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凶手之狠
作者:顺手牵虎   悬案大用:1最新章节     
    杜大用找了一张桌子,先观察了桌面情况,见到没有痕迹,这才把他的东西放了上去。

    放好以后,杜大用才拿着手电往现勘拍照的地方去了。

    “不要管我,继续拍照,标记做好,谨防误踩。”

    杜大用一边说着,一边往屋内走了进去。

    每走一步,杜大用都是蹲下以后,用手电先照一下地面这才走下一步。

    两个现勘的,相互竖了一个大拇指。

    至于说话,那是不敢的,领导刚刚才发火,他们耳朵也不聋的。

    一直把外间走完,杜大用都没有朝着里面房间去看,而是站在里面房间门口看着整个外间。

    犯罪嫌疑人在找东西,杜大用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因为从杜大用进来的地方,直到里面房间的路径只有两条,一条是径直走过来,一条是从会客沙发那里绕过来,明显径直过来是最省距离的,而且没有障碍物。

    可是犯罪嫌疑人却在沙发会客区域留下了两进两出的脚印,茶几上的东西被翻动过,又被重新摆放了起来,沙发的缝隙中,能明显看到血手印的痕迹,说明当时犯罪嫌疑人要找的东西应该不会太小,否则也不会直接用戴着手套的手去摸那里。

    从步态痕迹来看,步伐稳定,无论进出的足迹都是跨幅差不多距离的。

    杜大用转身朝着室内慢慢走了进去。

    这个现场并不是看着非常凌乱,凌乱的部位反而是在衣服,皮包,箱柜这些地方,床上除了有大量的血渍,并没有太多的翻动痕迹。

    犯罪嫌疑人这是在误导警察!

    杜大用看到这个现场,立马就反应了过来。

    看起来,死者衣物,皮包,箱柜,沙发,茶几都被翻动过,那么就会让警察第一时间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故意杀人抢劫案。

    可是床铺没有翻动,两名死者的枕头还都枕在头部位置。

    这些位置没有翻动,说明犯罪嫌疑人进来以后就是要弄死这两个人的,后来在行凶结束以后,才想起来要布置一下现场,可能最后时间上有问题,这才着急离开了现场。

    杜大用再次靠近了死者死亡的床铺位置。

    “领导,都是一刀毙命,从太阳穴直接插入,应该还伴有搅动行为。”

    法医想了想还是告知了杜大用。

    “死亡时间能不能定下来?”

    “我看了一下女子背部和侧卧的下方,有个大概值没问题,不过考虑到房间里面是一台三匹的柜机空调,我适当放宽了条件,两名死者,死亡时间应该在26-32小时之前,如果还要更精确时间,还得解剖以后做胃内容物,肠内容物生化检测,目前只能根据尸斑和尸僵做个大概判断。”

    “你和我把被子掀了,再把被子先摸一遍,确定没问题,先把这被子拿到一边去。”

    “是,领导!”

    杜大用和法医小心翼翼的把被子慢慢揭了开来,然后慢慢叠了起来,直到两个人可以抬着拿走。

    “你们两个把被子捏一下,看看有没有东西藏在里面,如果没有,让人拿张塑料薄膜过来,把这个先送去物证鉴定中心去。”

    “是,领导!”

    两个现勘立马把被子拿到了外面开始工作起来。

    杜大用回到内间,开始观察起尸体的情况。

    整个床铺是南北走向,头部位置在南边,窗户在床铺的东边,离着窗户大概有一米二到三十厘米的距离。

    床铺两侧的床头柜都已经被打开,但是地上没有抛洒物,说明当时这里面应该是有现金或者是其他有价物品。

    犯罪嫌疑人且只有一名,而不是左大龙说的那样,是两个人来这里作的案。

    女子王佳上身无衣物,下身有一条内裤,面朝西侧,致命刀口在右侧太阳穴位置,属于斜入斜插式刀口。身体在死前有伸展蹬踏行为,但是应该时间不长,这个方面杜大用从床单的褶皱就能看出来。

    男子刁振羽身无衣物,呈仰面状,一刀致命的伤口在左侧太阳穴,刀口同样是斜入斜插式刀口,且死前被摁住口鼻过。

    同样有挣扎痕迹,身体下方部位,伴有小便和大便痕迹,杜大用不由的叹了一口气。

    “犯罪嫌疑人的臂力和手上力量都很强,单手用刀,一刀致命不说,还让死者连最后的垂死挣扎都没办法惊醒隔壁熟睡的女子,可见身体强度是有多强的。”

    杜大用摇着头说了一句。

    “领导,这一刀从太阳穴这么刺入,犯罪嫌疑人不仅是臂力很强,而且所用的刀应该也是自制的刀具,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穿透力的。”

    法医想了想以后还是补充了一句。

    “是的,不仅是如此,而且犯罪嫌疑人应该是非常精通这种杀人手法的,不出意外就是太阳穴位置直接刺穿颅骨骨板,一刀插入颅脑位置,受害人哪怕就是想挣扎,那会儿也只能是下意识挣扎,而女性的颅脑通常小于男性,刀还是那把刀,力度还是那样的力度,所以男子还能挣扎到大小便失禁,而女子连这个机会都没有,这片小便印渍应该也是死亡过后才形成的。”

    “犯罪嫌疑人就是奔着来杀人灭口的,只不过目前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离开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