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的几天里,萧晗都是上午去果园捉虫,下午在家里写书。
现代那些男频文里的玄幻修仙小说,动辄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的字,在这里肯定是行不通的。
正好第一次写书的萧晗,也没有写长篇的实力,她决定只写一些比较精彩的打脸梗,还有就是必不可少的男主被一大堆美女爱慕环绕的老梗。
从古至今,就没哪个男人会逃脱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诱惑。
作为一个女作者,萧晗其实很讨厌后宫种马文,可为了赚钱,她只能迎合市场需求。
不过,萧晗最终还是决定,美女可以环绕,但男主还算专一。
尽量兼顾看文的,比如江婉那般的女修士吧。想来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女人还是都期望一生一世一双人的。
一连写了五个下午半天,萧晗决定将故事断在马上打脸的高潮部分,先誊抄下来拿去给书铺老板看看再说。
天黑前,正准备吃晚餐的萧晗,收到了胡菱华的传音符。
打入灵息在飞鸟虚影上,虚影散开,传来胡菱华的声音:“萧晗,你明天若是没事做,就来继续做拔草的活儿,还是在老地方集合。若是找到了别的事做,就算了。”
萧晗倒是想去拔草,毕竟那活儿虽然辛苦,可有灵珠进账啊。奈何她还要在袁婆婆那里干很久,这份灵珠是赚不了了。
有些遗憾的端起灵粥,吃了几口,没有任何配菜的白粥,已经有点吃不下了。
果然,任何好东西若是天天吃,都会吃腻。她一直以为,这种带灵气的米粥,自己可以不用配菜都能喝一辈子,现在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人的劣根性。
喜新厌旧,口味多变,才是人的本性。
也不知凡人坊市里有没有咸菜卖,配点咸菜,应该又可以糊弄一阵子这不喜欢食物一成不变的嘴巴。
翌日清晨,萧晗去凡人坊市里转了转,没看到有咸菜卖,最后向杂货铺的老板娘打听了一下,老板娘告诉她坊市里没有专门卖咸菜的,她要是想吃,老板娘可以将自己腌的咸菜卖一点给她。
最后,萧晗花了两枚灵珠,买了一大碗腌萝卜丁。
有了这萝卜丁,萧晗早餐吃的冷粥,都格外有滋味了。
至于那什么吃凡人的没有灵气的腌菜,体内会有污秽之气,萧晗根本就没在意。
就好比她在现代当打工妹时吃食堂一样,听说食堂为了赚钱,买的土豆都是那种论堆卖发芽的土豆,可那些工人有挑拣选择的余地吗?
穷人是没资格计较这些的。
果园里的红甲飞虫产卵已经快临近尾声,已经很难搜寻到飞虫了,转悠半上午能寻到四五只飞虫就很不错了,没有多少飞虫,萧晗的灵力就可以支撑半天时间了。
不过萧晗却感觉有些遗憾,要是飞虫数量多,她的缠绕术就能练习的更熟练。
有红甲飞虫这个反应敏捷的训练对象,自然比她对着死物练习效果更好。
袁婆婆见红甲飞虫确实稀少难寻了,干脆给萧晗放了五天假,让她五天后再来开始搜寻虫卵。
红甲飞虫的虫卵特别小,再加上它一个果子上只产一枚卵,虫卵颜色又和灵果颜色相近,因此初期没长大时,根本就发现不了。
再过个四五天后,红甲飞虫早期产的卵,有的已经长到绿豆大小,快要孵化了,这时候就比较好发现了。
放五天假,萧晗自然开心。她干脆整天都窝在家里誊写话本。
不得不说,用类似篆体字的异时空文字誊写,这速度简直比她写初稿还慢。
有许多字,她都要靠翻阅学认字时的那本《识字解意》。
整整花了五个白天,才终于誊写完毕。
翌日去上工时,萧晗将书稿用布袋子装着,带去了袁婆婆那里,准备等收工后顺道去一趟主城区的书铺。
袁婆婆见她将布袋子放在厨房里,便顺嘴问了一句,“放的什么东西?”
萧晗不好意思道:“我写的话本,准备拿去给书铺掌柜看看”
袁婆婆大感兴趣道:“拿来我瞧瞧。”
她年轻时,也爱看话本,只不过看的多了,渐渐的就看腻了那些相同套路的话本。偶尔去书店里翻翻,也很难找到合心意有看下去欲望的话本子。
萧晗的手稿并没有装订起来,不过是在每页纸的右下角按顺序标注了数字。
她给袁婆婆说明了一下页码数字的意思,袁婆婆拿起第一张纸看了起来。只是,她很快就皱眉道:“这怎么写的口语话啊,哪个话本子会这样写。”
萧晗有些羞窘,“我没读多少书,编故事只能用口语来,想着若是书店掌柜看中了这故事情节,到时候再让别人给重新润色一番即可。”
袁婆婆没再多说什么,而是一目十行的看了下去。
只不过慢慢的,她就看入迷了。
萧晗见袁婆婆看的头也不抬,自己还不知虫卵是啥样的,也没法去干活,于是提醒道:“袁婆婆,您先别看了,带我去指认一下虫卵吧。”
哪知袁婆婆头也不抬的挥挥手,“你先去打坐修炼一下,等我看完话本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