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因为我爱的人,最喜欢春天
作者:辞春山   港岛风月最新章节     
    余幼笙低头,见季宴礼正弯腰为她系松开的鞋带,沉声在来往嘈杂声中清晰依旧:“山上人多,跟紧我。”

    “好。”

    余幼笙耐心等季宴礼系好起身,又从口袋里拿出一颗彩色透明质包装的糖果。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将糖递过来:“运动前补充糖分,防止血糖降太快头晕。”

    余幼笙认出来,还是医院那天见过的糖:“啊,这个糖你和我说过,是你当时的病友送的。”

    拆开包装,她将糖含在嘴里,感受丝丝清甜在舌尖弥漫,含糊问道:“那他后来病好了吗?”

    “……没有,”季宴礼闻言沉默几秒,随后抬手揉揉她发顶,“但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好的。”

    余幼笙点头表示赞同。

    医疗科技飞速发展,她的一型糖尿病在十年前,还被称为无法战胜的终身疾病,最近Vertex的干细胞疗法都快进到步入临床;更不必说各种癌症攻克也逐年有好消息。

    塔驼峰空气清新,微风拂过时,还能闻到空气中春天独有的味道。

    慢悠悠地沿着山路向上,看着环山遍野的翠绿、以及从层叠叶片缝隙中钻进来的日光,心情都不自觉变好。

    半山腰搭乘缆车,两人自然牵手坐在包厢同排,隔着玻璃看窗外郁郁葱葱。

    余幼笙右手被季宴礼牵着放进口袋,眺望百年老树枝丫上的新叶,忍不住道:“出生前,家里人请大师给我起名字,最后用的'笙'字。”

    “但在所有季节里,我最喜欢春天。”

    “我生病是在冬天,那段时间觉得特别难熬,”余幼笙回头着看向季宴礼,以及男人身后铺开的大片蓝天白云与生机勃勃的绿,轻声道,“但春天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刚播中的嫩芽、还是百年老树历冬后的枯木,都有重生的机会。”

    春光会平等地爱怜所有人,于是在世间播种希望。

    “所以,哪怕知道你可能不想出门,我还是想和你一起来,”抬手看光照从指缝中流过,余幼笙弯眉笑了笑:

    “季宴礼,我也希望你能看到这份春光。”

    季宴礼静静望着侃侃而谈的余幼笙。

    为了踏青游玩,她今天特意化了淡妆涂着口红,精致五官更显立体,吹弹可破的皮肤在春光明媚中,越发白皙透亮。

    此刻余幼笙沐浴在春光中,发顶与肩头都跃动着金灿光点,笑容鲜活而明媚,让季宴礼有过一瞬间恍惚。

    窄小的空封闭空间里,他仿佛又回到十三年前的那个冬天。

    原本毫无交集的他们,意外住进同一家医院;那时十六岁的季宴礼被告知患上支气管囊肿、位置不好要做开胸手术;而同时确诊一型糖尿病的余幼笙,则因为父亲医闹伤人、故事在医院沸沸扬扬。

    被父亲家暴,是季宴礼自小最熟悉的事情。

    于是乎,他不由对登上当地新闻报道的女孩留意几分,记住她的脸,也自然在医闹几日后撞见父女两人时,人群中一眼认出余幼笙。

    那时她只有十四岁,比现在病弱许多,蓝白的病号服宽大到像是麻袋套在身上,走廊上费力地推着输液架,却还在讨好地朝身旁粗鲁的中年男人微笑说话,嗓音软糯。

    或许是在卖力迎合的余幼笙身上看到过去自己的影子,在男人不耐烦地大声驳斥、习惯性地抬起胳膊欲要打人时候,从未多管闲事的季宴礼拿出手机拍照,快门摁键声在走廊清晰响起。

    那时同样是病秧子的他坐着轮椅,后季老爷子派来的律师倒很有威慑力,几句话将男人震慑,吵嚷声很快惊动其他医护。

    一时间,成年人争吵不休,季宴礼嫌吵就想推轮椅离开,却被拖着输液架、狼狈跑来的小姑娘拽住衣角。

    时至今日,季宴礼仍记得那天,余幼笙将彩色透明纸包装的糖果交给他时的语态神情。

    女孩病中笑容也同样天真烂漫,十四岁的余幼笙弯眉和他道谢、又无比郑重地将糖放进他掌心。

    她说她不能吃糖、她说要把这颗糖送给他;

    她说:“哥哥,希望你身体快快好起来。”

    季宴礼听说过,她是终身无法治愈的一型糖尿病,那几日护士谈到余幼笙,背地里都是叹息她年纪还这样小,往后一辈子都要靠打针吃药活着。

    而女孩却毫不吝啬地祝福他,希望他身体健康。

    那颗糖季宴礼放在床头没吃,偶尔余光瞥见时,会有一瞬想起那个祝愿他健康的女孩,也有几次无意问起她情况,得知她已经出院。

    他天生记忆力好,一直记得她的名字,记得她青涩却已有亭亭玉立之姿,也记得那天塞给他糖果时、唇边浅淡却惹眼的一对酒窝。

    与此相反的,是余幼笙向来记不住他姓名。

    连后来她匆匆忙忙来医院、给曾经帮过她的医护人员送寺庙求来的平安袋时,都是最后要走才来到他病房。

    那时他并不知道,别人的平安袋里的护身符上都写了名字,唯独只有他是一纸空白。

    他只是难得错愕地看着余幼笙敲门进来,因为要回去上学,着急忙慌地放下平安袋就要离开。

    他们只有一面之缘,季宴礼看得出,只是顺路来感谢的在余幼笙单独和他相处时,神情有多局促。

    不想惊扰到她,于是接过平安袋后,他只是礼貌而克制地温声说了句谢谢。

    “哥哥,希望你能快点好起来。”

    翻来覆去还是同样的话,季宴礼沉默地目送余幼笙离开病房,就见她走到门边时脚步一顿,似是想到什么。

    最后余幼笙转身,在两人即将开启长达十三年的再无对话前,盈盈笑着同他说了最后一句:

    “冬天马上过去,等你出院以后,一定记得多看看春光。”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季宴礼时常会想起那年对话,发现余幼笙统共只和他说过三句话,其中两句都希望他身体健康。

    大概,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祝福。

    “……季宴礼?”

    耳边熟悉的温柔女声拉拽回飘远思绪,季宴礼回神对上余幼笙探寻模样,就听她好奇地又问一次:“你呢?你最喜欢什么季节?”

    或许是他从未真正离开过她身边,季宴礼深深望着女人模样,总觉得她和十三年前相差无几,温声道:

    “最喜欢春天。”

    她连笑起来都是当年神态,眼底跳跃着光点,唇边酒窝让人移不开眼,说话时语调微微上扬:“你也喜欢春天?为什么啊?”

    知道她反感把情爱挂在嘴边,季宴礼平日会刻意避开相关用词,自我安慰地想着,像现在这般相敬如宾的过下去,已经很好。

    现下或许是有发作倾向,运转不周的大脑失去理智,又或许是有些话在心里实在藏匿太久,总有纸压不住火的一日。

    “没什么特别理由,”季宴礼看着人只微微一笑,随即抬眸望向缆车包厢外的无尽春光明媚,薄唇轻启,

    “因为我爱的人,最喜欢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