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和珅争斗智慧与财富较量(三)
作者:丁凡星   历史追光者最新章节     
    和珅在其参与政事的 17 年间,共有 15 起一二品大员参与的大案,共有 12 名一二品大员被杀。

    在和珅大贪官影响下,官场贪腐之风盛行,甘肃冒赈案、国泰案、陈辉祖案、郝硕案、伍拉纳与浦霖案等一系列重大贪污案件,严重破坏了清朝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稳定。

    我们且看震惊朝野甘肃冒赈案。故事要从甘肃的捐监旧例说起。甘肃一直有着捐监的传统,商人和平民通过向官府捐出一定数量的粮食,便能获得监生身份,从而拥有应试入官的资格。

    乾隆三十九年,陕甘总督勒尔谨瞅准时机,请求在甘肃重开捐监。乾隆帝经过一番考量后批准了这个请求,并特意派遣了被认为很有能力的王亶望去担任甘肃布政使,专门负责此事。乾隆帝对勒尔谨严格要求,务必“实心查办,剔除诸弊”,还明确规定只能以粮豆收捐,绝对不允许折收银两。

    王亶望一到任,就把皇帝的旨意抛到了九霄云外。王亶望与总督勒尔谨将“监粮”改为输银。所谓“监粮”,原是清朝初期准许甘肃士民捐纳豆麦取得国子监生资格的办法,后一度停止,后又在肃州、安西恢复收捐。王亶望上任后,不仅在全省恢复此制且改收粮食为收银两。

    捏称把捐纳银两用来赈灾,实际上将捐银私分,从总督到州县官员人人有份,他自己分得最多。仅半年,他就疏报收捐一万九千名,捐豆麦八十二万石,这引起了乾隆帝的怀疑,但被陕甘总督勒尔谨编造谎言应付过去。

    在王亶望任职的不到三年时间里,竟然上报收到监粮 600 多万石,约有 15 万商民纳粮成为监生。可实际上,这些所谓的“监粮”不过是写在纸上的数字,仓库里颗粒皆无。

    后来王廷赞接任布政使,他不但没有革除弊端,反而变本加厉,向每个捐监的人加收白银五两。

    时间来到乾隆四十六年,甘肃爆发了苏四十三起义。乾隆帝急忙派遣和珅和阿桂赶赴甘肃督办此事。

    和珅与阿桂到了甘肃后,在上报军情的过程中多次提到因为雨水太多,导致用兵受到延滞。可在此之前,甘肃连年奏报的都是干旱。这一巨大的反差引起了乾隆帝的疑心,他立刻下令阿桂和代理陕甘总督的李侍尧仔细查访,如实上奏。

    阿桂很快就查明了监粮根本没有收粮食,而是折收了银两。乾隆帝又命令王亶望的继任者王廷赞呈报监粮私收的实际情况。王廷赞的供词漏洞百出,被乾隆帝看出隐匿了实情。

    就这样,整个案情很快被查清。这一案件竟然揭发出侵盗银两 1 千两以上的甘肃省、府、州、县官员共 102 人,真的是如传言所说,“全省大小官员无不染指有罪”。

    乾隆四十六年,大学士阿桂奉命赴浙江勘察海塘工程,弹劾杭嘉湖道王燧和嘉兴知府陈虞盛贪纵浮冒,乾隆帝怀疑与王亶望在任时庇护有关。同时,因甘肃剿匪时的一些情况让乾隆帝怀疑甘肃旱情不实,命阿桂与总督李侍尧详查,最终揭发王亶望等令监粮改捐银及虚销赈粟等情况。

    乾隆命侍郎杨魁赴浙江与巡抚陈辉祖严审王亶望,抄其家产,抄得金银一百余万两及大批珠宝玉器等。王亶望贪腐一案,共查清自巡抚以下及州县官员一百多人贪污赃银一千多万两的特大贪污案。

    王亶望被处斩,勒尔谨自尽,甘肃布政使王廷赞被绞杀,贪污二万银两以上的官员有二十二人遭诛,其余人等或被发配或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此案震撼大清朝野。

    和珅参与了对王亶望家产的查抄工作。但在查抄过程中,负责查抄的闽浙总督陈辉祖克扣、替换了大批家产,被人发现后,乾隆又派出阿桂与和珅进行调查。

    国泰,富察氏,满洲镶白旗人,四川总督文绶之子。国泰最初授为刑部主事,这是他进入官场的起点,后又升为郎中。郎中在清朝是中央部门的高级官员,之后,他被派外提升为山东按察使,负责一省的司法、监察等事务,这是他在地方任职的开始。再后来,他升为布政使,成为一省的行政长官,管理全省的民政、财政等事务。

    国泰性格骄横,年轻时已地位显贵,担任山东巡抚后,对待属吏不能以礼相待,稍不遂意就大声喝斥。

    布政使于易简对他巴结奉承,甚至向他汇报情况也要直身而跪。于易简是江苏金坛人,大学士于敏中的弟弟。这种官场的不良风气,使得国泰在山东官场更加肆无忌惮。

    国泰在山东任上,与于易简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贪纵营私,征赂诸州县”,向山东所属的各州县索取贿赂,数额动辄达到成千上万。

    乾隆四十七年(1782 年),御史钱沣弹劾国泰及于易简贪纵营私,经调查发现,山东全省各州县的仓库亏空银两达二百多万。

    乾隆四十七年,乾隆帝命尚书和珅、左都御史刘墉调查处理国泰案,并令钱沣与他们一起去办理。和珅有意袒护国泰,但刘墉主持正义,支持钱沣。钱沣查库后发现银色不一,掌握了国泰向商人借银暂时充仓的情况,国泰的罪行终于暴露。

    国泰和于易简本应斩首,但乾隆帝命令改为监禁待秋审再定,于是他们被逮捕入刑部监狱。

    后来,继任山东巡抚明兴上疏说,将山东全省各州县的仓库通查一遍,亏空银两二百多万,都属国泰、于易简在任时的责任。乾隆命令在狱中赐他们自尽。

    除此,陈辉祖也是成为乾隆时期官场腐败的一个典型案例。

    陈辉祖(1732 年 - 1783 年),清代湖南祁阳金兰桥(今祁东县金桥镇)人,是两广总督陈大受之子。

    他在乾隆二十年(1755 年)以荫生授户部员外郎,后迁郎中,在户部开始了自己的仕途。到过地方出任陈州知府。此后历任安徽布政使、广西巡抚等职。

    因四弟陈严祖卷入甘肃冒赈案其中,陈辉祖因知情不报,“降三品顶戴留任”。

    陈辉祖奉命查抄甘肃冒赈案祸首王亶望的家产时,暗中调包,将金器换成银器,隐匿玉器、抽换朝珠等。王亶望家原本抄出金叶、金器、金锭、金条近 5000 两,陈辉祖等人将其换成银器上交。还私自藏匿王亶望家的名贵玉器,如原本应有的玉瓶、玉山子等贵重物件被其抽走私吞。

    陈辉祖的贪污行为因浙江布政使盛柱的检举以及后续的调查而败露。他本想通过这种方式侵占王亶望的家产。

    乾隆认为陈辉祖“牟利营私,两省庶政皆废弛贻误,罪无异亶望”,最终将其赐自尽。

    在乾隆时期,官场贪腐成风。江西官场也未能幸免,腐败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郝硕是汉军镶黄旗人,他爹是两江总督郝玉麟。郝硕靠着家族背景和自己的努力,先后当过户部员外郎、山东登莱青道,后来升为江西巡抚。

    乾隆四十九年,乾隆帝第六次南巡的时候,听说郝硕这人操守不行。于是就让郝硕来京城等着处理,还派两江总督萨载去江西查查郝硕到底干了啥不地道的事儿。一查才知道,郝硕准备去京城见皇帝的时候,竟然借口行李不够,跟下属要贿赂。

    乾隆四十九年(1784 年)他曾两次向下属官员索取钱财,第一次是在乾隆四十七年,南昌知府黄良栋、同知徐联奎按郝硕的意思向各道府州县官员索要,共得三万零四百四十八两。

    第二次是乾隆四十八年,又筹得银子三万八千五百两,两次获银近七万两。此外还有其他贪污受贿行为,最终查明总额八万余两。

    初审判决郝硕死刑立即执行,后乾隆让他自尽。这一案件还牵连了诸多相关官员,如江西布政使冯应榴、按察使吴之甫、饶九道额尔登布等人因对郝硕的行为不据实参奏或有行贿行为,均被革职发往军台效力。

    这时候就得说说和珅了。和珅在那个时候权力可大了,整个官场都是他的关系网。地方官员都想讨好他,不是给他行贿就是找他庇护。郝硕作为江西巡抚,也受了和珅权势的不良风气影响,间接让江西官场的腐败更严重。

    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 年),闽浙大地被一场惊天贪腐大案的阴霾所笼罩,主角便是闽浙总督伍拉纳与福建巡抚浦霖。

    伍拉纳身为满族贵族,肩负着闽浙总督的重任,浦霖则主政福建。然而,他们本应清正廉洁为官,却双双堕入贪腐的深渊。

    在其任职期间,伍拉纳和浦霖毫无顾忌地搜刮百姓财富,对下属官员送来的贿赂照单全收。他们凭借手中职权,在各类事务中疯狂敛财,使得闽浙地区官场混乱不堪,乌烟瘴气弥漫。无论是地方税收,还是工程建设,都沦为他们攫取财富的渠道。

    他们的贪腐恶行渐渐引起朝廷关注。一些刚正不阿的官员冒着风险秘密上奏,将闽浙地区的腐败状况呈于乾隆帝面前。乾隆得知后怒不可遏,毅然决定彻查此事。

    朝廷迅速派遣得力干将阿桂与福康安奔赴闽浙展开调查。经查处伍拉纳受贿约十五万两,家中被查抄出白银四十万两,如意一百多柄。

    浦霖受贿二万两,家中被查出现存银钱及埋藏银共二十八万四千三百余两,房屋、地契共值银六万余两,金七百余两,其余朝珠、衣服、玉器等物若干。伍拉纳和浦霖最终被乾隆下旨判斩立决。

    其他官员福建布政使伊辙布在押解进京途中病死,但乾隆仍不依不饶,继续追查其是否畏罪自尽。福建按察使钱受椿在械斗案件中贪赃枉法,被上了两次夹棍、鞭笞四十下后,当着福建大小官员的面处斩。

    清朝官场的腐败之风已然积重难返,尽管有这样的重罚案例在前,但要彻底扭转整个官场的不良风气,依旧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