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作者:明月天涯酒   逆转因果倒寻因最新章节     
    那些圣王的兵又带着一堆犯人,浩浩荡荡的游街,其中一人高喊着:“官商勾结,囤积居奇,柜坊无耻,以币代粮,兼并均田,万民流离,该死!该死!该死!”

    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有人说这些人是小偷,偷走了国家和人民的钱,让很多农民失去了原本好不容易分来的土地。

    人是有多贱啊,时间久了,我开始慢慢接受圣王,并且也想要上阵杀敌建功立业。‘没错你是贱’,嗯?

    直到敌军围城三月,城里缺粮……

    看着眼睛发绿光的士兵们,我不知道会落到哪个碗里。

    如果我能长大,会不会也能混着汤喝下碗里的指甲和牙齿……

    我,就这么讽刺地死在了本该死在的地方……

    死前,我看到一个眼角有痣的女孩子紧紧盯着我,她是下一批吧,可是我怎么看着她有种熟悉的感觉……

    …………

    …………

    我叫刘南秀,今年12岁了,村子里的青壮年全被拉去打仗了,现在前线吃紧,家里都盼着爹爹立功。对,是立功,因为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

    我们这里本来很富裕,家家户户都有余粮,因为地好,这里稻谷产量很高。可是断断续续打了二十多年的仗,这里再富裕,也被掏的一滴不剩了。

    外面兵荒马乱,到处都是土匪,行乞的难民一路像是蚂蚁,远远看不到头。他们也很快就会变成土匪。村里没了男人,大家都怕哪一天土匪突然来抢,虽然没什么可抢的。

    昨天哥哥也被征召到前线去了,我怕是也快了,不过当兵至少能吃饱。村里很多人去山上找能吃的树叶树皮,我也得赶紧去,不然树皮都没得吃了。

    几个月后树皮都没得吃了,听说昌王招杂役,正好我家离南都不远,我就去试试。都城里一片繁华,各个招工处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都是半大的小孩,大人都去当兵了。排的最长的队,却是招太监的……

    我被留下仅仅是因为秀气,我领了钱交给家里,至少他们现在不用饿死了。

    我也曾梦想仗剑走天涯,也曾梦想建功立业为民请命,可是今天,我却被洗刷的干干净净,穿的像个小姑娘一样被送进昌王的寝室。

    出来后,天地没了颜色,眼里没了光,我像个行尸走肉一般,现在只想死。

    本来我想一死了之,但是想想家人还是忍了下来。后来慢慢习惯了,哭着告诉自己这没有什么,有人服侍还有肉吃,我却也舍不得死了。

    有时候也会想,你的志气呢!志气始终抵不过眼前的一碗红烧肉,整个乡都找不出这一碗肉,我知道饿是什么感觉,我不想再挨饿。

    我在这碰到一个丫鬟,叫小舞,她对我很好,眼角有颗痣,笑起来很好看,像天使一样。她经常过来找我玩,可是我一直不敢抬头看她,我无法面对自己对她的感觉,只是在默默地关注着她。

    人是得有多贱啊,我现在15岁了,我现在好怕自己失去这一切,我怕有人抢了自己的位置,我怕他厌烦了一脚踢开我。

    我一直惴惴不安,我想要打扮自己,我想要学的女性化一些,可是15岁的我发育很快了,怎么办?啊!我好变态!

    这就是平常人家小妾的心态吗?我甚至出现过当太监的念头,不行,再这么下去我真的完了。与其被抛弃自怨自艾,不如想个办法。

    这一天我问昌王现在的形势,他说自从二十多年前所谓圣王攻下西都,皇帝迁都东都,崔家为首的门阀趁虚控制了皇帝,打着号令天下的口号。

    可是地方政权各怀鬼胎,各路将军拥兵自重,朝廷名存实亡,南方有实力的节度使商议后更是另立新帝。

    如今形成三个基本政权:西部是圣王建立的大周,不过所谓圣王只是懂点术法,胸无大志残忍嗜杀,攻下西都便贪图享受,网罗珍宝美女,这样的大周过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溃散;

    北部是崔家控制的原朝廷,名存实亡,只剩各门阀世家自己的家底在苦苦支撑,不堪一击,而且谁想要打着正义的旗号统一全国,必定要以崔家的人头祭旗;

    南方是各路节度使推举出的新朝廷,可惜一盘散沙,甚至互相攻伐。十多年战乱不止,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谁都不敢保证自己明天是否还活着。

    他跟我说秀儿啊,乱世,两个字,活着,轮不到你去想怎么活着。

    我告诉昌王我想去建功立业,没想到昌王一口答应,自己出钱组建了一支两千人的队伍交给我,这是直接起飞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还有,原来他这么有钱……

    我意气风发地对小舞说,等我回来!那是我第一次抬起头,也终于第一次正视自己的感情,她真的好美。

    也不知道谁发的令,新朝廷命我去大周边界支援王桐将军,在昌王活动下,我也算正规军了。16岁领兵,如同儿戏的出征,没想到啊没想到。

    半个月后到达战场时王桐已经战死,敌将张璨正在追剿逃兵,我刚安顿好王桐残部准备迎敌死战,毕竟人家可是四万人。

    结果,结果就是张璨追至河谷时突发山洪,冲散了队形阻隔了首尾……

    我轻轻松松活捉了张璨,但现在我还在发懵。

    “将军?”

    差点忘了张璨正跪在帐下,我随口问道:“听说你的部队喜欢吃人?你们还是人吗?”

    张璨呵呵一笑:“您出门踩到蚂蚁会心疼吗?”

    “拉出去砍了。”

    畜生。

    不过这句拉出去砍了好过瘾啊,真的还想再说一次,好开心,又不能表现出来,憋得好难受。

    我顺势接管了平城,朝廷封我为游击将军,我也成将军了啊,做梦也没有,不对,做梦想过,这是梦想成真了啊。

    平成,基本已经成死城了,没死的都跑光了,不要说十室九空,有的地方方圆几十里连一条活着的狗都见不到。

    有了两家的家底,我瞬间有钱了,军队扩充到了1万,更是组建了一支1千人的骑兵。在整顿了半年后,这支军队终于真正属于我了,我派人给昌王送了礼,顺便给小舞捎了封信。

    这才大半年没打仗,平城也渐渐恢复了,开始人来人往。人永远是向前看的,再大的苦难,只要过去了,依旧能快速恢复,毕竟人们得活着。

    可同样,人也是善忘的,这才多久,就已经为争夺利益出现各种乱象,好像已经忘了乱了之后有多么的惨烈。

    朝廷几个月前调杨嗣方将军率军五万来攻打金州,我被编入作为先锋待命。

    看来昌王朝堂斗争失败了啊,还是得节度使说了算,不过我现在兵精粮足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