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草原一望无垠,天地之间唯有看不到头的绿色。草原的草,都有半人多高。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不现牛羊。
别说牛羊,连风都没有。天空那毫无遮拦的烈日,尽情的把炙热宣泄在草原上,连野草都是烫的。
沙沙,沙沙。
一队队骑兵,艰难的在野草跋涉着。每当战马趟过野草,雾气一样的蚊虫如影随形。
这些骑兵似乎已经跋涉了许久,魁梧的身躯有些消瘦,精神有些萎靡,双眼通红。他们的身上,为了防备烈日的炙热,铁甲换成了朴素的棉甲。棉甲上,灰尘已经遮挡住其原来的颜色,看着灰扑扑一片。
啪!
站马上,李景隆狠狠的在自己的脸上拍了一把,然后把拍死的蚊虫,搓成一个泥土。
此时的曹国公李景隆,再不复往日气宇轩昂的样子,棉甲松垮的披着,铁盔背在脑后,额头上全是汗水,头发凌乱。
他带队绕行乌兰察布草原寻找北元军的后方部族已经很多天了,刚出发时的意气风发,现如今的身心俱疲。一路上,别说是北元部族,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白天烈日猛晒,晚上无处不在的蚊虫撕咬,折磨得他痛不欲生。
草原的蚊子,比原的爬虫都大,三个蚊子就能做一盘菜,咬一口浑身又痒又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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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主,喝口水吧!”边上的家丁老兵,给李景隆递上水壶。
李景隆舔下干瘪的嘴唇,抓过来刚想灌进嘴里,手却忽然停住了。
“传令下去,让兄弟们省着点喝水!”李景隆把水壶扔回去,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他娘的,这地鬼地方比江南还热!”说着,再看看士气有些低落的队伍,低声说道,“咱们走的对吗?别他娘的走错了!”
李家的心腹家丁从行囊掏出罗盘,仔细的核对一番之后开口道,“家主没错,这就是通往乌兰察布的路!”
他娘的,自己好端端的逞什么英雄呢?
看着茫茫草原,李景隆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嘴巴。好好的大同城不呆,非跑草原上喂蚊子来?偏偏出发前自己来立了军令状,他娘的现在想反悔回去都不成!
知易行难,任何事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从小到大的曹国公,一肚子墨水,可是哪里吃过这种苦头?
“哎!”李景隆在战马上无奈的叹口气,刚想挪动下身体,就感觉大腿内侧,火烧火燎的难受。
在马上胡乱的扭曲几下,这种火烧火燎的感觉迅速传遍全身,难受到了骨头缝里。
数日以来都在马背上奔波,皮肉早就被马鞍磨坏了。这些天来甲不下身,每天又被蚊虫蜇咬,又出汗水,身上到处都黏糊糊的。信手手一撮,就是黑乎乎一团。
他还是好的,每晚有亲兵偷偷的给他擦擦,跟着他的三千骑兵,哪还有半点大明儿郎的样子!
走着走着,太阳越来越大,晒得人昏昏欲睡,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半点精神。
“停!”李景隆再也忍受不住了,开口道,“传令,下马休息!”
身边的亲兵,有人忙挥舞旗语,有人搀扶着李景隆下马,有人抽刀在半人高的荒草,割出可以容人休息的地方。
“哎呀!”李景隆呲牙咧嘴的坐在草地上,不住的用手,拽着自己的裤子。
瘙痒难耐之下,心火旺盛,三两下把身上的甲胄脱下,胡乱的抓着。周围茂密高大的野草,遮挡住了大部分阳光,没有了火热的感觉,倒也舒爽。
“怎么不走了?”
跟着李景隆的都是精锐骑兵,令行禁止。不消片刻之后,全部下马休息。
副将瞿能从前方纵马过来,皱眉道,“主将,不能歇着。弟兄们本来就没劲儿,下马容易起来难呀!”
“那就晚上走!”李景隆正在抓着自己的后背,闻言怒道。
说完,脑灵光一动,继续说道,“走了这么多天,应该快到地方了。草原是北元人的天下,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咱们昼伏夜出!”
“晚上走?”瞿能原来在四川卫当过指挥使,也是老行伍,急道,“主将,晚上行军乃是军大忌,茫茫草原上,儿郎们走丢了都不知道!这荒郊野岭的,万一落单,就是死路!”
“不会打火把?”李景隆没好气的瞪他一眼,“白天太阳晒,兄弟们哪有力气赶路?本来就晒得半死,晚上被虫子咬的一晚上都不能合眼。再这么下去,没等到地方,兄弟们刀都拎不起来了!怎么打仗?”
瞿能转念一想,也对!
“暗哨放出去,撒远点,注意接应咱们的探马!”李景隆脱了衣衫,露出身体,用湿毛巾不住的擦着,嘴里说道。
“喏!”瞿能答应一声,掉转马头。
但是,他刚准备策马,就见前方草原之,几匹战马飞驰而来。
“咱们的斥候回来了!”
“主将!”
几个脸上已经晒得爆皮,嘴唇开裂的斥候下马跑到李景隆面前,一开口声音如石头摩擦一样沙哑。
“先别说话!”李景隆伸手拿过一个水囊,扔过去道,“润润嗓子!”
咕噜咕噜,几个斥候牛饮一般,一个水囊顷刻间就瘪了,等最后一滴水进肚。斥候一擦嘴唇,低声说道,“前面发现了北元军的毡包,牧场!”
“真的?”李景隆大惊,直接抓着斥候的脖领子,连声问道,“真的?你没看错?有多少人?”
“末将没看错!”骑兵的斥候是精锐的精锐,开口说道,“毡包延绵数里,怕是有上万人。而且不全是老幼,末将在那盯了一天,能骑马射箭的军卒,没有一千也有百!”
“依末将之见,不是普通的部族。那处,是北元前军的老巢,藏着无数的粮草牛羊,还有北元贵人坐镇!”
“当真?”李景隆颤抖的问道。
“当真,末将看到了北元贵人的大纛!”
纛,旗也!
北元的军阵之,只有宗王和太尉一样的贵人,才有权力用。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景隆默默的喘着粗气,脑的念头不停转换。
那边不算老幼有敌一千,自己这边可以战的精锐三千。三千对一千,又是出其不意。这仗,有的打。
若真胜了,抢到了北元贵人的大纛,或者说抓了什么小王子,鸟太尉。那以后...........
想到此处,李景隆脑的画面顿时鲜活起来。
立下如此战功,他李景隆就是一代名将。说不定,将来追赠他父祖的郡王帽子,也会落在他的头上。
荣华富贵,高官厚禄他早就习惯了。可是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武将勋贵的家主,生平以没有军功为遗憾!
现在,军功就要来了!
“主将!怎么打?”副将瞿能在一边急问。
李景隆回过神来,又对斥候问道,“距离咱们到底多远?敌人没发现你们?他们马厩在何处?营地那边是风口?”
斥候赶紧一一道来,并且再掏出一张事先画好的图,讲述起来。
“既然敌人没发现咱们,不知道咱们来了,咱们就晚上打!”李景隆召集将领,在他身边围坐,小声说道,“下半夜动手,人在下半夜是睡的最死的时候!”
“这边是风口,咱们就从这边冲进去,进去之后一队直扑大纛所在,一小队直奔马厩不让他们上马,另外人的人从风口进去,沿途放火!”
“既要马踏连营,又要火烧连营!”李景隆看着众将,“兄弟们,男儿大丈夫,为国尽忠建功立业就在今朝!重振汉家冠军侯功业,正当此时!”
“此战得胜,我李景隆必在皇爷和殿下那,给你们请功!”
“再告诉手下兄弟们,北元的大帐那边,有数不清的金银财宝。此战得胜之后,任凭弟兄们拿!”
“喏!”军的悍将们都红着眼珠子答应。
“既如此,先睡觉!睡醒了,跟老子砍人去!”李景隆狰狞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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