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在一统天下之前,我只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和亲公主
作者:胡宇伦   虐待爱情最新章节     
    在一统天下之前,我只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和亲公主。

    是我至亲的哥哥,忌惮我,设计我,陷害我。

    亲手将我送到了有血海深仇的敌国。

    受尽十年屈辱。

    再见他时,他却成了我座下的俘虏。

    “我是大齐尊贵的太子,你们不想活了吗?”

    跪下挣扎抬头,坐在王座之上,雍容华贵之人。

    竟然是我。

    被他设计丢弃的,亲妹妹。

    “哥哥,好久不见了。”

    “你!你怎么会...你想做什么!?”

    我饶有趣味地看着他垂死挣扎的样子,仿佛谈笑般,

    “我什么都不做,

    “我只要,你的江山。”

    1

    我神情散漫地用手中的黄布,仔细擦拭宝剑上的鲜血。

    宝座下方,被五花大绑的男子正满口污言秽语地挣扎。

    像一只待宰的猪。

    “你们这群狗娘养的,知道本宫是谁吗?本宫可是大齐太子!未来的大齐天子!”

    “区区北越小国,也敢对本宫如此无理?”

    “不要以为你们绑了本宫就能如何,要不了两天,我大齐的军队定会踏破你们北越的每一寸土地!”

    闻言,我嘲讽一笑,目光依旧盯着剑,未分给他丝毫,启唇道:

    “败军之犬,缘何狗吠不止啊?”

    此言一出,营帐中满是将领们嘲笑的声音。

    听到了熟悉的女子声音,杨雍一怔。

    士兵顺势揭下他眼上的黑布,他终于看见了我的样子。

    我穿着北越的银色铠甲,高高在上地俯视着他。

    他身形一滞,怔在原地。

    “哥哥,别来无恙啊。”我轻轻地扯了扯嘴角。

    他的眼中满是惶恐和难以置信。

    “是你!杨丹歌?你不是死了吗?你怎么会?”

    “怎么会活的好好的,还成了北越的王?”我从容不迫地接道。

    “当然是拜你,我的好哥哥所赐了。”

    “怎么样,你也为我骄傲吧?”

    话锋一转,我又道:

    “还是说,当年你联合母后给父皇下毒,又迷晕我将我送来和亲,甚至杀了外祖母,断了王珏表哥一条腿的时候,没想过自己会有今天呢?”

    我身边的年轻男子,熟练地抽出剑,剑尖精准地挑起杨雍的下颌。

    他惊吓大叫。

    “杨丹歌!你!你想干什么?”

    看着他凌乱的发髻,满身的脏污,和那张蠢笨又自负的脸,我轻描淡写地说:

    “我啊,什么都不做。

    “我只要,你的江山。”

    然后又笑了笑,“哦不对。”

    “应该是,拿回,我的江山。”

    他瞪大了双眼,满是震惊。

    良久,他的身体如同枯败的落叶飘然坠地。

    因为他知道,我做得到。

    我轻笑一声。

    “这就怂了?”

    “放心,在此之前,我不会杀你。”

    “而且我不仅不会杀你,我还会放了你,等你带兵来踏平我北越的土地。如何?”

    2

    我和哥哥自小不和。

    如果非要找个理由,大概是我的哥哥,他太蠢笨了。

    从小父皇就经常盯着他的课业,发出同样的感慨,“真是蠢笨如斯!”

    太傅也时常看着哥哥,摇头叹气,叹气摇头。

    然后他们又齐齐看向我和我的课业,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若公主为男子,必是我大齐栋梁!

    父皇也笑着点头,轻抚我的额头,“朕的丹歌,本就是天上翱翔的鹤。”

    脸上满是骄傲的神情。

    这时候,我就总会看见杨雍,也就是我的哥哥,在一旁用怨毒的眼神看我。

    我知道他嫉恨我。

    我也一样。

    因为每次如此,杨雍便会去找母后告状。

    而母后总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责打我。

    “丹歌,跪下!”

    正欲和母后炫耀的我,一下子被泼了盆冷水。

    “本宫是怎么教导你的?女子无才便是德。”

    “可你倒好,居然上赶着在你父皇面前去抢你哥哥的风头。

    “你也配?”母后的眼神满是厌恶。

    手中的藤条重重的落在我身上。

    “从今天起,你不许再去国子监了,老老实实回熙年殿里去学你的女红!”

    “母后!我想去国子监,我不想学女红。”

    我昂着头,一脸倔强地站起身来。

    母后却令婢女夺走我手中写着功课的纸,在我面前撕了个粉碎。

    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

    “就这么定了,没有回旋的余地。”

    “学完女红,给我好好地背《女诫》、《女训》,三天后我去抽查,背错一个字就不许吃饭!”

    “你也别想找你父皇说情,我同他说你贪玩,跑去镇国公府了。”

    那天,我在坤宁宫跪了整夜。

    再醒来时,或许是母后始终嫌弃我碍眼。

    真的把我送去了镇国公府,一去就是十年。

    3

    镇国公府,是母后的娘家,也是我的外祖父家。

    外祖母极疼我,外祖父却常看我不顺眼。

    早年间,外祖父自边疆勤王,亲手将当今陛下,也就是我父皇,扶上皇位,有从龙之功。

    后来父皇便娶了外祖父的一对女儿。

    一个是我如今的母后,另一个是早逝的温熙皇后。

    在镇国公府的十年,我听说了很多亦真亦假的故事。

    其中之一便是,当时最重要的那场卫国战役,是外祖母亲手打下的。

    当时外祖母还怀着我母后和温熙皇后。

    用出神入化的阵法和计谋立下了赫赫战功。

    然而,只是因为她是外祖父的妻子,这份功劳便最终记在了外祖父身上。

    外祖母白发苍苍,却依然精神矍铄。

    她教我文韬武略,也教我诗词歌赋,教我分辨人心善恶,也教我处世为人。

    然后她一把我丢进了边疆的徐家军。

    一去八年。

    再见父皇,是在金銮殿上。

    父皇犒赏三军。

    “听说这次有位年轻小将,叫单戈的,入万千敌军,亲取敌将首级,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本领,朕很好奇。”

    单是外祖母的姓氏,戈是我自己的名字,歌。

    闻言,我穿着男子的朝服,拜倒在大殿正中,粗着嗓子答:

    “末将便是单戈。”

    我有些期待,父皇能否认出我。

    “抬起头来。”

    父皇看着我的面孔,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

    “单将军好生俊朗。不知可有婚配?”

    父皇没有认出我。

    我不解,还有些生气。

    徐小将军连忙出来,站在我身侧。

    “末将听闻,单将军早有心仪之人,只等凯旋归来便去提亲。”

    什么心仪之人,我怎么不知道。

    徐之靖说什么呢?

    “原来如此,朕本来觉得单将军甚是面善又立下大功,想将朕的爱女丹歌许配于你呢。”

    我大为震惊。

    父皇竟要把“我”许配给我?

    那时我年纪尚小,性格骄纵。

    当即决定不装了。

    伸手便扯下头上的发簪,长发飘逸散落,垂在腰后。

    “父皇!十年不见,你就忘记丹歌的样子了!”

    举朝皆惊。

    皇上最爱的丹歌公主竟然女扮男装进了军营。

    还军功赫赫,在兵荒马乱的战场上,取了敌军将领的首级?

    站在前方的杨雍用嫉恨的眼神盯着我。

    “父皇,这于理不合,丹歌甚是胡闹,怎能女扮男装进军营?这是欺君之罪!”

    杨雍言之凿凿,满朝文武跟着议论纷纷。

    父皇也皱起了眉。

    就在此时,左侧又一年轻男子站了出来。

    “启禀陛下,我朝并无女子不能从军的禁令,想当年,臣的祖母单长月就曾亲率军队守卫长安,迎陛下入城,当时她麾下的银菱军虽已无编制,但如今尚在南境驻扎。”

    听到“单长月”三个字,父皇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因此,臣以为,公主女扮男装虽有不妥之处,却也立下大功,远远算不得欺君二字,望陛下明鉴。”

    此言一出,杨雍急着反驳。

    “王珏,你身为兵部侍郎,不要因为公主是你的表妹,就漠视朝廷法度。”

    “回太子殿下,公主殿下确是臣的表妹,但臣更是陛下的臣子。”王珏沉着从容地答道。

    父皇大笑一声,打断了二人的争执。

    “王卿此言有理,丹歌不愧是朕最出色的女儿!朕不仅不罚,还要奖,吴全贵拟旨!”

    “丹歌公主,在齐越之战中军功卓越,封为丹赤将军,下月前往南境,统领银菱军。”

    此消息一出,民间物议沸然。

    整个大齐,甚至刚刚战败的北越,都知道了丹歌公主的名头。

    那是我一生中最自由快乐的时光。

    那时的我,还有疼我的父皇,爱我的外祖母,护我的表哥,和顺遂恣意的人生。

    4

    可后来呢?

    没有人再叫我丹歌公主了,他们都叫我阿默那。

    在北越的语言里,是最卑贱的奴隶之意。

    5

    被送去和亲之前,我在南境领兵。

    听闻父皇病重的消息后,快马加鞭赶回。

    没成想父皇没见到,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被送往北越的路上。

    虽被五花大绑,但我还是从随行之人处知道了如今的情况。

    北越与西蜀合谋侵犯我国边境。

    和谈的条件之一是将我送去北越和亲。

    父皇昏迷,杨雍暂理朝政。

    王珏在朝上替我据理力争,认为此次战事颇有蹊跷,以徐家军的实力也远没有到非要割城和亲的地步。

    但杨雍坚持,以我一人的婚事便能换得西北两境的平安,非常值得。

    丝毫不提,协议中还要割让西北十城一事。

    此后仅两日,王珏便在一次公办中摔断了一条腿,无法上朝。

    而我要和亲的旨意大告天下。

    短短几天。

    镇国公府这一代,最出类拔萃的嫡长孙断了腿。

    自小受万千宠爱,冰雪聪明的丹歌公主要北上和亲。

    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

    外祖母骤然离世。

    知道真相的我更是大恸,当场便昏了过去。

    侍女怕我自尽,日夜寸步不离地盯着我。

    到达北越前,我再没说过一句话。

    只是看着马车外的风景越来越陌生,生我养我的故国越来越远。

    一去紫台连朔漠。

    独留青冢向黄昏。

    外祖母,丹歌不孝,没能送您最后一程,您不要怪丹歌。

    6

    刚到北越的前两年,我是在奴隶营中度过的。

    在齐人的眼中,只知丹歌公主如今已换了三任丈夫。

    先是北越王,然后是他的弟弟,现在是他的小儿子。

    期间,大齐曾派使臣来过,带来了父皇病愈的消息。

    是王珏。

    他的一只腿跛着,没有了年少时的意气,多了几分沧桑。

    作为奴隶的我,亲自服侍他用酒。

    但他并没有认出我。

    也没有“见”到我。

    毕竟此时的我,皮肤黝黑,面容枯败,左侧脸颊还有一道深深的刀疤。

    和当年那个高贵美丽,说话时顾盼神飞的丹歌公主大相径庭。

    他的目光只是在我身上停留了几秒,便转向了上座的北越王。

    他请求见我一面。

    当时的北越王,摩力他,正是我的第三任夫君。

    两年前,他还是我名义上的儿子。

    他声称我有孕,不便接待外臣。

    那时,我确实刚刚失去我的第三个孩子。

    我总是会有不同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也并不相同。

    他们一个也没能活下来。

    说来好笑,摩力他其实有些喜欢我。

    但比起喜欢我,他更喜欢虐待我,并乐此不疲。

    一是因为我当年杀的那个北越将军,正是他的亲舅舅,二则是因为如今已执掌朝政的那位,高高在上的大齐太子,杨雍的暗示和纵容。

    否则,他也不敢如此毫无忌惮地,这般对我。

    当晚,摩力他又有了新的乐趣。

    他吩咐士兵扒光了我的衣服,把我紧紧的绑在营地中央的旗杆上。

    旗杆下方堆满了熊熊燃烧的柴火。

    许多士兵巡逻的时候路过,都会毫无顾忌地发出异样的笑声或口出污言秽语。

    无数双眼神,反复错乱地落在我发烫的肌肤上。

    仿佛下一秒就能将我刺穿。

    但我已经习惯了,神情木木的。

    直到。

    摩力他和王珏从营帐中走出。

    看见王珏的一瞬间,我的鼻头猛地泛酸,眼眶像被熏到般,一滴眼泪划过我的侧脸,悄然掉落。

    然后。

    一滴又一滴。

    我就这样看着那几滴泪水掉下去,顷刻间消失在空气中。

    可惜。

    几滴水的力量太渺小了,如何浇的灭这熊熊大火?

    从来到北越的那一天起,无论遭受什么样的对待,我都没有哭过。

    唯独今天。

    唯独。

    在他面前。

    而王珏在看见我惨状后,即刻将头偏到一旁。

    皱眉道:“大王,此奴婢犯了何错,竟要受如此重的刑罚?”

    摩力他哈哈一笑,仿佛得逞般:“侍郎也爱怜香惜玉?

    看着王珏克制的表情,他更是得意,甚至摇头感慨道:

    “可惜此奴善淫,日夜寻男人苟合,只是一个肮脏下贱的奴婢,实在配不上侍郎的怜悯。”

    此言一出,周边的士兵们哄然大笑。

    那笑声仿佛穿透了我的耳膜。

    我的心,亦如烈火烹油般,被炙烤着。

    王珏犹豫了。

    这犹豫的片刻,与我而言,却像一辈子那么漫长。

    或许我在期待他能认出我,救下我,带我回家。

    又或许,我有几分庆幸,他没有认出我。

    而其实。

    他根本没有抬头仔细看我,只是犹豫片刻后,不再出声。

    我突然笑了。

    我的王珏表哥啊。

    是世家嫡长子,一向为人清正,如朗月清风,又极守清规。

    对待自己近乎苛刻。

    他生平最恨淫乱之事,因为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舅舅,最爱游于秦楼楚馆,外室无数。

    最后还因为这些腌臜之事,掉入他人陷阱,致使王氏一族差点倾覆。

    因此王珏,自小便用自己的亲生父亲时刻警醒自己。

    从来无心风月。

    更从来不知,我也曾经喜欢过他。

    喜欢。

    听起来,是一个多么奢侈又遥远的词啊。

    遥远到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

    那是在什么时候呢?

    也许是在他总是毅然跪下,替我受外祖父的家规时。

    也许是在他教我写字念书,第一次念出那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时。

    也许是他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然后将春日的第一朵桃花别在我的耳后时。

    也许是我在边境,偶尔收到他的来信,每每看见那句“丹歌吾妹,见信如晤”时。

    也许......

    我不愿再想了。

    有些回忆,堪比利刃。

    眼前的火光越来越大。

    我突然很想坠落,纵身融入那火光中,享受火焰灼烧皮肤的快感。

    我想,那一定比死在那些恶心的目光里,来的痛快。

    但我没有那么做。

    只是看着王珏微跛的背影渐行渐远。

    何必多此一举呢。

    我,不是早就死了吗。

    对着王珏离去的背影,我喃喃自语。

    王珏。

    下次不要再写见信如晤了。

    因为,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从前我听说,如果人痛苦到一定程度,活着和死了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父皇和王珏的安康,还是给我带来了一丝生的希望。

    不过与其说是生,倒不如说是。

    苟活。

    后来。

    我有了一次逃离的机会。

    摩力他的叔叔谋反,整个北越乱成一团。

    到处都是烽烟,战火,哭泣的孩子和血淋淋的尸体。

    我瘸着腿从一个营帐中走出。

    身上是褴褛的衣衫,手腕和脚腕处还有被绳索磨破的血迹。

    我刚刚杀了一个试图侵犯我的男人。

    这次,我咬破了他的脖颈,溅了我满脸的血。

    好脏的血。

    摩力他却很喜欢这样的场面。

    他总是把我丢在一堆恶心的男人中间。

    有时候我杀了他们,有时候被他们杀。

    我也记不得我“死”了多少回,又让别人死了多少回。

    可惜这次,摩力他不在。

    因为,这次轮到他。

    忙着杀叔叔,和被叔叔杀。

    奴隶营中的奴隶四散逃离。

    我也被人群挤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迷茫地看着眼前泥泞的世间。

    下意识回头,一个孩子坐在尸体堆成的小山上放声大哭,眼泪混着血液和泥土不停地流。

    我愣了一秒,身体便不受控制地逆着逃难的人潮往回走。

    直到跌倒在那个孩子面前。

    我伸手抱住他。

    身上的血蹭了他满脸。

    他却神奇地停止了哭泣。

    似有所感般同样伸手抱住了我。

    “他”是个女孩,我给她取名曦光。

    意为,最明媚的阳光。

    7

    我抱着曦光回了摩力他的军帐大营。

    拿到了他的兵符和印玺。

    摩力他提着剑,断着腿,回到大营的时候,我单手一剑就封了他的喉。

    鲜血喷洒而出,划过我的侧脸。

    我的另一只手还抱着满脸好奇的曦光。

    或许是生在尸山血海中,她并没有受到丝毫的惊吓。

    反而有些高兴,手舞足蹈的。

    后来,我便以迅雷之势收服了摩力他的部下。

    以王后的身份。

    他们当然不服,但不服的人都死在了我的剑下。

    那时,他们才恍惚想起,多年前那个,十五岁便提剑在万千敌军中,取了他们大将军首级的丹歌公主。

    是我。

    是啊,谁能记得在奴隶营中忍辱负重,苟且偷生,每天只能吃泔水为生的女奴隶。

    也曾锦衣玉食、受尽万千宠爱。

    是长安城里无忧无虑的少女,是银菱军说一不二的丹赤将军。

    是大齐最尊贵的,丹歌公主。

    连我自己,都快忘了。

    我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平定了整个北越。

    并改国号为天盛,自立为王。

    整个天下为之一振。

    杨雍,就是在这时送上门来的。

    他想渔翁得利。

    更想拿回他故意丢掉的西北十城。

    却忘了,自己是个没有上过战场更读不懂兵书,只会在长安城里做着春秋大梦的,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