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他是孩子的父亲
作者:太阳神殿   怀孕三月,渣前夫拿我去换白月光最新章节     
    外面的士兵带着一名保姆走了进来,保姆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婴儿。

    “去看看吧!”

    凌天对凌枭道。

    凌枭其实不太明白凌天的意思,但他仍旧起身走到了保姆身边,看了一眼她怀里的小婴儿。

    孩子很小,戴着一顶黄色的小绒帽,白白净净的,虽然闭着眼睛在睡觉,但仍旧可以看得出来是个浓眉大眼的可爱娃儿。

    这么小的孩子,凌枭都不太敢摸,生怕自己弄哭了小家伙。

    只是在旁边瞧着……

    “行了,把孩子抱出去吧!”

    保姆点头,然后抱着孩子迅速地走了出去。

    凌枭一脸茫然的又坐到了餐桌前面。

    “父亲给我看这个是什么意思?”

    “没看出来吗?”

    “什么?”

    “你往后要乖乖地听我的话,否则,你的孩子就会成为孤儿!”

    “我的孩子?”

    凌枭听到这话时,久久不能反应过来。

    “那个怀孕的女人,叫什么宋什么的!她早产了……”

    凌枭这才清醒过来。

    当初他为了保宋知意,而故意说孩子是自己的,其实并不是。

    但毕竟是宋知意的孩子,他也是喜欢的,只是后悔刚才没有多看几眼。

    现在想想,突然觉得孩子那张小脸,还真是有几分像宋知意。

    “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小丫头,也是没有什么用的!”

    “也不是,女孩也挺好的!”

    “你看看你,都当爸爸的人,还这么冲动……”

    凌天一顿数落,而此时,凌枭眼底的戾气竟然渐渐地淡散了,他还惦记着刚才的小娃儿。

    凌天见凌枭不顶嘴了,还以为他听懂了,语气也温和了一些。

    凌枭听了半天才道,

    “我听知意说,她怀的是双胞胎,为什么只有一个孩子?”

    “早产啊!你以为是顺产啊,这地方医疗条件又简陋。两个生下来,有一个就是死胎。这个活下来的,也是在保温箱里呆了将近一个月才能抱出来。就现在,还不太会自己吃,还得放在保温箱里,一天得不少钱花。我也就是看在这孩子是你的种,不然我才懒得管了。”

    凌枭一听这小奶娃天天在保温箱里养着,顿时心里又涌起了责任感,想要去照顾她。

    “那孩子妈妈呢?”

    “你别想她了!”

    “什么叫我别想她了?”

    “人没了!”

    凌天知道宋知意是傅景川惦记的女人,而傅景川是个狠人,他不能跟傅景川斗。

    所以,将宋知意悄无声息地送出了缅甸,然后告诉凌枭,宋知意死了,这大约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此时,凌枭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整个人都萎靡了。

    刚才看到那粉嘟嘟的小娃儿时,他还在想着怎么跟宋知意分享这个好消息。

    想不到她居然不在人世了。

    这太让人伤心了。

    凌枭难过的饭也吃不下了,他腾地站了起来往外走。

    凌天喊住了他,“你要去哪里?”

    凌枭眼圈都红了,声音一度哽咽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得去看看她。”

    凌天又喝住了他,背着双手指着他的鼻子骂道,

    “混账东西,不就是个女人吗?有必要这样哭哭啼啼吗?这还像个男人吗?你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我给你找!”

    “你不会懂的,我不需要女人!”

    凌枭还是一脸的悲伤欲绝。

    凌天气得恨不得给他两个耳光,但是想想毕竟年纪摆在这里,都曾经青春冲动过。

    “行了,尸体我让人处理了!你现在也找不到!”

    “处理在哪里了?”

    “还能在那里,就是黑水湖!”

    凌天随口一说,凌枭却闻言就狂奔出去了。

    凌天追在后面喊他,

    “你去哪里?”

    “黑水湖,我要把她捞回来!我不能让她死在这里!”

    凌枭就这么吼了一嗓子,直接驾驶着门外的越野车一路狂奔出去了。

    外面的士兵跑进来报道,

    “要把少爷追回来吗?”

    “不要追他,随他去吧!”

    反正黑水湖一堆的无人认领的尸体,他永远也捞不出来的。

    时间过得很快,又是一周过去了。

    清晨。

    宋知意坐在梳妆台前面,将自己的头发编成了长辫子,再配上她身上傣式长裙,这让她看起来跟本地的少女差不多。

    原本就是十八九岁的年纪,身体恢复能力超快,自从早产之后,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她的身体已然恢复了窈窕。

    白嫩的小脸,青葱的唇色,她看起来仍旧像初升的明月一样皎洁。

    这一家彩云之南的客栈也被她经营得有声有色。

    有时候,她站在屋顶上,会朝着缅甸那边远眺,想看到秦霄……

    其实从这里到缅甸,离得很近。

    但一想到曾经在缅北失去了两个孩子,她就感觉到心都碎了,再也没有勇气过去了。

    她在想着,或许时间能够抚平一切。

    等三个月,半年,或者一年之后,她心里的伤愈合了,或许,她还有勇气再去缅甸。

    彩云买了一篮子的菌子回来……

    “知意,你看看,今天这些菌子是不是很棒!”

    宋知意下楼,彩云将买好的菌子都摆在了院子里,刚采来的菌子,还带着泥土的芳香。

    宋知意看了半天,

    “你要让我说,我也说不好!其实我也不认识,只要觉得你好就行。”

    “哎,你说那客人也真是奇怪,不去饭店里吃菌子,非得来咱们客栈里吃!他就不怕吃死了啊!”

    彩云卷起袖子,拿刀将菌子上面的泥土削了下来,嘴里还在抱怨着。

    她们的客栈一共有三层,上上下下有十来个房间,但是这些客房只是出租给过来旅游的客人,并不提供饮食。

    但是昨晚上,突然有个财大气粗的客人,一次性地给她们转了一万块钱,不仅包下了她们客栈一个星期,还要她们提供一日三餐,特别要求想吃新鲜的菌子。

    宋知意蹲下来又查了一下菌子,

    “没事,吃不死人的!我在网上已经找到了做熟菌子的教程!回头照着做不会出事的啦!”

    彩云这才松了一口气,

    “那就好!反正菌子这东西,虽然我们家年年都煮,但还是仍旧有人中毒,我妈一年都要中毒一回的。”

    宋知意沉吟片刻,“你那个表哥阿勇,你能联系上吗?我想跟他打听一下秦霄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