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情书》火了
作者:栀子花开十里香   重生八零:我在乡下当媒婆的日常最新章节     
    赵振义矜持一笑:“没错。”

    曾云一愣,然后嚎了一声,失声惊呼:“老赵,你妹妹是作家?!”

    “太厉害了。”

    “帮我问签名,我要签名,我要签名……”

    他看完《情书》,已经成了赵凤兰的书迷了。

    赵振义嫌弃道:“你又不是不认识她,自己去要就是。”

    曾云欢呼。

    其他同学一听,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吸气声。

    “曾云,你说啥子?”

    “赵振义的妹妹是作家?”

    “真的假的?”

    “快给我看看,到底写了啥子佳作。”

    “……”

    曾云立马给他们推荐。

    一看。

    大家都沦陷了。

    没办法,比起乡土伤痕文学,这群学生更容易被单纯美好的爱情故事吸引。

    《情书》是场顶级的暗恋悲剧。

    没人能够不为之动容。

    ……

    《情书》火了。

    火得一塌糊涂。

    在全国各大中学、高校尤其火热,有文化的知识青年们纷纷为里面的感情动容,无数的书信寄到杂志社和赵凤兰这边。

    “你好吗?我很好。”

    “有一个可以想念的人,就是幸福。”

    “没人知道。这种事偷偷做才有意义。”

    “……”

    赵凤兰地址改成了水口村,林素娥每天都能收到少则十几封,多则三四十封的书信,全部都是书迷寄来的。

    “三婶,凤兰的读者又寄了这么多信过来呀?”

    “是啊~”

    “太厉害了。”

    “等凤兰回来,我带我孙子过来和她说说话,沾沾文气。”

    “……”

    林素娥设想过《情书》会有火花。

    但是,却没有想到会这么火,火遍了全国。

    果然。

    纯粹的爱情故事永远是最动人的。

    它不分高低贵贱,没有欣赏的门槛,所有人都能了解这种情感。

    又一个周末。

    赵凤兰回来,引起了村里的围观。

    “凤兰回来啦。”

    “我们村的大作家回来了。”

    “以后,我们村要出一个大名人了。”

    “凤兰,你了不得哦。”

    “……”

    赵凤兰又羞又高兴,连忙摆手,赶紧躲进了家里面。

    这才清静了下来。

    晚上。

    一家团聚。

    林素娥做了丰盛的晚餐:“今天晚上,是为了庆祝凤兰《情书》大火。”

    赵凤兰感动:“谢谢妈。”

    赵玉兰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赵凤兰:“二姐,你太厉害了。”

    “等你长大了也可以。”

    赵振礼:“二姐,我们孙老师想要你的签名,你能给我签一个吗?”

    “行,没问题。”

    赵振信催更:“二姐,好久写新故事?”

    赵凤兰嘴角僵硬:小弟,你是魔鬼吗?

    赵振义欲抑先扬:“凤兰《情书》很好看,但是,千万不要早恋。”

    这话一出。

    全场都安静了。

    林素娥脸色一变:“凤兰,你有情况了?”

    不会是那个窝囊废吧。

    上一世,赵凤兰的丈夫正是她初中同学。

    不是自由恋爱。

    上一世,赵凤兰没有重新去上学,到了年纪,媒婆介绍对象,正好说到了她的初中同学,因为有同学之间的友谊,两人关系进展得很快。

    男方条件还可以。

    父母生了一儿一女,他下面有个妹妹,虽然不是城市职工,但是开了个店做小生意,条件还可以。

    结果。

    婚后男方不给家用,还一直赌博。

    生了个儿子后她打算离婚,男方一直拖着不给离婚。

    一直拖了五六年,才离掉婚。

    之后,赵凤兰有了心理阴影,一辈子都没有再结婚。

    这次。

    听老二说起早恋,她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些,神色紧张了起来:“凤兰,你二哥说得对,你可不许早恋。”

    赵春兰深以为然:“现在读书要紧。”

    赵振礼、赵玉兰和赵振信三个小的不知道啥子恋爱,但是看妈妈和哥哥姐姐这么严肃,也跟着附和。

    “不早恋。”

    “二姐不要早恋。”

    “不能早恋。”

    赵凤兰:“……”

    她哭笑不得:“我没有早恋啊?!你们这么严肃,搞得我好像真的早恋了一样……”

    闻言。

    林素娥首先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赵振义脸色和缓。

    赵春兰吐了一口气。

    赵振礼三人面面相觑,装作很懂的样子:“哦。”

    “这才对。”

    “好。”

    赵凤兰佯怒地瞪了他们三个一眼:“你们懂啥子叫早恋吗?给我在这儿哦哦哦、是是是、对对对的。”

    赵振礼三人。

    望天望地玩手指,就是不看赵凤兰。

    赵凤兰无语。

    林素娥清了清嗓子,转移话题:“咳咳咳,好了,不说这个了,吃饭吃饭。”

    ……

    5月15号。

    这天,是王大贵去许苗家认门的日子。

    距离上一次带人认门,已经过了小半年了,林素娥难得有些兴奋。

    一大早起了床。

    洗漱好,一看手表,才7点半。

    准备煮了面当早饭,结果水刚烧热,王大贵就来了。

    “婶子。”

    “大贵啊,吃早饭没有?”

    “吃了。”

    “那你坐下等一会儿,我把早饭吃了咱们就出发。”

    “好的婶子,不急。”

    一大早。

    林素娥也不想吃油腻的,做了个清汤挂面,汤底是猪油、酱油、味精、葱花和面汤,面条是细面。

    爽口又清淡。

    此时。

    一声猫叫声响起:“喵呜~”

    林素娥看过去,王大贵外套里面冒出了一个猫脑袋。

    “呦,长大了这么多?”

    ”是啊~”王大贵对小家伙非常宠爱:“一天一个样。”

    突然。

    林素娥想到了什么,眉头一紧:“大贵,你打算把猫带到许家去吗?”

    王大贵不明所以,还是点了点头:“对啊。”

    “你最好不要带。”

    林素娥摇头:“许苗妈妈对动物的皮毛过敏。”

    闻言。

    王大贵又惊又吓:“过敏?那我不带了,还好婶子你提醒我。”

    林素娥也有些庆幸:“多亏我想起来了,要不然好好一次见面,弄得人家上医院就是罪过了。”

    “最重要,要是对你印象不好就坏了。”

    王大贵重重点头,一脸后怕。

    “婶子,你先吃,我把猫猫放回家里面去。”

    “好。”

    ……

    她吃碗面,刚把碗洗了,王大贵就返回来了。

    林素娥一看,挑了挑眉:“你还换了身衣服呀?”

    王大贵憨笑着摸头:“嗯,我刚才衣服上也很多猫毛,万一不小心弄到阿姨身上了不好。”

    这倒是有心。

    林素娥暗暗点头:“我好了,走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