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要不我和你叔给你走点关系,把你弄回省城来?”
秦凤英听到闺女又要回尖山大队那个地方,想起自己和男人在那里受苦的几年,对那个地方心中硬是没有一丝好感。
如果不是因为遇到了穿越过来的淼淼,郑老头肯定是熬不过来的。
自己和老孙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来。
所以,听到闺女还打算回币城,她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之前是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她就不想让自己的闺女吃苦了。
“婶子,没事的。”
阮淼淼已经习惯称呼秦凤英为婶子,她想了一下回道:“待在乡下也有待在乡下的好处,至少,上工的时候我可以不用那么着急。
真要待在城里,我就不能这样偷懒,就得老老实实去上班。
毕竟,城里可有街道办妇联革委会政府这些盯着,长期不上班,就会给你打上游手好闲落后分子的烙印……”
秦凤英听着阮淼淼的解释,没好气地嘟囔了一句:“你给妈说,你是不是因为那个什么周景云?”
不等阮淼淼回答,秦凤英继续开口道:“你个傻丫头,你说说你,师长家的闺女,多好的身份,你怎么偏生找了一个乡下汉子?
那个周景云长得再俊,也不过是个乡下的汉子,能当饭吃?”
秦凤英和孙德明在郑老二人平反回来没多久就跟着平反了,自然是不知道后来尖山大队发生的那些事,对于周景云的印象,也觉得不过是个土里刨食的乡下汉子。
可是,他们的淼淼呢?
那可是娇养着的花,怎么能够插在牛粪上?
阮淼淼听了秦凤英的话,脑海中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周景云的时候,对方穿着一条尿素裤,身后跟着狗蛋李铁柱,就比普通乡下汉子长得高一点,壮一点,好看一点。
当时,她也只觉得对方是个憨厚老实的乡下汉子。
可是,想到对方第一次给自己表白的时候就大手笔地给出了几千块钱,这可不像是憨厚老实的样子。
她只能够夸对方太会伪装了,如果不是后来找工作的事情,说不定,周景云会在村子里继续伪装下去。
想想也是,这个年代,普普通通就是最安全的,谁也不敢太冒头,就担心被人给注意到给针对了。
像很多年代文里,男主或者女主没什么背景,靠着闯黑市积攒到了一点钱,就开始盖房置办东西,这不是明晃晃地告诉被人:这人有问题?
这个年代,穷人喜欢装富,一块猪皮挂在门背后,出门串门户的时候拿猪皮在嘴上抹两下,就当自己吃肉了出去显摆。
也有富人喜欢装穷,只有藏在自己兜里的,埋在地里的,才都是自己的。
太冒头,太显眼,就意味着危险。
她完全能够理解周景云明明手握几千块钱,也有门道挣钱,还装成一个普通乡下汉子,除了不怎么下地干活,只在农忙的时候跟着下地挣工分外,还真让人挑不出理来。
整个尖山大队,别人就算是怀疑周铁民投机倒把,都不会怀疑到周景云的身上。
当然,这一切,秦凤英和孙德明都是不知道的。
所以,二人都觉得对方配不上自己的闺女。
阮淼淼只能够把两人相处的细节都一一说给了秦凤英听。
听到周景云竟然已经混成了省中药厂的副厂长,以后,还有可能是新厂的厂长时,秦凤英突然觉得闺女有眼光。
得了秦凤英的夸奖,阮淼淼心中暗暗嘚瑟:可不有眼光,周景云以后可是华国首富,福布斯榜上都能排进前五呢!
“可是,淼淼,那小子就算是再好,你也不能这样上赶着黏他,为了他回什么币城,完全可以让他来海城不是?”
秦凤英越说越觉得可行,一拍大腿道:“对,可以让他和你结婚,然后让他来海城投奔你。
到时候,在我们的地盘上,谅他也不敢欺负你。”
看着秦凤英越说越起劲的样子,阮淼淼无奈地笑了笑:“我回币城不全是为了他,一个原因是,我还想再和阮家人保持一点距离。
毕竟,你也知道阮家很疼闺女,我担心他们察觉到我的异样,这种两地分开,间隔几个月甚至一年见上一面,他们发现我的改变,只会觉得我是在乡下经历了什么,根本就不会去想是不是换了一个人。
等到他们慢慢接受了这样的我,我就可以放心地待在这里。”
秦凤英听了闺女的话,觉得也有些道理,阮家疼闺女那劲都快超过她和老孙了。
“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之前我没念上大学,我这次回去后想好好复习,等今年冬天恢复高考后,看看能不能考上大学!”
秦凤英一听闺女这话,就知道她说的是末日里的事情。
末日,阮淼淼刚刚高考完,分数都还没出来,末日就来临,他们一家子四处奔波求活。
连生存都成问题,哪里还有大学?
想起末日,秦凤英的眼眶又红了起来:现在算是好时候,闺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吸了吸鼻子,秦凤英忍住鼻子的酸意,只是叮嘱着阮淼淼临出发前再来看自己一下,到时候,自己会让孙德明在家。
两人约在了两日后,到了约定的时间,阮淼淼拿着一个大大的篮子,里面装满了阮淼淼自己在空间里种植的辣椒西红柿白菜秋葵黄瓜。
虽然,这些东西,回了海城的秦凤英和孙德明都能够弄到。
但是,阮淼淼总觉得空间里种植出来的就是要比外面的好。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吃了空间里的食材,身体都要舒畅一点。
看着满满一大筐瓜果蔬菜,秦凤英和孙德明都眼眶红红的:闺女还是老样子,孝敬他们。
两人拉着阮淼淼进了卧室,嘀嘀咕咕说了半天之后,孙德明把家里的三开柜打开,里面堆着的不是衣服,而是一摞摞的纸币。
还没等阮淼淼发问,秦凤英就开口解释了起来:
“我和老孙有个儿子,那小子也不知道像谁,打小就不听话,让念书也不喜欢,勉强混个中专文凭后,靠着老孙的关系,混到了一份粮油站的工作,娶了在供销社工作的媳妇。
那个媳妇和儿子没什么区别,看我们老两口的样子,就像是看敌人一样,说话夹枪夹棒,眼睛都要飞到头顶上,明明娘家不怎么样,还一副看不起我们老两口的样子。
打从结婚后,两口子就住在了娘家。
我那儿子不像是娶媳妇,倒像是入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