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魔剑》
作者:夏挽沉星   那年夏,我与光的相逢最新章节     
    的确,在没什么灵感的情况下,同人文是很好的选择。

    只要自己对于某部小说、某部动画、某个电视剧电影的情节有自己的想法,这就是写同人文最好的灵感。

    在把写作工具书复习一遍的情况下,陈时奕开始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作品。

    经过几天的筛选,陈时奕选中了一部短篇小说。

    该故事主要讲的是:15世纪,一个农夫在农作时意外得到了一个黄金罐子,为了发财,那农夫把罐子用衣服遮住偷偷带回了家。

    那农夫没想到的是,那罐子里装着一个恶魔。

    后面的故事就围绕农夫与恶魔、人的良知与欲望展开。

    嗯,虽然还是挺好看的,但陈时奕不怎么喜欢里面的西方色彩。

    所以陈时奕决定不写这个故事的同人文,而是根据这个故事单独创作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

    当然,因为原文字数就很少,陈时奕也是第一次写小说,所以他写的也是短篇。

    对于萌新作者而言,没什么自信写长篇作品的情况下,先写一部短篇小说是非常合适。

    在经过好几天的创作与删改,陈时奕终于创作完成了自己人生第一部小说,全文共两万一千多字。

    陈时奕把原故事的西方特色故事,改成了具有东方传统神话特色的情节。

    农夫成了一个小兵,魔罐成了一把魔剑。

    大体故事就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兵,在初次见识到战场的残酷后选择当了逃兵。

    在敌军追击下,小兵慌不择路地逃窜,不出所料逃到了一处悬崖峭壁,一个没注意直接掉了下去。

    结果大难不死,被悬崖边的一棵树救下,不过小兵也因为情绪大起大落,加上坠落的冲击晕了过去。

    等小兵醒来,环顾四周时发现树根下面有一个平台,平台里边好像有个神秘洞窟,里面闪烁着神秘的光。

    为了求生,小兵费尽力气,小心翼翼地掉落到平台上,带着好奇,他进入了洞窟。

    那里面是一把剑,一把魔剑,一把蛊惑人心的魔剑。

    当然,那把剑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力量,说是得之者可得天下也不为过。

    小兵不出意外地被魔剑蛊惑,解开了封印,最后被魔剑带上悬崖。

    因为魔剑的污染,小兵性情大变,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追上那些敌军,杀个片甲不留。

    然后回归战场,把所有友军也斩尽杀绝,因为他不想有人把他当逃兵的事迹宣扬出去。

    后来,那个小兵成为了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禁忌。

    很多年后,小兵的国家出了一位天选之子,那人英勇善战,且会神仙之术。

    皇帝礼贤下士、三顾茅庐终将他请出(朝廷宣扬的是这样,至于具体是什么情况懂得都懂)。

    那天选之人奉命前往魔域——禁忌魔君的地盘。

    等一正一邪的两人相见,才发现是旧相识。

    那天选之人是那个小兵相依为命的亲弟弟,哥哥出征未归,小弟奋发图强拜上仙山,想学成之后出山诛杀魔君为兄报仇。

    这也是那个小弟明知皇帝心怀不轨也同意招揽的原因。

    虽然天选之子仍记得兄长,但那小兵却早已不是那个人了。

    两人的战斗一触即发,在经过几天几夜的白热化战斗,魔君意识深处的小兵残念影响到他,天选之子侥幸赢得了战斗。

    最后,那小兵的残魂和弟弟道别化作青烟消散。

    大仇得报,那天选之子归隐泰岳,世间也流传出泰岳仙人的故事。

    全书完!

    ……

    虽然故事有点老套,但还是可以一看的。

    陈时奕写好了故事,下一步就是找个平台发布。

    选来选去,最后发现洋柿子平台对萌新最友好,恰巧平台也有短故事专区,正合适。

    所以陈时奕就在洋柿子小说上传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

    此后的几天里,陈时奕每天起床后的第二件事就是看看自己的故事有没有人看。

    至于第一件事嘛,和程乐乐相关的消息呗。

    每天看着阅读人数几个几个的增加,陈时奕感觉自信满满。

    小小小说,拿捏!

    在情绪兴奋之下,陈时奕感觉写小说也不过如此,自信心爆棚。

    趁着笔感,陈时奕直接开始创作第一部长篇小说。

    不出意外,出意外了。

    想是一回事,写出来又是一回事。

    任凭你脑子里想的故事多么多么跌宕起伏、脍炙人口,写不出来屁用没有,Skr!

    在写了几百个字后,陈时奕的首次长篇创作宣告失败。

    这当头一棒让陈时奕清醒了。

    光靠一时的热血就想写出一部长篇小说是不太可能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作品铺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作品大纲。

    对于写小说要不要大纲,网上众说纷纭。

    有人觉得大纲的框架限制了作者的发挥。

    有人又说没有大纲,故事怎么发展的写不清楚。

    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陈时奕也没在意两方的争辩,他觉得自己需要大纲。

    现实生活也是这样,对于某些事情,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只会害了自己。

    在法理之内,你觉得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坚持自己的想法就好。

    虽然“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这句话有那么亿点点尬,但其中也确实有值得深思的地方。

    在不违法理的情况下,最坏结果不过是被人指责“不道德”。

    没事,放下道德素质,享受缺德人生(?)???)咕嘿嘿。

    对于陈时奕而言,他觉得需要大纲那就写大纲。

    ……

    时间回到现在。

    陈时奕回到卧室后继续完善自己的作品大纲。

    他的前一部作品《魔剑》在短故事专区还算火爆。

    虽然他没多少文化,但年龄所带来的热血加成让陈时奕在描写剧情时如有神助。

    魔君和泰岳仙人的兄弟情,两人的交战都很引人入胜。

    故事下面的评论也大多是友善的。

    “不错,这个故事还能入眼,情节方面老套了一点,不过还是很热血的。”

    “赞同楼上,这个故事好就好在那种给人的热血感。”

    ……

    不过,对于一件事物而言,有人喜欢就有人不喜欢。

    “什么狗屁故事,简直白到家了,魔君?天选之子?他妈几百年前的故事设定了,现在流行的是都市脑洞!都市脑洞!都市脑洞!玄幻?狗都不看。”

    “我不敢苟同,意大利面就应该拌42号混凝土……”

    ……

    对于这些言论,陈时奕不是很在乎,随他们去吧,我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