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老牛吃嫩草
作者:冰桃橙橙   女尊种田,独宠绝色小夫郎最新章节     
    “???”

    慕朝朝有点懵这是啥情况?

    她有点搞不懂,自己不过是出了一趟门,怎么回来小夫郎就变得如此多愁善感的那?

    或许是他没有安全感?

    现在的情况就等于一个女人问她老公,只爱她一个人好不好,你猜男人们会怎么回答?

    反应过来的慕朝朝大概听明白了陆怀瑾的意思,他是怕自己纳妾?

    说实话这个问题慕朝朝还没想过,她现在就是个穷鬼,而且一年后还有天灾,极寒天气会持续三年。

    他们能不能熬过去还不好说,她现在只想着赚钱,哪里还会想纳妾这回事。

    更何况她又不像其他穿书的,人家要不有系统嘎嘎乱杀,坐拥美男无数。

    要不就穿成公主本身自带十几个面首,再不济也是个农女带空间,养六七个夫郎。

    到了她这边画风完全就变了,在现代她就是个穷鬼,好不容易上完大学还没等找个工作就噶了。

    穿到女尊国虽然一妻多夫,可她还是个穷鬼啊!一个夫郎都差点被她养死。

    所谓的一妻多夫是给有钱人准备的,她这种穷鬼不配,再说她也不是那种运气好的穿越女,出门随便就捡个美男。

    她这种苦逼母胎单身这么多年,老天好不容易赏她一个男人,还是别扯犊子了,踏踏实实赚钱比什么都强。

    “夫郎无需担心……我们好好过日子就是了,为妻定然不会辜负你。”

    陆怀瑾窝在慕朝朝的怀里这才止住眼泪,他是一定不会让妻主知晓清郎君来找过她的。

    听完慕朝朝这话,他心里舒服很多,至少妻主承诺不会辜负他。

    这个年代宠妾灭夫的也大有人在,妻主她……要是只有他就好了。

    一想到妻主也会对别的郎君好,他就心如刀绞,不过他也知道适可而止,这样才能留住妻主的心。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慕朝朝去厨房做饭,陆怀瑾就在房间内绣花,小夫妻俩各忙各的,日子过得却很踏实。

    她先去厨房烧了一锅热水,随后又去门口杀鸡,放干净鸡血后,开膛破肚开始处理内脏。

    水烧开后慕朝朝将鸡放进去烫,这样比较好拔毛,这一弄又是半个时辰过去,慕朝朝将着处理好的鸡拿去厨房。

    一半切成肉块等下做个小鸡炖蘑菇,另一半做鸡汤给夫郎补补身体。

    片刻后厨房内传来肉香味,慕朝朝馋的都快流口水了不过美中不足,这个朝代没有粉条,这要是往里再放点粉条,那就更美味了。

    不过慕朝朝也就是想想,毕竟这个年代普通人能吃上肉都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炖鸡的时间,慕朝朝顺便蒸米饭,她用的都是精米,村里人都舍不得吃精米,过年才吃那么一次,平时都吃粗粮和混合粮。

    炖菜期间慕朝朝也没闲着,去茅草屋后的那条河边看上一看。

    这一看可以用一眼万年来形容,河里的宝贝还真不少,看来明天可以做红烧鱼了,除此之外还有贝壳类,这更是让她喜出望外,那是贝壳吗?错……那是钱。

    不过她现在还不急……等房子盖好后,她再好好实践一下,把贝壳变成银子。

    想到又多了一条财路,慕朝朝漂亮的桃花眼里盛满星光。

    她回厨房将菜刀拿出来准备做个鱼叉,过段时间等她抽出空来再编个渔网,这样方便捕鱼。

    古代的鱼味道应该很好,这种天然的鱼肉质肯定更鲜甜,不像现代水质污染严重,某国又排放核废水。

    说来鱼可是个好东西,即便是多吃也不用担心肥胖,鱼汤营养丰富,以后可以煮来给夫郎补身体。

    然而这么好的东西在古代却并不受欢迎,否则原身和陆怀瑾也不会食不果腹。

    哪怕是穷人也不会想到吃鱼,原因就是这个朝代还没有开发出鱼的做法,没办法去除鱼类的腥味。

    导致做出来的鱼难以下咽,所以他们就本能的觉得这东西不能吃。

    可是慕朝朝会处理鱼啊!单单鱼类的做法她就会十几种之多,小时候家里穷没少下河抓鱼。

    她又是个小吃货,虽然家里没有很多调料,但是不妨碍她研究美食,可以说对美食的热爱和执着她是认真的。

    眼珠子转了转慕朝朝发现生活处处是商机,她正愁没银子用,这不商机又来了。

    或许明天她该抽出时间来做一顿全鱼宴,看看能不能在调料不全的情况下用现有材料代替,研究出更多做法。

    这样她就能去县城卖方子赚点钱,最好能把牛钱赚出来。

    做好鱼叉后,慕朝朝回到厨房将做好的饭菜盛出来,八月份的天气比较热,小两口就把桌子搬出来在门口吃饭。

    慕朝朝还特意拿了块石头掂桌角,这可是他家为数不多的家具,房子建好前都要凑合着用,可千万别坏了。

    刚出锅的小鸡炖蘑菇香气扑鼻,慕朝朝狠狠吸了一口香气,这副身体已经太久没吃这么好的东西了,不馋才怪……

    慕朝朝先帮陆怀瑾夹了一块鸡腿肉,宠溺的看着他先吃了一口,这才开始动筷子,给自己也夹了一块。

    鸡肉她刻意多炖了一会儿,放进嘴里肉香四溢软嫩脱骨,回味无穷。

    陆怀瑾也贴心的帮慕朝朝夹菜,他脸皮薄肉块刚放进慕朝朝碗里他就脸红了。

    不过慕朝朝表示理解,古代人本身就很含蓄,陆怀瑾这种性格……嘿嘿!就是很对她这个大直女的胃口。

    说起来小夫郎还比她小上几岁……

    啧……这么想着怎么有种老牛吃嫩草的感觉?

    不过慕朝朝很快就释然了,有嫩草不吃那不是傻吗?她就喜欢弟弟……嘻嘻(?????)!

    小夫郎性格娇软,长相那更是出挑,说实话他这种长相放在现代都很出挑,至少比慕朝朝大学时期的校草还帅。

    可能也只有她竹马那个祸水,能跟他平分秋色。

    她是怎么看怎么觉得满意,简直就是赚大发了啊……

    于是大直女心中暗想,以后可得多赚钱,好好宠着小娇妻,万不能让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