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故意伤害不成立,傻柱无罪释放
作者:乱凤1983   四合院:许大茂,我要上月球最新章节     
    为了让傻柱成为自己的厨子这件事情无法反悔,许大茂特地找来了陈中华作为见证人,这样一来,如果傻柱以后反悔,许大茂再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也不算谣言。

    那个时候,许大茂有的是办法收拾他。

    然后,陈中华捅了捅许大茂的肩膀:“大茂啊,你说帮他平事儿就帮他平事儿……你多少给我们派出所一点面子吧?”

    “不当着我面来讲这事儿也行啊。”

    陈中华有点幽怨,搞得自己和许大茂小弟一般,太没面子了吧?

    许大茂给陈中华丢了一包好烟,也给傻柱分了一根。

    “都坐下来咱们慢慢合计合计,这事还没开始正式审理是吧?”

    而陈中华板着脸,压根没有接那包烟。

    “许大茂同志,你这是公然在贿赂公安,我现在有权把你给抓起来……”

    陈中华话还没说完,只感觉一股子大力把他给拉着坐了下来——靠,完全反抗不了!

    忘了这家伙天生神力!

    陈中华本能的就要摸向腰间,但许大茂已经把手给压在他的肩膀上了,然后只听得许大茂嬉笑着说道:“我建议你先听我把话说完。”

    陈中华的胳膊完全不能用力,只能惊慌失措的看着许大茂,而桌子对面的傻柱却是疯狂点头,还指着自己肿起来的左脸说道:“先听他说完,我这就是不听的下场——忒疼!”

    “……”

    陈中华只好冷静下来:“好,你先说。”

    见陈中华冷静了,许大茂这才放下手来。

    “我们先来简单分析一下啊,贾张氏告傻柱是什么名头,2000是私了的价格还是公安这边给算出来的应该支付的赔偿款?”

    见许大茂并不是胡搅蛮缠而是一条条的详细问起来,陈中华便也把自己知道的消息说了出来。

    “贾张氏是告傻柱故意伤害,把贾东旭给吓废了,人没事儿,但导致他丧失了男性功能,不能再为贾家传宗接代——”

    “2000是按照你上次的标准,傻柱把你踢废了,赔给了你2000块钱。贾张氏是要2000还要换房子还要傻柱去坐牢,当然,我们还没审理这个案子,只是让他们先私下谈谈再说。”

    “那个,说句题外话啊,我已经治好了……”

    “啊?这玩意儿还能治好?谁给治的?”

    “小时候教我功夫的一白胡子老头,最近遇上了,顺手帮我给治了。”

    “……”陈中华翻了个白眼儿,你猜猜我信不信?

    “回到正题上来啊,这第一点就有问题,故意伤害不成立。”

    听到这个,傻柱和陈中华都来了精神:“怎么说,傻柱确实把贾东旭给吓废了,这个他自己都承认了,他就是抱着这个心思去吓唬贾东旭的。”

    许大茂白了傻柱一眼,就你那个窝里横的样子,一到派出所就啥都坦白了。

    可惜这个时候大家惹到官司不会想着去请律师,要不然傻柱就会被指点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了。

    50年大众法学出版社出版过《毛熊律师制度沿革》,华国也模仿毛熊重建律师制度,而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作了相应规定,新华国律师制度得以产生。

    但傻柱哪儿懂得这些,陈中华等人是知道,但一般的小案件也不会涉及到请律师的程度。

    而许大茂,今天担任的角色就是傻柱的辩护律师。

    “陈公安,有句话叫做吓死人不偿命,咱们的宪法(54年)里对于故意伤害,人身伤害等等应该有相关规定吧?”

    “吓人算不算故意伤害?更何况贾东旭只是被吓得不能人道,既没死,也没中风偏瘫,也没成神经病。咱们国家宪法里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傻柱从头到尾只是大吼了一声,没有打骂贾东旭,所以故意伤害这条罪名不成立啊,傻柱都没有碰过贾东旭。”

    吓死人吓坏了人到底犯不犯法,这个在后世会有完善的一套法律条文来逐个分析,有理有据。

    但在现在59年,还真没有哪一条法律条文可以给傻柱定罪,更何况贾东旭只是被吓到Ed,而不是死亡或者中风偏瘫等等。

    陈中华皱起眉头沉思,想了半天,愣是找不出一条能够反驳的条文来。

    而傻柱却是张大了嘴巴惊讶的呆住了——还能这么玩儿?

    陈中华想了半天,这才为难地回答道:“可傻柱是主观意识上想去吓废了贾东旭,也执行了,也成功了……虽然不能以故意伤害罪来告他,但贾东旭废了跟他有直接关系,总不能说就这样放了吧?”

    “还真得放。虽然说傻柱这是想要吓废贾东旭也确实造成了这个事实,但最多只能说他道德败坏是个垃圾——但,他真没犯法,你宪法里也没有这一条啊?”

    许大茂双手一摊开始胡搅蛮缠。

    “但凡你今天在故意伤害罪里能找到把人吓坏了该怎么判,你今天就算是把傻柱给立即原地枪毙了,我都不带吱一声的!”

    “但如果没有,你就得放人!因为你是公安,代表着执法部分,你们得做到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但如果没有这条法律,你们还要执行的话——那才叫做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主动带头破坏法纪、徇私舞弊……”

    “你等等等等……我我我我去找所长去,你别说了,我脑仁子疼!”听许大茂越说越离谱,吓得陈中华大汗淋漓,马上逃离了调解室,赶忙找上求援去。

    按许大茂这么个说法,他陈中华都快成十恶不赦的罪人了,得立刻枪毙的那种!

    到底是哪儿搞错了?

    然后调解室里就只剩傻柱和许大茂,傻柱一头的雾水:“许大茂?我无罪?他们得放了我?可我真的把贾东旭给废了啊?”

    许大茂白了他一眼:“不然呢,你又没碰贾东旭?难不成你还真想赔上2000再换房啊?”

    傻柱就在那儿用他那所剩无几的脑细胞使劲儿想着,愣是不明白为何自己把贾东旭废了,还不犯法?

    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儿?

    不一会的功夫,陈中华突然把傻柱和许大茂给请了出去,然后说了一句:“你们这儿是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所以得去街道办,我们派出所,管不了!”

    然后直接都把派出所的大门都给关上了!

    傻柱和许大茂面面相觑——

    这又是个什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