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要想演好一个疯子,就要先成为一个疯子
作者:作者姜不辣   东北往事之童养媳最新章节     
    春妮急忙轻叩了一下小门,还没走远的老康听到声音跑过来。

    隔着小门都能听见春妮急促的呼吸声。

    “春妮,出了什么事?”

    老康一边开门,一边焦急的小声问。

    “门外面有死人!”

    春妮说话的声音微微发颤。

    老康钻了出来。

    这是一个月黑风高夜。

    老康从兜里掏出火柴盒,划亮了一根火柴,微弱的火柴光还没等照见地上人的脸,就被风吹灭了。

    老康一连划了几根,都是一样的后果。

    他重新钻进小门里,留下春妮一个人独自面对地上的死尸。

    他知道,春妮很可能会害怕,但以后这样的事情会遇到很多,她必须要克服恐惧,不仅不能害怕死人,关键的时候,还得有把活人变成死人的本事。

    春妮见老康划了几根火柴都被风吹灭了。

    然后,老康一句话没说,独自钻进小门里去了。

    春妮知道,他是去找照明的工具去了。

    说不害怕是假的,春妮的心确实比平时跳动的要快。

    但比以前见到尸体的时候,反应迟钝了很多。

    几天下来,春妮觉得,活人比死人更加可怕。

    没过一会,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老康带着佟二宝一起来了。

    出了小门,佟二宝把手围成了一个喇叭状,老康划亮火柴,点亮了手里的马蹄灯。

    老康蹲下身子,把手里的灯凑近地上人的脸部。

    当看到地上人的时候,就连一向沉着冷静,波澜不惊的老康都差点惊呼出声。

    随后,他明显的感觉到,后脖颈子上的冷汗顺着脊梁骨缓缓流下。

    自己太大意了!从来没想过,竟然会是他!

    “咦……”

    佟二宝盯着地上的两个人,满脸疑惑:“咋会是这两个人呢?”

    地上的两个人 ,不要说老康和佟二宝是佳南县城的老人,就连春妮才来几天的人都认识。

    一个是整天满大街要饭的老叫花子,一个是整天挑着剃头挑子的理发匠。

    他大多时候,都把剃头挑子停在大车店和医馆的中间。

    老康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剃头匠会是个汉奸,会是日伪的耳目。

    老康之所以后怕,是因为他从来没怀疑过剃头匠。

    最近频繁出事,绝对和这个剃头匠脱不了干系。

    剃头匠身边不远处,扔着一尺左右长度的烟花。

    这个东西如果被剃头匠点燃,十里之内都会看见光亮。整个交通站势必会暴露。

    要不是老叫花子把他掐死,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可这个老叫花子又是什么身份,他又是怎么知道剃头匠是汉奸的?

    一切都没有头绪。

    春妮隐隐感觉,自己的身份肯定是被老叫花子识破了。

    只是他没有明着拆穿自己而已。

    亏得他是自己人,要是敌对方,怕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想不通的事情,以后再想,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把两具尸体处理干净。

    老康试图把老叫花子的手从剃头匠的脖子上拿下来。

    可是他十指抠的很紧,老康试了几次,都办不到。

    又不忍心把他的手指掰断。

    最后老康双手合十,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好汉,松手吧,那个人已经死了,你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人们会记住你的,松手吧!”

    说来也奇怪,老康再去掰老叫花子的手,竟然轻易的掰开了。

    佟二宝在一边见老康神神叨叨的,急得抓耳挠腮,想问又不敢问,不问心里又刺挠。

    老康到底在搞什么鬼?

    和佟二宝一样心情的还有春妮。

    老康也不解释,一个纯粹的唯物主义,搞这套,说出来会让佟二宝笑掉大牙的。

    夜深人静的时候,动弹车马动静太大。

    于是老康和佟二宝两个人分别背起老叫花子和剃头匠,奔着乱葬岗而去。

    春妮站在原地,瞠目结舌。

    要说老康不信怪力乱神,他也会闭目祈祷,要说他信,扛起个尸体就和扛普通麻袋一样,并不忌讳什么。

    可惜了老叫花子!

    春妮不明白,她和老叫花子才认识短短的几天,他为啥会舍命帮助自己。

    难道真的像龙五和老康说的那样,因为有相同的信仰?

    他可是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叫花子呀!

    他也能有信仰?

    春妮摸了一下自己的胸口,那里揣着需要她传递的情报。

    仍然是一张白纸,上面什么都没有。

    春妮不明白,一张白纸能传递什么信息?

    但这是机密,她知道,所以心里就算再好奇,她也不会去问。

    老康从春妮那里得到了启发,也把一块窝头搓碎了,用信纸包好。

    春妮抬头看了一眼,星斗满天。

    估计已经是下半夜了。

    她要赶紧回破祠堂去了。

    春妮依旧一路小跑,向城东而去。

    其实,有些习惯一旦养成,真就十分难改,春妮现在一出门就想跑。

    而且一睁开眼睛,嘴里就要絮叨,有时候她也会忘,看样子还要多练习,等养成习惯就好了。

    春妮到了破祠堂的时候,剩余的几个人睡得十分香甜。

    有人说着梦话。

    等到明天早上睡醒的时候,发现一直相伴的伙伴不见了,春妮不知道,他们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天微亮的时候,春妮爬了起来,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吃掉了老康昨天晚上给她的一个玉米面大发糕。

    喝了一点水,站起身,准备出发了。

    走到门口,春妮不由自主的停住脚步,恭恭敬敬的给破祠堂里几个人深深的鞠了一躬。

    只要骨子里有傲气,血管里的鲜血是热的,哪怕是乞丐也是值得尊重的。

    老叫花子的死,让春妮对人有了重新的定义。

    春妮跑到城门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城门解封了。

    出城的人很多,春妮混在人群中,很顺利出了城门。

    在乞丐堆里混了七八天,现在的春妮完全就是一个疯子。

    原本满头乌黑的秀发,现在纠结在一起,像一个乱鸟窝一样盘旋在头上。

    几天没洗过的脸,黝黑铮亮,只有眉眼还能依稀看出一点旧时的模样。

    要不是特别熟悉她的人很难认出她。

    春妮出了城,一路向西,每次看见人,她都停住脚步,使劲跺一下右脚,然后呸一口,才会继续赶路。

    想要演好一个疯子,就要先成为一个疯子!

    春妮一路走来发现,一般成年人,无论男女,都不会理会她。

    但要看见十岁,八岁的半大小子,还是躲远点。

    春妮曾经被四个半大小子追了四五里地出去,到底被那群孩子用雪球打了一顿,才算罢休。

    从那以后,春妮看见半大小子,就会躲远点,不再主动去招惹。

    二十多里路程,春妮正常的时候,两个小时左右就到了。

    现在她却用了多一倍的时间,走走停停。

    因为疯子走路,通常目的性都不会太强。

    所以她要注意,不能直奔渔业屯。

    安全是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条件。

    等到她跑到地方的时候,天已经快中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