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时光荏苒。
作者:南斗21201荧惑星   噬虫人最新章节     
    破浪城,破浪城,破烂城,破烂城,这是阿水的执念。

    阿水轮海里的噬虫人最高经文泛着光芒,光芒变成一股暖流,经由轮海,过五脏,入四肢,最后经由龙骨,最后汇聚于神台。

    而后阿水的额头处出现了一只“临时”的天眼,现在阿水有点像是二郎神。

    随着阿水额头上“临时”的天眼发出一道金光,阿水总感觉少了什么!

    当然少了不少能量啊!你以为你是永动机吗?

    这道金光汇聚到面前的覆甲蜻蜓上,金光接触到覆甲蜻蜓后,蜻蜓有个轻微的抖动,然后恢复正常。

    看上去没什么,但是覆甲蜻蜓体内金光径直汇聚向覆甲蜻蜓的脑子,跟一些莫名的能量发生战斗,一些来自于小刚的土系能量跟金光发生了纠缠。

    这个时候就要看双方的战力了,很显然阿水发出的金光完全碾压了小刚的土系能量,这些金光很快将小刚的土系能量转化为自身的手下。

    没错这些能量占据了小刚土系能量的“宝座”,之前小刚的土系能量等于上市公司的股东,现在股东变更变成了金光,小刚的土系能量变成了公司的高管。

    如果想要夺回控制权,就需要小刚的土系能量要么重回股东位置,或者将金光推翻。

    阿水感知到金光已经完全控制覆甲蜻蜓了。

    这个时候有两个选择:

    选择1:阿水可以将控制权收为己用,这样阿水可以拉起一只理论上无穷无尽的噬灵虫军团,然后指引这些噬灵虫战斗。

    事实上这就是虫族上贵族,噬虫人的最高经文等于给阿水加载了一个虫族上贵族的外挂系统,理论上阿水现在等于一只虫族的上贵族,虫族上贵族可以做的事情阿水也可以做到,虫族上贵族做不到的事情阿水还可以做到。

    但是阿水拥有这些噬灵虫意义不大。

    当然也有选择2:将这些噬灵虫的指挥权交给其他人。

    阿水对着一旁的姐妹指去,金光带着覆甲蜻蜓靠近姐妹。

    阿水示意:“把你的双手手放在它的脑袋上面。”

    姐妹有些害怕,但是心一横闭上眼睛,将手双手放在覆甲蜻蜓的脑袋上。

    伴随着接触,金光从覆甲蜻蜓的脑子里向姐妹的双手汇聚,金光经由姐妹的双手进入姐妹的经脉,然后流入五脏,轮海,龙骨,神台。

    然后金光将姐妹的能量可能是任何觉醒的地方指引出来,接引到覆甲蜻蜓的脑子当中。

    就像是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东将自己的股东位置让给了这个姐妹。

    当姐妹的能量来到覆甲蜻蜓的脑子后,金光开始流动,就像是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这些金光化作了这道协议。

    当姐妹的能量到来,金光将小刚的能量也拉了过来作为见证,就像是开了一个股权转让大会。

    金光一阵操作最后就是:姐妹的能量成为噬灵虫的主宰,姐妹跟这只覆甲蜻蜓签订了一份打工协议。

    等等这样搞公司高层能同意?就这么简单?那是个虫族上贵族也来一次这样的操作,不就能将噬灵虫拐走了?

    唉!

    说到点子上了!事实上虫族的战虫也不是随便就能解除控制的,基本就跟装备武器差不多,没有完全抹去装备武器上面主人的印记,只要主人招手,这些装备武器将会飞回主人手里。

    同理这些战虫,噬灵虫也等于拥有了主人印记,没有破除之前只能将其禁锢。

    当然差距太大就像是现在,阿水使用噬虫人最高经文可以篡改噬灵虫的主人。

    差距太大了,其实也不用篡改主人了,直接消灭即可,就像是很多的结界同等级的敌人打不破我,除非战力差距太大,战力等级需要比结界等级高好多好多。

    毕竟一个东西你不可能无敌,你需要面对一定的敌人,所以只需要面对敌人大概等级就好了。

    总的来说就是:战虫,噬灵虫需要打的敌人基本不太能让这些战虫噬灵虫临阵倒戈,可以让噬灵虫临阵倒戈的敌人已经差距过大,倒不倒戈已经无所谓了。

    很快金光化作一份协议慢慢消散,姐妹就这样成为了覆甲蜻蜓的主人。

    阿水只知道起效果了,但是具体怎么做到的阿水不知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现在姐妹跟覆甲蜻蜓成为了主仆关系。

    这就是噬虫人的最高经文的作用:将噬灵虫的指挥权剥夺,自己用或者送人。

    很快又一只噬灵虫驮着姐妹进来。

    阿水又重复以上操作,将一只又一只噬灵虫的指挥权剥夺,然后跟姐妹们绑定。

    这些噬灵虫种类还不多,很好认:覆甲蜻蜓就是小刚的沙雕骑士团的,黑铁甲壳虫就是小美的制杖师军团,催吐蚂蚁是小绿的神经军团,最后洗碗虫就是小强持扇军团。

    阿水的注意力却不太在此,也还好阿水现在只要出能量,噬虫人最高经文会自己搞定,阿水就像是一个充电宝,只要付出能量即可。

    阿水的思想已经飘到九霄云外,因为破浪城啊!破烂城。

    不就建个城吗?至于那么激动嘛!而且这个城还不是你建的。

    那是因为阿水魂牵梦绕的铃铛,回到铃铛面前还需要找到一座城:一座名为:破浪王,别称破烂城的城!

    阿水一直以为会在某个咽喉要道,或者战火连天,亦或者神秘非常的地方。

    可惜现在破浪城所在的地方似乎是一个可有可无,随时可以被放弃,同时又并不隐蔽的地方。

    总之跟阿水想想当中的破浪城完全不一样,却又可能完全一样。

    很好啊!

    就是这里!

    阿水在次回想起跟铃铛分别的时候。

    漫天的战火,阿水跟铃铛的对面站着一名基本不可能战胜的敌人。

    同时四面楚歌,敌人过于多,也过于强大了!

    天空下着流星雨,四周是一望无尽的宇宙,斑斑点点是那么美丽。

    喂喂喂!

    你这是战斗还是郊游?

    阿水的眼睛是红的,此刻阿水看向对面最强大的敌人,只感觉浑身的血液要燃烧到沸腾,眼中只有那名敌人:杀!把他沙雕!诶!杀掉!

    伴随着阿水的一声决绝:“杀~~!”

    白驹过隙从阿水身上泛出。

    四周除了最强的敌人,其他敌人纷纷避让。

    最强的敌人也如临大敌,这可是白驹过隙,斩断了黑暗本源一条腿的白驹过隙。

    敌人慌了不由得将谈判底牌掏出:“破浪王,如果你归降,可以在虫族其他不面对人族疆域的地方落脚,你可以收拢那些疆域的人类进行发展,面对人类的战斗你有选择不战斗的权利。”

    :“同时虫族给于你格享有跟虫族神灵之上等阶的身份,可以享有虫族神灵之上同比例交换资源的权利,功劳够大你身上的隐患也不是不能清除。”

    :“有其他条件都能谈。”

    这拉拢破浪王的条件不可谓不丰厚,要知道阿水身上可是满身的虫血,杀的虫族不知几何。

    阿水听完:“也不是不能谈,但是谈判之前我只有一个条件。”

    :“好说好说!”

    敌人眼睛亮起,如果叛出人族疆域连带上拉拢破浪王,情况将会好很多。

    阿水指着实力最强的敌人说到:“先把你的头砍下来,你死了我们便可以谈判了。”

    实力最强的敌人牙齿都差点咬烂,又被破浪王耍了:“破浪王你不要不识好歹。”

    就在阿水的白驹过隙能力流动的时候。

    跟阿水并肩战斗的铃铛出手了。

    另一本跟白驹过隙媲美的神话级功法被铃铛催动。

    白驹过隙别称:自杀剑法。

    铃铛催动的功法也不逊色:名为时光荏苒,别称:自杀功法。

    相得益彰,相得益彰啊!

    当然时光荏苒的修行条件比白驹过隙不相伯仲。

    白驹过隙要求修行者需要时间感悟极深。

    时光荏苒则需要修行者同时拥有时间跟空间天赋,铃铛的天赋是时空交替:时间,空间。

    事实上同时拥有时间跟空间的天才拥有更多的选择,比如说正规的时间加空间的修行功法,族群里面也会有大量的资源提供,这可是时间加空间啊!

    悟透时间或者空间一系变为神灵之上,悟透时间加空间变为宇宙之主。

    当然光拥有时间跟空间还需要修行金木水火土,雷电,空间,时间全部悟透才可能成为宇宙之主。

    但是时间加空间这两个上位法则觉醒了,其他法则觉醒肯定更加简单。

    多少尊者就是卡在了觉醒另一道上位法则的坎上了,毕竟你要有这个天赋早就觉醒了,如果还没觉醒就是:很难。

    所以同时拥有时间加空间天赋的天才,有太多选择了,并不需要修行时光荏苒。

    这也是白驹过隙跟时光荏苒成为阿水跟铃铛修行功法的原因,同时也是阿水跟铃铛没有选择之下的最好选择。

    阿水启动白驹过隙是要拼命。

    铃铛催动时光荏苒能力也是要拼命。

    阿水要跟敌人拼命。

    铃铛要救阿水所以要拼命。

    原本看向阿水的目光看向了铃铛。

    阿水的目光也看向了铃铛:“铃铛不要啊!只要我死了,你就能活下去。”其实除了背叛人族还有另一条路可以活下去,只要自己死了,铃铛可以活下去的。

    毕竟是时间加空间天赋的天才,只要阿水死了,铃铛回到人族生活,人族肯定会大力培养铃铛,至少活下去没问题。

    阿水突然想明白了,铃铛为什么那么好说话!就是为了这一刻。

    敌人没有干扰铃铛,毕竟铃铛要将阿水送走,敌人巴不得阿水被送走。

    铃铛催动时光荏苒,她的身体在消失:“狗子哥哥,你要活下去啊!”说完铃铛将时光荏苒催动到最大,同时铃铛化作粉尘消散了。这是狗子听到铃铛说的最后一句话。

    这一刻,四周的时间,空间随着时光荏苒将阿水缀上。

    阿水被送走了!

    不是真的送走,就是送走了!不在了。

    然后阿水就出现在了现在的时空:“铃铛~~!”

    也就有了现在的阿水!

    很快阿水恐怖的声音从破浪城传来:“你们四个凝聚个噬灵虫都那么慢!”阿水的声音充满了怒火,比战斗的时候还要恐怖!

    等我,铃铛!

    当时你为了救我放弃了自己,现在到我为你放弃自己了!

    等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