有不少情侣,卿卿我我的悠闲地缓步于树影婆娑的人行道上……

    “这么美好的夜晚,你不陪男朋友,还这么亲蜜地和我逛街,不怕让他看到吃醋吗?”少华并没有回答建萍的问题。

    “切……”建萍不置可否,未几,轻拉了一下少华手臂,说:“我问你先,你还没回答我呢!”

    手臂触碰到她的温柔,少华心里一激灵,仿佛有电流通过全身,从未有过的体验让他心跳加速,人像发烧一样,头晕脑门热,脱口而出:“我哪里有女朋友啊?”

    “今天下午那个不是你女朋友吗?”

    “那是我同学的网友,我们俩也仅见过几次面而已!”

    “是吗?我怎么觉得她对你很好呢?你们也很聊得来啊!”建萍狐疑地看着少华,希望得到肯定的答案。

    少华当然不会告诉她,自己是因为赌气才这样,只回了建萍一句:“你不信就算了。”

    一丝暖暖的笑意爬上了建萍的眉梢,挽着少华的手拉得更紧了。真要命,少华暗暗叫苦。

    台湾人的快餐店开在一条街道的转角处,旁边就是建设银行。改革开放,不仅吸引了港台的商人进来投资设厂,还带来港台的文化,流行文化、饮食文化,全方位的交融,遍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和家乡的快餐店主要是猪杂汤不同,台湾人的快餐店有点像高中时校门外的饭店,三块钱就有两个肉一个青菜。台湾人开的更上档次,厨窗里一溜过是种类繁多的菜式,厨师就在旁边炒菜,让人看得见的流程,吃得更放心。顾客只需在第一个窗口取了碗碟,然后顺着厨窗选择自己喜欢的菜式,便有服务员帮忙装好饭菜,到最后一个窗口付钱就行了。整个流程简便快捷,环境也不错,很适合像少华这样的学生消费。

    下班的高峰期,打饭的队伍排到了店门口外面。少华啧啧称奇,说:“台湾人真会做生意。”

    “嗯嗯,价格不贵,菜式又多,很多打工一族的来这里吃。”建萍点头称是。

    “大城市就是不同。人口基数大,随便一小部分人出来吃饭,饭店就人满为患了!”

    好不容易买到饭,在靠近饮水机的地方找了两个座位坐下,饥肠辘辘的少华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你就不能慢点吃吗?又没人抢你的吃。”建萍笑他说。

    “没办法,打球消耗大。”少华笑着说,嘴里的饭还没咀嚼完,又扒了一口。

    “你不知道,以前高中的时后,打完球,和同学们出去吃饭。这么厚的扣肉……”少华用手比划着:“我能吃四五块。”

    建萍美丽的眼睛扑闪扑闪的,一直看着少华,听他说以前的“辉煌史”。每一个男孩,在他喜欢的女孩面前都可以成为英雄。

    两人边吃边聊,好久没有这么畅快地吃饭了。不知是谁先说起,以前小学的时候,肚子经常饿得呱呱叫,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找吃的。

    “嗯嗯,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有一次,学校门口的小卖部。我和青芸姐去捡甘蔗皮吃。那个老板在削到蔗头的部分,故意把它削到了木桥下的枯水沟里,我们想都不想就跳下去捡来吃。”建萍笑着摇摇头。

    少华瞪大眼睛,说:“想不到你们女孩子也这么馋。”把嘴里的饭咽下去,接着说:“不过,现在青芸姐姐好了。上次我爸说她在深圳,已经做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了。”

    “这么厉害啊!我们铜锣村的骄傲。”建萍开心地说。

    “苦尽甘来吧。”少华拿着空空的盘,说:“我要再来一份。”

    “啊……想不到你人瘦瘦的,竟然吃这么多。”建萍惊叹道。

    “不吃怎么能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呢?”少华趁机吹嘘一番。

    建萍笑咪咪地说:“知你厉害了。放寒假我们去探青芸姐吧,文英姐也在深圳。”

    “好啊!我爸也叫我去探她们。”

    吃完饭,两人又逛了一会街,便往回走。回到医大,少华想到又要分别了,内心充满不舍。在校园里兜兜转转,舍不得告别。

    “已经很晚了……”建萍看着少华的眼睛说。

    “嗯……再走一会……”

    晚自习的学生三三两两的从教学楼出来,教室的灯光逐渐稀微。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校园也慢慢归于宁静。寂静的校园很美,路灯照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如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毛绒绒的草尖散发着微微的绿光,让人产生忍不住扑上去的冲动。

    “你这么急着回去,是怕男朋友吃醋吧?”少华苦笑着说。

    建萍有点生气,真是榆木脑袋!转念一想,暂且骗他一下,谁叫他以前爱那个向岚爱得要生要死呢?

    “是啊,太晚回去,他打电话过来,知我不在宿舍,又会胡思乱想了!”说完,偷偷看他的反应。

    “啊,我真是粗心,不该留你这么久。”少华的眼光黯淡下来。

    建萍心中一紧,忙着想解释。少华已转身,说:“bye……”

    “哎……bye……”建萍举起的右手停在半空,看着少华落漠的背影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