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秦云朗发高烧
作者:丰年   渣夫重生选白月光:他后悔了最新章节     
    乔知夏的这声孩子爸让现场三个男人都神情一滞。

    乔知夏却一边走向保镖李牧,一边朝他使了个眼色。

    李牧当即反应过来,立刻进入了男主人的角色:“不知道二位晚上来我家有何贵干?”

    秦云朗敛起幽深的寒眸,目光在两人脸上来回审视。

    乔知夏看向眼神复杂的秦云朗,温柔地弯了弯唇:“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对象,因为工作原因所以身份需要保密。”

    她知道秦云朗一定是没查到她对象的信息,所以怀疑到了两个小崽崽的身份。

    她这么说就是在告诉他,之所以查不到,是因为对方身份特殊,比如在保密单位从事保密工作等。

    李牧的外形虽然比不得秦云朗那般俊美无俦,但也算是相对出众。

    秦云朗看着勉强也算登对的两个人,心底的情绪反复翻涌,最终化作一腔苦涩。

    “冒昧打扰了。”

    他放下手里的玩具,目光从屋里两个小崽崽身上移开,心里那股羁绊被他强行断开时,心脏还是犯起了密密麻麻的疼。

    和乔知夏擦身而过时,他又忽然停下脚步,从内侧的西装口袋里掏出了一瓶药油递给她。

    “这是从港城带过来的,治疗外伤效果显着,让你先生帮你抹吧。”

    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柔,却生出了一股距离感。

    秦云朗转眸看向身强体壮面容坚毅的男人,心里的不甘和苦涩忽然又释然了。

    挺好的,起码是个健康长命的。

    不出意外,能陪她五十年。

    本想提醒他,工作再忙也不能让妻儿陷入危险。

    可是想到这次伤害她的人是自己的妹妹,他又有什么立场?

    祝福的话,实在说不出口。

    他转身大步离开,身后扬起的风中是他身上那清爽矜贵的松针香混合着薄荷烟草的味道。

    乔知夏手里的药盒上还残留着他淡淡的体温,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她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伤。

    这次过后,应该不会再见了吧?

    两个小崽崽欢快地跑出来抱住了妈妈的腿。

    她低头看着他们清澈的眼睛,心里爬满了愧疚。

    之所以阻止他们父子相认,是因为她不想因为她自作主张生下的孩子对秦云朗带去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那样的资本家庭,都是要和门当户对的人联姻的。

    而且秦家的背景太复杂了,想到秦渺渺的恶劣行径,她甚至开始怀疑秦家人的道德人品。

    两个孩子跟着她,她有把握有条件给他们简单富足的生活。

    但是一旦跟秦家扯上关系,那就不一定了。

    那就像个大旋涡,她目前也没有能力抗衡,这让她不安。

    说她自私也好,心狠也罢,她都承认。

    可他们实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所以,“对不起了……”

    “乔小姐,你们没事吧?”李牧的出声将乔知夏从沉闷的情绪中带了出来。

    “李牧,刚才对不起,利用你救了下急。”乔知夏立刻和李牧拉开了距离,并表达了歉意。

    “没关系,是我的职责。”李牧笑答。

    “对了,我不是都让你们下班了吗?你怎么又回来了?”

    乔知夏只让他们在她不在的时候保护两个崽崽,她回来后,就会让他们离开。

    一是她可以保护两个崽崽,二是她喜欢和两个崽崽单独相处。

    李牧解释,他就住在附近,因为不放心她一个受了伤的女人,又带着两个孩子,所以就过来在附近巡查两遍。

    他其实每晚都在这么做,直到刚才看见了秦云朗。

    乔知夏没料到他的责任感如此之强,竟然还自主安排了巡逻。

    她深谙知人善用的道理,正好现在景阳分公司和新开的餐厅都需要一批安保。

    她也打算建立景阳自己的安保部门。

    于是就和李牧谈了谈待遇薪酬,问他有没有意向从安保公司跳槽出来,她可以给他安排个安保经理做做。

    先不说两百的月薪让人心动,加上李牧本就是广城的乡里人,留在广城回家看望父母也更方便。

    所以他自然同意了。

    李牧离开后,乔知夏锁好门带着两个小崽崽回了卧室。

    当看到梳妆台上已经惨遭毒手的四支口红,她的心在滴血。

    可是看着裔宝那单纯无辜的滑稽模样,她只能在心里默念:“亲生的,亲自生滴……”

    好在第二天徐晓兰过来,给她带了一支圣罗兰的经典色号,总算小小抚慰了一下她受伤的心灵。

    秦云朗从乔知夏家门口回去后,周身就仿佛笼罩着一团散不开的浓雾,压抑沉闷的气息让四周的气压都低了几度。

    傍晚,打起了雷,狂风送来了阴沉沉的黑云。

    不多时,密集的雨点子就倾泻而下。

    秦云朗挺拔的身影如雕塑般,静静伫立在露台内的落地窗前,抽着烟,看着雨。

    雨太大了,整个世界都变得灰蒙蒙一片。

    记忆回到他在那个陌生的村子里,那时候他住在茅草牛棚内,外面一旦下大雨,里面必会下小雨。

    他那时最讨厌下雨天,因为他讨厌泥泞和潮湿的环境。

    可偏偏他摆脱不了,那个村子里经常下雨,有时候他半夜都会被雨点子砸醒。

    后来认识了乔知夏,她仿佛浑身都充满了能量,是个不知疲倦的小太阳。

    她找来蓑草,冒着雨爬上牛棚的棚顶,帮他堵漏。

    可是却在下来时脚下打滑,直接滚了下来,好在被他伸手接住,因为屋檐距离地面不算高,所以两人都没受伤。

    他们一起摔在湿漉漉的泥巴里,看着彼此满是泥泞的脸,笑得像两个傻子。

    “喵~”一声凄厉的猫叫打破他的回忆。

    一抬眸,就见露台上面的屋檐上竟挂着一只快要坠落的奶猫。

    他几乎没有犹豫,叼上烟推开玻璃门出去,在奶猫掉下来时及时接住了它。

    只是因为小猫的爪子太过尖锐,加上害怕应激,在他的腕上抓出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他看着血涌如注的伤口,脸色微变。

    他有慢性白血病,一旦出血很难止住。

    正好这时吴婶上来了,见他在露台上淋雨,手上还有鲜血滴滴答答砸在地板上,混进雨水里,她吓得脸都白了。

    “先生,你不能淋雨啊!”

    秦云朗却对自己的伤不甚在意,他温柔注视着被自己接住的小奶猫,就仿佛看见了当年的乔知夏。

    秦云朗被推进屋处理了伤口,好在用药止住了血。

    可是半夜却突然发起了高烧。

    翌日一早,吴婶见都过了他往日用早饭的时间,还没见他下楼,这才心里一慌。

    要知道秦云朗就算生病了也是非常自律的,这该不是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