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人前显圣的李、王二公子
作者:夏挽沉星   那年夏,我与光的相逢最新章节     
    前文说到,蓝翠萍和程乐乐终于乘了飞机到了京城,一出机场就被李逍遥的大排场惊到了。

    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对于世家子弟的印象是什么?

    受小说和影视剧的影响,我想大家以为以为世家子弟就是飞扬跋扈、目中无人、不尊礼法、以家世怼万敌。

    什么强抢民女,贪赃枉法、草菅人命……

    总之,在大家心中,“世家子弟”是反派的象征,是邪恶的化身。

    但事实上,那些世家子弟真的是我们想的那样吗?

    举个例子,大家都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

    那么,如果从你开始学习那天分流,走向两个结果。

    一:你开始学习,学习文化礼仪,学习传统文化,学习家国情怀……最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二:你拒绝学习,无所事事,整天到处乱逛,偷鸡摸狗……这样子你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虽然对比太夸张了些,但所表达的意思是一个人学习知识与否,决定了他以后的思想和形象。

    世家子弟们背靠庞大的家族,以家族力量培养一个人,这是非常恐怖的事。

    想想:当你五六岁还在上学前班的时候,那些世家子弟已经熟读古籍,学习乐器,还会画画,精通几国语言……

    你拿什么和他们拼未来。

    人们常说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确,起跑线上不会输,因为那些世家子弟早就开跑了,站在起跑线上的全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你所比的也只是那些普通孩子。

    扯远了……

    在这种环境下,世家子弟的知识储备,情商,技能是远远超出常人的。

    有句古话说的话:腹有诗书气自华。

    浅显的理解:肚子里有诗书,一个人的气质都会显得高雅出彩。

    (出自宋代?苏轼《和董传留别》的诗句。真正的意思:一个人读书读得多了,身上会自带一股书卷之气,形成读书人所特有的言行举止。)

    所以世家子弟大多气质不凡,能说会道,字字连珠,不以外物看轻他人,只看是否对自己或家族有用……

    京城七大家族的后辈们大多都是这样,即使出了王家大少和李逍遥这两个“异类”。

    说是异类,王大少和李逍遥也是饱读诗书,大学深造过的,知识储备甩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

    他们俩的“异”在于他们喜欢人前显圣,通俗来说的话就是装逼、出风头。

    大家身边应该有这种人:喜欢以自己有而别人没有的东西来显摆。

    又或者自己以为多出彩的事到处宣扬,其实其他人根本不在乎。

    对别人来说那是显摆,是刻意的,是不讨喜的。

    李逍遥和王大少不一样,人前显圣对他们来说就和人们需要吃饭喝水一样,仿佛是他们生来就会、生来就要做的事情。

    他们就是喜欢出风头,就喜欢别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不含丝毫恶意。

    这次来接蓝翠萍和程乐乐,冷芸的父亲冷轩逸本想派自家手下来接的,但被来冷家串门的李逍遥知道了。

    当时一听到这个消息,李逍遥连怎么人前显圣的步骤都想明白了,主动恳求,对冷轩逸说:自己想乐乐妹妹了,就让他去机场接人吧。

    冷轩逸其实也从旁人那知道李逍遥这小子的爱好,冷李两家是世交,而且李逍遥也确实喜欢乐乐这个妹妹,不好拒绝他。

    所以,来接蓝翠萍二人的人,从冷家人变成了这个喜欢人前显圣的家伙。

    说起来,冷家小辈门不太喜欢程乐乐,反而沈李两家的小辈们爱煞了这个萌萌哒的小妹妹。

    其实,冷家小辈们不喜欢程乐乐也不是他们的原因。

    当初,程建业和冷芸在一起,冷家老太爷冷千秋和冷芸的父亲冷轩逸是不反对的。

    但冷芸的哥哥们觉得泥腿子出身的程建业配不上自己妹妹,对他百般看不顺眼。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你是个妹控哥哥,你亲爱的妹妹被一个和自己家世云泥之别的穷家小子拐走了。

    而且自家娇生惯养,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坏了的亲爱的妹妹还要跟着那个穷小子吃苦,换你你会开心吗?

    就这样,冷家几位哥哥没少在家里数落程建业,连带着他们的儿子对程乐乐的态度也变差了。

    可见,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人老师,对孩子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好在程建业后来混出头了,冷芸的几位哥哥好歹看程建业顺眼了些,不再埋怨他。

    那些小娃也长大了,也明白了自己小时对程乐乐的态度有多不好,现在对程乐乐就像他们爸爸对冷芸一样,别提多稀罕。

    只不过幼年的阴影还在心里,程乐乐不太能接受他们的善意。

    ………

    “你这小滑头,早知道是你 我们就自己走了,现在害的我们被别人看热闹。”

    对于李逍遥喜欢人前显圣的性格,蓝翠萍也很无奈,但也知道他心思不坏,只能轻声轻语地嗔怪他几句。

    “嘿嘿,蓝奶奶见笑了,乐乐好久没见,想逍遥哥哥没?”对于蓝翠萍的“责怪”,李逍遥没脸没皮地笑笑,而后转头看向程乐乐,笑容别提多灿烂了。

    “嘻嘻,我一点也不想逍遥哥哥。”程乐乐作怪开口。

    “轰隆隆!”

    作为喜欢乐乐小妹妹的哥哥而言,程乐乐这句话对于李逍遥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整个人直接呆愣原地,肉眼可见的失落了起来,都快哭了,一点也没刚才谦谦君子的淡定。

    “哈哈哈哈哈哈,乐乐开玩笑的啦。”说着,程乐乐走上前拥抱了一下李逍遥,“逍遥哥哥好久不见。”

    本来觉得人生灰败的李逍遥瞬间精神了,结果在他刚想回抱程乐乐的时候,程乐乐已经从他怀里离开了。

    “好了,寒暄完毕,乐乐饿了,逍遥哥哥,乐乐想吃烤鸭。”程乐乐揉了揉肚肚。

    蓝翠萍和程乐乐早上在陈家吃了饭,程乐乐吃不惯飞机场上的饭菜,即使是头等舱的大师供餐。

    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对于小吃货的程乐乐而言,一顿饭不吃不亚于一场酷刑。

    “好好,走!乐乐上车,哥哥带你去全德聚吃烤鸭。

    来个人,搭把手,把乐乐的箱子带走,然后你们先回公司,我一会吃完饭再联系你们。”

    “是!”

    李逍遥是有公司的,为了自己人前显圣能有人撑排场,他的公司是自己建立的安保公司。

    本来是玩票性质的,只是为了自己能更好的人前显圣,不曾想公司慢慢还发展了起来,现在也是国内最出名的安保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