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气势凌人的白清宵,微微蹙起眉头,那双深邃的眼眸中流露出一抹茫然与困惑:“世人不是皆以金银为贵吗?”
“此言不假,但试想,你若怀揣这等重物游走市井,岂不劳累至极?现今时代,一部智能手机便可解决诸多琐事,谁还会携带这等累赘之物?你这块金子,足以换得一年山珍海味,若用它来结账,恐怕还会被人误认为是疯癫之徒。”难得逮到机会调侃白清宵,我自然不肯轻易放过。
白清宵似乎尚未领悟问题的关键所在,仍旧一脸茫然:“可是,本尊昔日在人间,亦是以金银交易,并无不妥之处啊。”
“那是多少个世纪之前的事情了?”我提醒他。
白清宵略作思索:“约莫两三百年了吧,具体年份,本尊也记不清了。”两三百年,世事早已沧海桑田,变幻莫测。
我注视着他,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继续问道:“你这般大的金子,究竟是从何处得来的?莫非……是顺手牵羊?”白清宵闻言,神色依旧平淡如水:“此金很大吗?本尊不过是随手挑选了一块最小的,大的太过累赘。紫凝曾说,这块金子足以应急。”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是说,你还有更大的?”白清宵轻轻点头:“本尊的帝君殿内,金银珠宝堆积如山,在冥界并无实用价值,只当作饰品材料。平日里,都是紫凝她们在打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原来白清宵竟是个深藏不露的大土豪!而且,他还是那种明明腰缠万贯,却浑然不觉的呆萌土豪。我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地接过那块金子,仔细端详:“这……这是真的金子吗?不会是镀金的吧?”白清宵微微不悦:“本尊的宝贝,岂会有假?”
我半信半疑,忍不住像个小财迷一样,偷偷咬了一口,金子上顿时留下了清晰的牙印。
天哪!这竟然是真的金子!我仿佛闻到了金钱的芬芳。白清宵见状,大方地说:“你若喜欢,便送给你吧。紫凝那里还有很多,回去后本尊让她全部送给你。”
我吓得连连摆手:“不不不!我不能要!”我深知,虽然我一向清贫,但从不贪恋不属于自己的财物。
况且,我一个在校的穷学生,突然拥有这么多金子,必然会引来他人的猜疑和嫉妒。
万一被有心人盯上,或者银行工作人员误以为我是盗贼,那可就麻烦了。
我婉言谢绝:“白清宵,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东西我真的不能要。我还是喜欢安安稳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白清宵似乎有些不悦:“本尊的东西,便是你的东西,你为何如此推辞?”我连连摇头,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真的不合适,你还是拿回去吧。在我们这里,这东西可不管用。”
白清宵无奈,只好将金子收回:“那你想要什么?本尊都可以给你。”我无奈地笑了笑:“我什么都不缺,真的。哎呀,我快要上课了,先走了。”我怕他再纠缠下去,便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好在白清宵并未追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下午刚下课,我便接到了酒吧领班的电话。他说酒吧出了点小事,需要处理一下,这两天我可以不用去上班了。虽然没有详细说明,但我心知肚明。
毕竟,陈军是酒吧的员工,警方肯定会介入调查。因此,这两天酒吧估计会关门歇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