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小心眼
作者:开心草莓头   和闺蜜死遁后,成疯批太子白月光最新章节     
    在沈初说出这句话后两个人都没有再开口说些什么,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马车上一言不发。

    直到他们两个人到达此行的目的地。

    虽然他们要找的是一家新开张的布店,但是这家布店的装潢却一点也不新。

    而是直接沿用了之前的装修,只不过家牌匾换成了布店而已。

    看得出来店铺的老板真的有在很用心的省钱。

    “就是这里吗?”

    沈初从马车上下来,扭头朝身后的徐三询问道。

    听见沈初的话,徐三点了点头,“对就是这家店。”

    “他们的店主说,京城的人都在穿他们家的布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沈尚书的女儿,也就是你了。”

    有户部尚书的女儿为他们做招牌,许多普通百姓听说了这一点,全都争先恐后的来这家店铺购买自己制衣所需要的布料。

    开业不过短短几天,店主已经挣得盆满钵满,脸上都笑开了花。

    马车就停在布店的门口,沈初和徐三站着门外,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突然想到什么脸上露出了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

    “三儿,给你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之前我戴的那种帷帽,你还能不能搞到手?”

    沈初直接问。

    被问到这个问题,徐三思考片刻才给出回答,“你若是要的话,我能很快给你找来。”

    这个回答让她很满意。

    “我自然是要。”

    沈初给予肯定的回答。

    “好,那你稍微等一下。”

    留下这句话,徐三离开了这里,步伐有些急匆匆的。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沈初歪了歪脑袋。

    想着他不会马上回来,沈初回了马车上,就坐在马车上静静的等着。

    徐三果然没有让她久等,很快就回来了。

    手上拿着的东西正是之前在京城递给沈初的帷帽。

    因为有一层纱作为遮挡,别人无法看清纱布下的脸。

    沈初之所以要这帷帽,只是为了不被余鸳认出自己的长相罢了。

    她倒是想看看,余鸳究竟打算当着她的面怎么说。

    将徐三搞来的帷帽戴上,沈初和徐三慢慢悠悠地走进了这家布店。

    他们的穿着并不普通,但是混迹在人群中却也并不夺目。

    不至于一眼就被发现。

    也正是因为此,余鸳没有注意到沈初和徐三的身影。

    “大家可以看一看,这些都是我们新进的布料,京城的小姐和公子穿的都是这些布料,绝对是上好的料子。”

    沈初没有从余鸳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不过还是听到了一些有夸大成分的语句。

    “你不是说,她用我的名义卖布?这何止是用我的名义卖布?”

    她的声音里多了几分斥责,徐三正好奇沈初究竟想干什么,就听见了她的后半句话,“这分明是拿京城所有富家公子以及千金小姐的名义卖布啊。”

    但是这样的情况并不能被杜绝。

    因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行径在哪里都会发生,对方如果仅仅是这样子做的话,她根本没有办法指责对方。

    如果要是因为这个跑过来斥责对方,反倒是显得她度量很小。

    “你有听到她用我的名字吗?”

    沈初手里抓起一块布匹看着,漫不经心的询问着身旁的徐三。

    因为自己也与余鸳见过面,徐三也给自己整了个帷帽,遮挡住了他的脸。

    又一次听到沈初的话,徐三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道,“这样她肯定是不会说的,你得变现出你很想要这匹布,但是又很犹豫的时候她就会说了。”

    一般到的那个时候,她就会想方设法的让你快点掏钱买下。

    说出一些什么话都是有可能的。

    沈初之所以会来这一趟主要就是因为余鸳借着自己的名头来卖东西,这一点让她很不爽。

    到时候人家买到的布料不好,还得说她穿的东西太烂。

    士可忍孰不可忍。

    沈初按照徐三的说法,将手中的布匹拿起,脸上露出了纠结的表情,缓缓扭头去问身旁的徐三,“你感觉这个料子怎么样?”

    早就学会眼观八方耳听六路的余鸳在注意到沈初这边的动作后,立即朝这边走了过来,脸上的表情很是友好,哪怕是之前沈初帮助她时,她脸上也没有露出过这样友好的表情。

    只这一个照面,沈初就意识到面前的人有多虚伪。

    她现在甚至怀疑自己第一次见到的那个人早就已经死了。

    明明是同一个人,怎么会有如此之大的区别呢?

    隔着一层网纱,沈初定定的注视着朝自己走过来的这个人,眼底满是失望。

    “这位小姐,您是有什么顾虑吗?”

    余鸳脸上的笑容十分灿烂,走到沈初面前,重新拿起一匹布料。

    她手中的布料和沈初手中的布料完全一样,之所以会拿起这样一匹布料完全就是为了用作对比。

    看起来略显粗糙的手轻抚上那布匹,想要为沈初介绍这块布匹,可是她刚要开口,就看见沈初的手也同样搭了上来。

    对方的手和她的手截然不同,她的手有着数道伤痕,以及无法消失的冻疮痕迹,掌心布满了大小不一的老茧。

    可是此时搭上来的这只手却十分娇嫩,指尖修长,肤如凝脂,只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双手从小到大绝对没有干过什么重活。

    把这两只手放在一起,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在看清这只手后,余鸳像是碰到什么烫手山芋,立即收回了自己的手。

    失去承托物后,崭新的布匹就这样猝不及防的掉在了地上。

    沈初脸上没什么表情变化,余鸳却立即蹲下身,嗓音里都透出了疲倦,“不好意思啊,有点没有拿稳。”

    她虽然这样说着,但是沈初却却清楚地知道,她并不是没有拿稳。

    而是在看清两人手掌的区别后,自尊心作祟了。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来,余鸳其实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

    如果对方的性格还好的话,沈初非常乐意和这种人交朋友。

    可是余鸳不行。

    余鸳太小心眼了。

    很容易钻牛角尖。

    她将半空中的手收回,语气淡淡,“是真的没有拿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