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夹缝求生的七零下乡知青 16
作者:初元九九   快穿:冤种生反骨最新章节     
    外面烈日耀眼,高大的男人背着着个大背包,手里还提着一个硕大的行李包裹,就那么站在大门口,遮挡住了大半的光亮。

    他逆着光,即使没有看清他的脸,但谷荔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大屿哥,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好久没有动静的无幽忽的在谷荔脑海里诈尸了,“这是你在城里的未婚夫,听到你下乡的消息后也找关系下乡来陪你了!”

    谷荔屏蔽掉脑海里无幽的声音,迎上去想要帮忙拿行李,却被黎屿抬手躲开了,“沉着呢,你拿不动,我来就好。”

    谷荔弯了弯眼睛,喉头莫名一哽。从下乡到现在终于露出了一个放松的笑来,“大屿哥!”

    “嗯,我在呢。”

    男人穿着一身干净得体的白衬衣,因为太热,早已经湿透了贴在身上,将他上半身匀称的肌肉暴露无遗。

    汗湿的头发落在光洁的额头,遮下细碎的阴影,乍一看有几分不羁,颇有几分痞气。

    但他低头看向谷荔时纵容的神情却让人如沐春风。

    其实黎屿长得一点也不如沐春风,他有着一对锐利的剑眉,离他的眼睛很近,这使得不笑的他看起来多了几分冷厉。

    然而他的右眼眼尾处恰好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恰到好处地将那几分冷厉中和了,衬托出一种别样的美感来。

    有人说长有泪痣的人,是孤星入命,容易受情伤,被爱人抛弃,生活多波折苦难。

    可谷荔不信。

    这一世,她一定会好好待他。

    上一世,未婚夫也追着她来了乡下,想要照顾他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未婚妻。在原身死后,她的竹马未婚夫就留在了这里,一日不曾忘地追查未婚妻的死因。

    但黎屿最后也死了。

    永远地留在了这里,大概他是查出了什么来吧。

    谷荔毫不避讳地打量着一米八几大高个的黎屿的好身材,对他的死因感到愤怒。

    一个游泳很不错的退伍兵却溺毙在村里的储水渠里。

    这怎么可能呢。

    黎屿被谷荔看得有些不自在,本就热得不行的他,嗓子都要冒烟了,他咳嗽一声,看向堂屋里的其余人,介绍道:“我叫黎屿,是新来的知青,因为有事耽搁了,这才晚了几天到。”

    其实他是在得知谷荔匆忙下乡后,跟着办了停职,追着谷荔来下乡的。

    谷家的娇娇女下乡怎么生活呀,他不放心,就追妻而来了。

    不过,还好他来了,否则怎么可能看到小谷粒会这般依赖地看过自己。

    黎屿的心里甜滋滋的,恨不得能抱一抱她,就像小时候那样拍拍她的背,告诉她‘不要怕,他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李勇敢放下筷子站起来,“黎屿同志啊,你这是一个人来的队里呀,辛苦了辛苦了,先把行李放下来。这东屋就是我们男同志的宿舍了,来,我领你进去----”

    开心坏了的谷荔就跟在黎屿的身后,一只脚都跨进东屋了,才被身后一道咳嗽声给叫停了。

    “那个,那是男生宿舍,虽然我们不介意女同志进去,但是----”里面多少有些没洗的衣服袜子啥的。

    谷荔飞快缩回脚,抬头就对上了黎屿似笑非笑的脸,谷荔笑得比他更灿烂,“大屿哥,放好行李就出来吃饭,我等你。”

    本着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黎屿先是一愣,然后也笑了,“嗯,很快。”

    谷荔脚步轻快地回到桌边,无意扫到方翰霖时,她不避讳地傲娇扫过。

    就像是在外受了欺负夹紧尾巴的小狗遇上了主人后的得意洋洋。

    有了黎屿的保护,谷荔还会怕方翰霖那个一米七五都不到的残废男?

    方翰霖没有漏掉谷荔得意的神情,手里的筷子猛得一握,看向谷荔的眼神也变得犀利了起来。

    桌下,薛芳华轻轻踢了他一脚,方翰霖才缓缓松了手,但他心里却是更加警惕了起来。

    这个新来的黎屿是个大威胁,不光他会是谷荔的靠山,更是因为他看到芳华盯着那人看了好一会儿。

    谷荔看向这两天还算老实的关小芳,毫不客气地说:“关小芳,你藏的面包拿两个出来,我拿钱问你买。”

    关小芳张张嘴,“我--”

    “别说没有,我刚还看见你躲在屋里偷吃了呢。”

    关小芳:-----

    就在大家会以为关小芳要狡辩时,她瞟了一眼东屋的方向,放下筷子起身回了西屋。

    这么容易就妥协了?

    谷荔以为还要多废些口水呢。

    可当黎屿从东屋里出来了,就看到关小芳拿着两个牛角面包扭捏着走过来,放在桌上,“黎同志,你,你还没吃饭么?”

    嚯,当着她的面就敢挖她的墙角了!

    黎屿走到谷荔身边,淡笑地看了一眼关小芳,还没开口拒绝,谷荔一只手就飞快地扣住面包拖到了自己面前来。

    “面包是我问你要的,直接从2000的金额里扣!”谷荔连钱都不想掏了,直接抵扣吧。

    关小芳也不看看她什么德行,居然还想勾搭她得未婚夫。

    当她是死的么!

    谷荔扭头就又换了一副笑脸,看向被太阳晒得脸色泛红的黎屿,“大屿哥,你是要吃米饭还是啃面包啊?”

    黎屿扫了一眼明显被谷荔扒过的饭碗,抬手指了指,“我吃饭。”

    谷荔嘴角的弧度又大了几分,爽快地将自己的饭碗推到一边,将黎屿拉坐下来,与自己挤在一起。

    黎屿丝毫没有嫌弃地端起了饭碗就吃,像是早就做惯了这样的事情。

    现在正是缺穿少吃的年代,很少会有剩饭的,就是家中谁有吃剩的,那也会被家人分着吃了,绝不可能浪费粮食。

    所以谷荔能将自己吃过的饭碗给别人,没得到其余人过多的惊讶。

    李勇敢看着两人的互动,笑问:“看起来你们的关系很好呀,这么巧,这次还能分到同一个地方来呀。”

    谷荔咧嘴看向黎屿。

    黎屿也看向了她,“我是与谷荔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

    谷荔咬面包的动作一顿,没了?

    只是邻家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