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陈年旧事
作者:北风2024   曾经青涩最新章节     
    当沈冬秋还在后槽坊和曹真善推杯换盏时,古铃就趴在木门上,盯着蚊子都飞不进去的板缝,向里张望,除了喁喁碎语闲言蹦出来,支离且破碎,完整的意思没有,一会儿天,须仰视,却听不清,若有若无,一会儿地,须俯视,听在心里,散在地上。她瑟缩发抖,害怕狼人沈冬秋吃了她,从害怕到坦然面对,中间只是毛三年,不到一千天,这中间经历了什么?但凡有空沈冬秋不请自来,除了吃喝,还在偷窥寻找,那个影子一样悸动他心的影子,这就是沈异于常人的功夫,火候不到,茶水不开。

    春夏秋冬,四字他占俩,且顺序颠倒,韵味就从字缝中渗出来,滴到地上,写出人生另一番春秋,酒菜饭再丰盛喂得了人,喂不了狗,你再殷勤,你再能说会道,你再圆滑,面对狼性之人,喂不饱,欲壑难填,曹真善试图弥合生命中的坎,却栽在坎里,这是他亲亲哥给他种下的一粒不幸的种子,如果曹真宝当初能豁达一些,性格上不剑走偏锋,遂了沈冬秋一个小小的心愿,也许后来的结局会是另外一番模样,性格演义了悲剧,但没有如果,命运不会如人设想。

    虽然曹真善没有说明沈冬秋为何不断光顾后槽坊,但在言语表情遗漏之间,她猜出七大八,这个能够做她父亲的人,是为了她而来,虽然她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她姓母亲的姓,有人说是她母亲与别人野浴媾和的产物,她和她母亲几乎是同一版本印刷,正是这张别人无法复制的脸害了她们,长得招人,就必然惹祸,当她颤颤惊惊,在冷风里缩成一团,象只刺猥,要探听虚与实时,尿已经在裤裆象小水条一样渗漏,滴答无声,随着全身痉挛,而甩在内裤一圈,那是一片羞于向道及的潮湿记忆,捂干之后,会泛起盐碱图案,象地图一样,外行人晦涩难懂。

    沈冬秋在冬天里偏要踏青,谁都认为不合时宜,但他拧,也许是功夫感动了青帝,将古铃这朵包在枝条皮里的花和芽叶,报于冬天一处开,曹真善烦他,却没有更硬的理由推开他,这家伙自知招人烦,在能力范围内,也会丢下一些散银,这和他大口喝下的酒,即兴吃下的菜,并不能相等,也就是个意思,曹真善虚蛇推让,沈冬秋还会翻眼,看上去公平,但也只是看上去,他就象鬼影子阴魂不散,推不开,还得笑脸相迎,曹真宝主张找人修理一下,甚至动用社会上力量予以密栽,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出入后槽坊有两座小石桥,曹真宝想人为制造喝醉酒栽死于小河里假象,这对于他来说手到勤来,弄死了人,还让人查不出来,如果曹真善真能听进去,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事发生,被人踢碎了蛋,一股麻绳要了性命,最后结论是:畏罪自杀!因为退缩与忍让,才有了沈的得寸进尺。一念之善,一切俱毁,沈冬秋这狗东西,可不会心慈手软,他要活得体面!

    优柔寡断,谁说只是兵家大忌,更是曹家大忌。

    沈冬秋在曹家推杯换盏时,高谈阔论,并竖起大姆指,称赞曹真善是吴洼子第一人,那时他虚得象风中之竹,在颤栗中破句子,有时一句话要颠三倒四好几遍,才能说圆乎,他出入曹家频率在一个月两次,话里话外,谈及古铃,那“樱桃”是个假名字,有一回就直接戳破曹真善西洋镜,“曹大老板,你仗义,但不厚道,她明明叫‘古铃’,你却告诉我:她叫‘樱桃’,你这是指兔子让我撵!”

    “我这也是……?我家有樱桃的,真的!”曹真善一脸难看。

    “行啦!说那么透干什么?你这是护犊子!可她已经长大了,该长的全长了,能用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就算你是父母再造,能怎地?早迟要走那一步路,护不住,就算没有沈冬秋,还有张冬秋,李冬秋,酒喝到这份上,也算尽兴,问句掏心窝子话:能不能把她给我?”那眼是斜,脸是歪的,就跟上门讨债一样,不依不饶。

    “这……这……我还真做不了主!要不你问她妈?”他象猴子那样抓耳挠腮。

    “行啦!都是明白人,你和古淑华那点儿事,我早就知晓了,掩我耳目干吗?男人嘛,但凡有些能力的男人,哪个不是明三暗五?我一个老光棍看不透这个?那我就活瞎了!”他接连打了几个酒嗝,哈出酒气,雾状喷散。

    曹真宝在外面不安来回走动,“养虎为患,不听亲哥言,吃亏在眼前!这是一只喂不熟的狼!”脚在地上,跺出震颤。

    古铃吐吐舌头,一溜烟跑了。

    曹真宝做生意不行,歪门斜道上有几个硬茬过命朋友,曹真善被逼上吊之后,是他亲哥动用道上朋友,替他复了仇,血永远浓于水,曹家人不会吃这个亏,沈冬秋至死都没想明白:他一向看不上眼的曹真宝,在亲弟庇佑下,过着寄生虫生活,假模假势整天端把紫砂茶壶,在酒坊里游走,别人在名器中装茶,他却装酒,滋溜一口,吸至腹腔,腹腔麻酥,酒虫乱拱,翻江倒海的感觉,最为惬意,这么个醉鬼,看人入木三分,他只看沈冬秋一眼,就断言:子系中山狼!别人听不懂,如此晦涩,他却如自鸣钟在那里制造响音,书读得多,却行动得少,写得一手漂亮的草书与楷书,每年年底,是他春风得意的时候,许多伙计自买红纸,请他赐墨,他也不推诿,他的学问,只在后槽坊里行走,别的地方,他不爱显摆。

    次日早上,太阳半醉不醒,一会儿云里羞涩,一会儿雾里藏猫猫,又一会儿,闪个笑脸,给世界一丝丝希望,李百通背着手,恰似闲庭信步,走过李建玉家门前,瞅一两眼,抹一下稀疏胡子,快快走了,到了东边山芋地,象是突然偶遇似的,“哟,老二哥这山芋长得不赖,秧子虽然死了,遭了轻霜,但看出来个不小,看看,把山沟子撑得炸裂,这是准备起山芋?”说话的功夫,就往跟前凑。

    李精妙也装作才碰到,“李大师这是要给人看风水?”

    “哪里有?转着玩!”

    李精树坐在院里,透过门前矮墙,一览无余,他刚假寐,就被说话声吵了,抬眼一看,就知道李百通是来看地定乾坤,激灵灵打个冷颤,看来他的好二哥是做定要下这样一份给憨憨的建木开疆拓土的大棋了,他象自鸣钟,得意摇摆起来,他站起来:也去凑个热闹!一片身子,就走出去,正要听个希罕,李百通的话李精妙会言听计从,但两个不约而同看他一眼,往北走。

    “住宅可以,且子嗣重地,但后辈中多出文人,世运不济时,空有其才,恐难有所作为,除非有命世之才,且大器晚成,否则,一事无成,命里没有生意经,如果西延拓地,将顺风顺水!”

    “你是说必须搬李精树头摇?”

    “恐怕你摇不好!摇得越很,恐越难达目的!”

    “你是说:建木有后?”

    “必须的,成形的且俩,正在路上!”

    “平生足矣!我谢谢你!”李精妙一抱拳。

    “全漏了!还抱着呢!”李百通拿开李精妙的手,“有人偷窥,小心烛火!”

    两个人又风轻云淡,扯会儿闲篇,就此别过。

    李精妙在山芋地边走来走去。

    “地是薄地,长不出金子,每天一百遍,又能如何?”

    “哼哼!”李精妙冷哼两声,甩手而去。

    “狗脾气渐长,等你求我的时候,就知道李三爷长几只眼!”索然无味,退回矮墙内,风声可以鹤唳,日月可以如轱辘碾压,但长在筋骨里的东西,生不带来,死才带走。薄情寡义的太阳,影子不见,连那一丝一缕头发状的魂,也消失了,世界灰白,阴死阳不活,遥远的春天还在梦里,严酷的冬正在粉墨登场,许多人不喜欢冬季,可它一如往昔,带走一茬又一茬人,周而复始,且顺序不乱,它不是沈冬秋,把秋置于冬后,想要逆天时纠人命,怎么可能?冬季漫长,熬之不易,且哮喘加身,更是不易,遗传的,命带的,象骨和肉,包着裹着,一生缠斗,不眠不休,只一小会儿功夫,李精树就咳嗽成球状,蹲在地上,咳出一大堆恶心人的东西,刚才还神气活现,这会儿象只刺猬,扎煞成球,这是生不如死呀,可是好死又不如赖活着,只要那口鲜气还在,把嗓子咳劈了,也要活,活着滋味千般,任人体味,更何况也不是二十四小时咳嗽,有时轻,咳嗽一两声,有时候急促叱咤,咳出血来,把心和肺带出,已经习惯了。

    急促一阵子之后,李精树就象还阳草,也会伸枝展叶,亲吻阳光,吮吸雨露日月精华,象风一样,纵情歌唱,象蜂蝶一样翩翩起舞,舞出人生华贵与惬意,想想人生之得意,须赶快尽欢,时不我待,僻如朝露,春江也有花月夜,何况人乎?

    李建良虽是拧种,该有的孝顺一样不少,点心果子,隔三差五,一小包一小包默不作声放于床头,肖氏贤惠善淑,虽食粗茶淡饭,五味杂陈,但终是一日不可或缺三餐,他们身体不好,能够闲暇想到他,已经算是烧高香了,建松女人虽能,但孩子一串,尚能自顾,已经不错了,人高马大的朱九红就象啄木鸟那样:飞来飞去,在空旷贫脊的土地上,到处觅食,一把野菜,半捧老鼠洞里挖出的残粮,别人粗心大意遗落的山芋,有时半个,有时一个,乘着夜色,掐下的笤子头、苜蓿头,身体好,才是这家福音。

    假寐时,他会笑醒,福可以浅,命不能薄,李精准象影子,偶尔在梦里,轻轻荡一下,象挂在墙上的照片,被风吹摆,甚至掀翻,但只限于此,不再有其他,毕竟是从一个地方来,他那样做,也是想咸鱼翻身,无奈无奈,云波诡谲,那只是他一厢情愿,兄弟,对不住,你三哥天生不是坏人,只是弄巧成拙,他在梦里抱过拳,谁成想那些人那样不守信用,你留下的好处,全让二哥占了,我是一粒米的好处没拿过,得了便宜二哥还卖乖,李精妙倒成了好人,我却做了坏人,这叫什么事,人嘴千张,任人笑骂评说。

    冷风飕飕,人言可畏,在语言墙里,我里外不是人,就这样吧,等你我兄弟地下聚齐,谁是谁非,奈何桥上自有分晓。

    很长一段日子,李精树活在怀旧里,有时过去的现在的都啥啥不分了,这一生,说长不长,光阴如乍,姆指食指可量,说短也不短,一生经历这么多,好事装了一箩筐,坏事装了一口袋,是小恶,不是十恶,可赦可免,怎么着?谁还不自私点儿,任性点儿,那都不叫事,历史无痕,汗青不留,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草木之人,苟活一世,自生自灭,想到这,他又有些悲哀。

    毕竟路不长,一只脚已经深陷坟墓,按照父母的寿诞,他已经多过了,赚的,好人不寿,病树千年,我是见过他的,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准确年龄,但他弯着腰,拄着棍,一缕白胡子,想必已经进入耄耋之年,他拄的拐棍,敲疼过我的头,他与我祖父那点儿嘎啦事,讲不到台面,却延续到我,我不喜欢他,因为小普的死,他七八老十时,丢了鞋,卷起高高大腰裤腿,那是自家染的布,有汗时,蓝色会渗透到肚皮上,那时,他象一棵古树,瘦骨嶙峋,却爬过正在流淌的新渠,几次爬上,多次掉下,去哭死去的小普,我瞬间释然了,小普是他心头之肉,小普在阴间是否记得有他?

    记忆模糊,残存碎片,小普怎么用雪亮的大粪勺子刨的我,实在不清楚了,但小普肥乎乎的样子抠之不去,他戴着七色西瓜皮帽,有檐,檐子被折,耷拉着,脸白如画,脸红如苹,他得了什么病?究竟死于哪一年?如风絮语,听不清,我是怎么死里逃生的?活过五十的?那块陈年疤拉无论我怎样摸,都找不到了,脑浆子流出来,是不是影响了我的智慧?我之无名,与此是否有关?无从探究。

    历史迷糊,记忆尚存。

    小普之后,李建良尚有两女两子,填补缺憾,弥补空白。

    李建良夫妇皆未活过六十六,他们的两个儿子,嚼过蜡,吃过苦,依靠打破烂,成了贾家沟人物,老大李子华,老二李子凯,在金钱的世界里,他们足以傲人,但在人情的世界里,却一地鸡毛,李子华二姐在五十以后,被离婚,本来婚姻上走的就不是正道,算是屋漏恰逢连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