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三十八口棺材
作者:会码字的白菜   别人拼命修炼你在高武世界混黑?最新章节     
    荆南城外,林战北拍了拍林修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臭小子,到罪城看过你的朋友就赶紧回来,这次荆南城的救援行动出现太多变故,我还要赶回碧落城,将这件事上报给巡夜司总部。”

    “就不陪你一起去了。”

    说到这里,林战北脸色一变,颇为严肃的说道:“你小子可不能再闯祸了,知不知道?!”

    “放心吧,不会了。”林修面色如常的笑了笑。

    “那行,那你就早去早回吧。”林战北挥了挥手,看着林修带走了足足三辆军用卡车的人,他不由得心里有些发毛。

    “这小子就去看朋友,用得着带这么多人吗?”

    “随他去吧。”赵青青苦笑一声,身为一个旁观者,她可以看得出来,林修这一次去罪城绝对不是看朋友那么简单,那明明是想要杀人的眼神。。

    ——

    罪城,遗弃之城,罪恶之城。

    每每提起这个城市,伴随着的就是罪恶,血腥,暴力……等等一系列不好的词汇。

    三年前这里来了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年,听说是某个城市高中刚毕业的学生,当一些罪城的本地人看到这群充满活力的年轻人来到这里时,他们都惋惜的摇摇头。。

    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些年轻人即将面对的是什么,罪城的法律和道理与外界并不相同,在这里实力弱就有罪,更何况这又是一群年轻的肉体……

    虽然他们之中没有女孩子,但是这里是罪城,从来都不缺乏变态的存在,更何况罪城的女人本来就少的可怜,长相过得去的更是寥寥无几,为数不多的几个也早就成为了某些强者的禁脔。

    对于一般的罪城人来说,这些年轻的小男生又何尝不是上等的泄欲工具。

    然而这一次来的这些年轻人好像有些不一样,尤其是那个领头的少年,他看到罪城的景象后,眼中没有恐惧,更没有一点点惊慌,有的只是一种病态般的兴奋,就好像许久没有进食的饿狼来到满是肥羊的牧场。

    第一天夜里,所有心怀不轨的罪城原住民都没有睡,他们在等,第一个忍不住对这些年轻人动手的人出现。

    不过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事的发生了,第一个动手的不是他们想象中被称为色中饿鬼的刀疤,也不是喜食人肉的屠夫,而是那些年轻人,他们先对罪城的人动手了!

    而且是无差别的杀人!

    那些看起来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儿就像是疯了一样见人就杀,那一晚罪城的街道被鲜血浸透,接连三场大雨过后,青石板路的缝隙间还有淡淡的红色残留……

    而那个领头的少年,拿着一把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锈迹斑斑的断刀,一个一个的将三百个头颅割了下来,几乎没有了锋刃的刀,在尸体脖颈处剁下,即便用再大的力气也无法做到一刀两断,需要连续劈砍十多下,甚至是数十下,才能做到尸首分离。

    那个少年足足耗费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才将三百多个头颅全部砍了下来,最后全都摆放在他们的临时住处门口。

    那一夜,城主府大门紧闭,甚至在未来的几天内,城主府一直都是闭门谢客。

    而当时在罪城小有名气的丧彪,带着自己手下的一众兄弟,投靠了那个比自己年纪小很多的少年。

    许多人至今都记得那一天,满身是血的俊逸少年,端坐在大门口,他的身边是堆砌起来的三百人头!

    而他一手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鸡腿,另一只手则是拿着一瓶啤酒,时不时猛灌一大口,毫不介意周围的腥臭味。

    而丧彪带着一众小弟跪在他面前。

    少年说,“喝了这瓶酒,我收下你们。”

    丧彪拒绝。

    少年又说,“不喝酒算什么男人?”

    丧彪说,“男人不一定非要喝酒,还可以饮血!”

    紧接着那个少年直接将手中的酒瓶摔碎,用锋利的酒瓶碎片朝着丧彪的脸上划去!

    这一下差点弄瞎了丧彪的眼睛,一道狰狞的伤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嘴角。。

    丧彪没有躲闪,只是咬着牙闷哼了一声,然后竟是张开嘴,喝下了顺着嘴角流下的鲜血……

    自那天起,丧彪成为了对方的亲信。。

    后来人们才知道,那个少年叫林修,十八岁。。

    ——

    “林修,这就是传说中的罪城?”

    “你就是在这里生活三年?”来的路上季寒也知道了关于林修的一些事,有些好奇的问道。

    “熟悉的味道。”林修用力的吸了一口气,缓缓闭上眼睛,一脸享受的模样,看起来活像一个变态。

    “我们现在去哪?”卡黛儿走到林修面前问道。

    “去酒吧。”林修睁开双眼,狭长的眸子中一抹哀伤稍瞬即逝,被他深深的藏在眼底。

    “我去,这种地方还有酒吧?”沈庄嘴角勾起一抹淫荡的笑意。

    ……

    “老大,这里到底是罪城还是鬼城?”走了大概半小时,沈庄忍不住打了一寒颤问道:“这鬼地方怎么一个活人都没看到?”

    “这就是罪城。”林修一副理所应当的模样回道:“好人是不敢随便出门的,至于坏人……”

    “还没睡醒呢。”

    说到这里,林修又想起了曾经丧彪问过他的话。

    “老大,我们为什么要白天睡觉,晚上活动啊?”

    “笨死你,我们是黑社会,当然要黑天出门了!”

    ——

    “老大,前面就是你说的酒吧?”沈庄伸手一指前面不远处招牌都已经破碎不堪,大门也被打砸的不成样子的一个门市开口道。

    他的话打断了林修的思绪,一抬头他就看到了酒吧门外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一具具尸体……

    林修没有回答对方的话,而是深吸一口气,缓缓的走上前,那些尸体已经有些腐烂,散发出阵阵恶臭,有的已经看不清容貌,但是林修还是根据他们身上的纹身认出了每一个人。

    当初林修立过一个规矩,所有黑帮成员必须纹身,起初大家以为只是为了好看,也为了看起来更加的有气势。

    后来林修告诉他们,纹身从来都不是为了所谓的好看和气势,而是为了有一天他们横死街头,即便被人砍的面目全非,活下来的兄弟也能根据纹身认出他的身份,然后好为死者立一个碑!

    “二愣子。”

    “白骨。”

    “铁老四。”

    “赵崽儿。”

    “胡天。”

    “黑狗。”

    ……

    林修每经过一具尸体,就小声的念叨出一个名字,直到他走进了酒吧里,看到那具靠坐在吧台附近的尸体,他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然后也不管地上的血渍和污秽,直接坐在了那具尸体旁边。

    “丧彪,你小子有病是吧?”

    “明知道打不过为啥不跑呢?”

    “一个破酒吧而已,老子缺这一个酒吧吗?”

    ……

    林修像个老妈子一样喋喋不休的说了十多分钟,而跟着他一同前来的二百多人只是站在酒吧门外,一言不发。。

    直到林修看到了丧彪仅存的那一条手臂握着的那破旧的酒瓶,他突然就哽咽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调整好情绪,勉强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笑骂道:“艹!”

    “你特么和老子玩什么煽情,你不知道你老大我最无情了吗?”

    说到这里,林修突然就暴躁了起来,用力的抓扯着自己的头发!

    “妈的!”

    “他妈的!”

    ……

    一连骂了好几句,他才慢慢的平静下来,抬起头看向一旁的沈庄,声音有些嘶哑的说道:“胖子,顺着这条街直走500米左右,有一个棺材铺。”

    “你带人过去,告诉他,林修回来了,让他给我送来三十八口棺材。”

    “天黑之前做不好,我杀他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