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畅谈
作者:灵草谷的唐伞小僧   开局成了阿斗,还是个女阿斗最新章节     
    酒菜摆上后,刘禅挥挥手,让自己带来的士兵全部离开了,在凉亭外守候。

    曹家的兵士也被曹彰清退了。

    刘禅将酒壶里的酒倒在大碗里,然后随意将酒杯打乱后,把碗里的酒倒在酒杯里,端起一杯酒,示意曹家兄弟。

    《世说新语》说曹丕用有毒的乌枣做标记,毒死了曹彰,这件事刘禅是不信的,但《世说新语》离这个时代并不远,能写出这个故事,说明这个时代下毒的手段已经是完全不亚于后世了。

    阴阳壶这种东西在这个时代就有了,一个酒壶能倒出有毒和无毒两种酒。(这个时代毒药威力不大,共用一个壶口并不会污染无毒酒)

    刘禅将酒杯打乱,又用碗倒酒,是显示自己没有下毒之心。

    但是她是不会去喝别人的酒的,她不害人,但谁知道曹彰曹植会不会害她?

    女神就不该乱喝舔狗的东西,谁也不知道舔狗舔久了会干出什么事来。

    曹彰兄弟倒是没想那么多,见刘禅用酒碗倒酒,知道刘禅的心思,忍不住一笑,端起酒杯。

    三人各饮一杯。

    随后,便开始欢欣起来。

    刘禅喝得很少,过年时喝醉过一次,她对自己的酒量已经有所认知,虽然她的身体发育得很早,但毕竟还是小孩,米酒虽然与后世的饮料差不多,但也还是含有酒精多,喝多了一样会醉。

    这玩意五十杯等于后世的一杯,喝个几十上百杯没问题,但跟那些千杯不醉的大神比,还是不行,她没那个量。

    而且正因为酒精含量低,醉起来更严重,因为度数低,已经醉了还觉得自己能喝,所以醉起来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刘禅频频劝酒,自己却喝得少,她笑着解释道,

    “足下兄弟可以自饮,我年岁小,不能与二位畅饮,略陪几杯,聊表心意。”

    曹家兄弟这才一愣,想起刘禅虽然已经名满天下,却只是个十二岁的少年郎。

    想到这里,曹彰竟然莫名的焦躁起来,眼前的绝美女子,再过几年,也许就会成为虬髯须眉,如果‘他’再穿女装,肯定是矫揉做作,贻笑大方,不堪入目。

    就算没有成为虬髯大汉,而是成为何晏那样的人,涂脂抹粉,同样不堪入目。反正曹彰觉得男人涂脂抹粉都是不堪入目的,只有刘禅一人是例外。

    这样的一张脸,为何要长在男人身上啊,实在太可惜了。

    更可惜的是,‘他’是一方之主,威武盖世,谁都打不过‘他’,不然的话,高低把‘掳’过来,把‘他’给宫了,虽然这么做实在是残忍,有辱斯文。

    但没关系,有辱斯文,不辱子文。

    无伤大雅!

    刘禅不知道自己的舔狗对自己竟然有这种恶意,要是知道了,肯定说一句:不劳你动手,老天已经把我宫了。

    刘禅笑着说,

    “五百年前,赵王和秦王相会于渑池,刀光剑影,秦记秦王命赵王鼓瑟,赵记秦王为赵王击缶。

    如今我们相会于春季,却是为了把酒言欢,想来比起秦赵二王风雅不少。”

    曹植喝酒后,开始变得话多了起来。

    他本是不拘小节的人,尤其是喝酒后,更是放浪形骸,一开始的拘谨也没了,变得高谈阔论,滔滔不绝。

    甚至忘了对面的仙子是父亲与兄长的大敌,谈论起了治国之道。

    刘禅则真的如同一个女人一样,很少插话,微笑着倾听曹植的见解。(刘禅:什么如同女人,我就是女人。)

    不得不说,曹植真是一个很有见解的人,他对国家大事有独特而可取的想法,针砭时弊,也很有眼光。

    怪不得后世的人都为他感到可惜,他给曹丕和曹叡的上书,都很有见地。

    不过刘禅深知曹植的本质,毛遂,宋义,马谡,苏轼,很多人都很有见解,有见解的人不一定能办好事。

    你可以说曹丕曹叡父子没有用曹植,但他们的父亲(爷爷)曹操可是曹植的亲爹,给了曹植很多机会,然而曹植压根就没办好过事,最终失去了世子之位。

    曹植看到刘禅身为荆州之主,统治荆州已经三年,荆州治下政治清明他也有所耳闻,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在认真的倾听他的为政主张,如同找到了知音,更加兴奋了。

    一旁插不上嘴的曹彰傻眼了。

    刘禅是来见他的啊。

    说好了会友,刘禅也是来与他相会,答谢他为夏侯尚说情,现在刘禅和曹植俩人谈的津津有味,把他撇到了一边。

    这算什么?

    明明是三个人的故事,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

    曹植又和刘禅谈起了诗赋,他这一身才华,可不仅打动了父亲,当世之中谁不赞叹。

    当年司马相如就是凭借才华打动了卓文君,眼前的女子,有如天仙,曹植怎么能不显露自己的才华?

    任何一个文人,都有凭借自己的才华打动君王的第一梦想,也都有凭借自己的才华打动仙女神女吸引她们下凡的第二梦想。

    眼前的美女虽然不是仙女,却胜似仙女,曹植显然是拿出了全部才华了。

    刘禅笑着说道,

    “曹子建的《铜雀台赋》,我向来爱其文华美,常在荆州诵读。今日得见曹子建,请为君诵之,望君指证。”

    说完,轻启朱唇,抑扬顿挫,开口背诵《铜雀台赋》,

    “从明后以嬉游兮,登层台以娱情。见太府之广开兮。观圣德之所营。

    ……

    愿斯台之永固兮,乐钟鼓而未央。”

    刘禅来到这个世界前,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玩游戏比学习多,哪里能背这些东西,来到这个世界后,在绿色光芒的催化下,学业极杂,各种时文古籍都熟背如流。

    要她去背《洛神赋》,《三都赋》这些还未问世作品,她不行,顶多背背《赤壁赋》,《滕王阁序》这些高中课文,或者是杜甫,李白这些大家的诗,但《诗经》,《离骚》,《两都赋》,《铜雀台赋》这些这个时代已经问世的作品,她背诵起来毫无难度。

    曹植听到刘禅竟然能够全文背诵他的作品,忍不住惊喜交加。

    尤其是这篇文章在对方如同黄雀鸣谷清泉流响般的天籁声音下背诵出来,更加增添了这篇文章的美感。

    美人,美文,美声,相得益彰,美不胜收。

    别说曹植感觉自己的诗赋是为刘禅写的,就连曹彰也心神摇曳,无可自拔。

    诗赋的美感,不是写在纸上看出来的,而是朗读,朗诵出来的。

    曹植忍不住感叹道,

    “曹植一篇赋,能得从足下口中诵出,是曹植的荣幸。

    今日相会之景,我回去后,当做一文记之,寄给足下。”

    刘禅笑着说,

    “好,那我在荆州等着你寄过来。”

    心里暗笑,希望你小子是真的写相会之景,而不是夸我美貌,不然《洛神赋》真的要提前问世了。

    我这小脸蛋,比之你想象的洛神也差不了多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