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线索来自湖南卫视午间新闻记者,他们最近在湘乡市采访时遭到围攻。他们满心期盼大记者非凡去“逮逮”那帮无法无天的恶人。
原来是:湖南省湘乡市新民摩托车行老板张某民因生意上的竞争,与该市龙城摩托车行老板潘岳江发生纠纷,便纠集一伙社会闲散人员将潘岳江、潘岳军兄弟打伤。
此事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虽然有关部门多次过问、查处此事,但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一年有余,案件却一拖再拖,至今仍未有结果。
今年 1 月,记者非凡已经频繁几次赶赴湘乡明查暗访,终于找到了这个案子的症结所在:原来,制造事端与干扰办案的是当地法官罗某。随着非凡采访的步步深入,号称在“红道”、“黑道”上都吃得开的罗某的种种劣行一一暴露。
法官罗某参与聚众打人——
1998 年 1 月 22 日,湘乡市城内下着小雪,一些店铺生意也清淡起来。这天上午,因招徕顾客、争抢生意,新民摩托车行老板张某民及其亲属周某军(张某民的姨夫)、罗某(张某民的舅子),与龙城摩托车行老板潘岳江及其兄弟潘岳军发生争吵。
周某民、罗某冲到潘岳江店内,揪住潘的衣服推搡着并撕打起来。潘家兄弟不甘示弱,周某军、罗某没占到什么便宜。事后,罗某指着潘岳江的鼻子厉声吼道:“你等着,老子下午要搞死你们!”
潘家兄弟没有把罗的威胁放在心上。哪知,午餐后,当潘家兄弟和潘岳军 19 岁的儿子潘建华及几个店员围在火炉旁聊天时,突然从外面冲进来 3 个携带斧头、铁棍等凶器的人,不问青红皂白,按住潘岳江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事后潘得知这 3 人是周某军、易某柱、罗某华)。
潘岳江使劲挣脱往外跑,但门已被堵住,一下子拥进来二三十个人,见东西就砸,见潘家人就打。潘岳军见弟弟无故遭到殴打,起身跑过去劝阻,被周某军一拳打在鼻梁上,顿时鲜血直流。紧接着罗某华一脚朝潘岳军腹部踢去,易某柱趁机抄起一小方板凳,狠命地朝着潘岳军的左脑砸去,凳面当即被砸破,潘岳军惨叫一声栽倒在地……这伙人还不肯罢休,竟惨无人道地朝潘岳军全身猛踢。
潘建华见父亲血淋淋地倒在地上,拼命地跑过去抱住父亲的头,放声哭喊:“你们不要打了!”罗某却冲上去对准他就是两巴掌,潘建华的眼镜当即被打碎掉在地上,鲜血也从脸上流了出来。
将人打伤、将东西砸坏后,这伙人大摇大摆、神气十足地离开了摩托车行。他们那嚣张的模样,仿佛在向整个世界宣告他们的无法无天。
经湘乡市法医鉴定,潘岳江属轻伤。潘岳军经湖南省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因外伤导致左颞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鼻梁粉碎性骨折等,属于重伤。
记者非凡在湘乡市某医院见到潘岳军时,他已经在省内大小医院住了整整一年时间。病床上的潘岳军脸色苍白,精神恍惚,语无伦次,已无法回忆起当时事发的种种情形。
非凡了解到,当时罗某的身份为湘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庭法警,打人的歹徒是他纠集的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身为法官的罗某不仅策划、制造了整个事件,还亲自参与其中大打出手。
法官罗某阻挠“110”巡警执法——
事发的当天下午 2 点钟左右,“110”接到报警后,立即派湘乡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张鑫炎等 4 名巡警赶到现场。这时围观的群众多达上百人。有几名打人的歹徒已溜走,巡警便准备将张某民带到派出所调查情况。
这时,罗某冲过去拦住巡警说:“我是法院的,人不准带走,有事就在这里解决。”张鑫炎见他穿着法警制服,便说:“你既然是法院的,就应该配合我们才是,不能阻止我们执行公务!”罗某对此毫不理会,仍继续蛮横地与巡警们争吵,还趁机将张某民拉走让其跑掉。
面对数十人的围攻,巡警们只好先救人再调查处理此事。他们赶忙组织人员将潘岳军送往湘乡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然后将潘岳江带到新湘路派出所报了案。
对于罗某一伙阻挠执法,围攻、谩骂巡警的劣行,身为一级警司、从警上 10 年的张鑫炎至今仍深感义愤。他对记者非凡说:“我原来并不认识这个罗某,但还记得他当时身穿制服,上有挂牌标志。我不明白,为什么事情过了这么久,肇事者却一直没有受到追查、处理。”
法官罗某威胁利诱证人——
案发当时,湘潭市公共汽车公司司机钟升刚好路过,目睹当时的情形后,义愤填膺,临走时他大声喊道:“我看到了所有情况,到时我可以上法庭作证!”并将自己的扩机、电话号码留给了在场的人。不久后,钟升又主动到公安局作了证。
令证人钟升意想不到的是,1998 年 10 月 18 日下午,一个姓陈的人,自称是张某民、罗某委托的律师,带着一名中年妇女提了两条“芙蓉王”烟、一对“酒鬼”酒找上了钟升的家门,要他“翻供”,并许诺事后决不亏待他。钟升严词拒绝。后来,就有人经常打电话威胁钟升:“你要想清楚再作证,不然你会吃亏的!”那威胁的话语,让人胆战心惊。
另一位叫黄晓辉的生意人,也是自始至终在现场的目击证人,先后到公安机关多次提供证词,他也同样受到罗某等人的利诱和威胁。
据黄晓辉回忆,案发第二天他途经张某民的店前时,立即被张某民拉进店内。张丢给他一包精品白沙烟和一包槟榔,说:“我舅子是法院的,要请你帮忙写个证明材料。”不一会儿,张就通知罗某骑摩托过来了。
罗某用摩托将黄晓辉带到法院门口,喊来一个姓彭的律师,到怡香阁茶楼订了一个包厢。在包厢内,罗某自我介绍道:“我是罗法官,”并指着律师说,“他是我请来的彭律师。你知道昨天打架的事。我们要打官司,要你帮个忙,你要说不是我们冲到他(指潘岳江)店里去的,是他们先挑起来的。”
黄晓辉当即答道:“不是我一个人在场,我不能作伪证。”罗某闻言,脸色马上一沉,说:“我是罗法官啦——!你要聪明点啦——!”接着又对黄晓辉说:“你也是做生意的人,以后还要做生意的,今后有经济案件到了我手里,我包给你摆平。”但是,还是遭到了黄晓辉的拒绝。
见黄晓辉不肯违心作伪证,罗某等人仍不死心,又先后用送摩托车、烟酒,甚至送 2 万元现金等条件利诱黄晓辉,企图要他改掉在公安局作的证词。没想到黄晓辉丝毫不为所动,其企图终于没有得逞。
法官罗某为批捕设置障碍——
湘乡市新湘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所长邓春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干警缉捕凶手。几天后,凶手之一的易某柱被抓获归案。当时因受害人伤情鉴定无结果,拟作民事纠纷调解,易某柱被市法院一法官保释。后来,受害人鉴定结果为重伤,性质变得严重起来,易某柱涉嫌刑事犯罪,派出所便将案子移交到湘乡市公安局刑侦城区中队办理。
刑侦城区中队经过认真的调查取证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了对易某柱等人实行刑事拘留的决定,并两次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报捕,但两次均被退捕。
原来,市检察院负责承办此案的是检察官李某。此人是罗某的“铁哥们”。办案过程中,罗某、张某民多次请李某及其他办案人员在湘乡、湘潭、长沙等地“潇洒”。有道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下面的证据就将让这伙人后悔不已。
就在刑侦队第二次报捕前夕,罗某、张某民在某歌厅花了 1180 元订了两个包厢,请了四个“小姐”,办案的检察官李某就是其中被请客人之一。
不过,这伙人在“潇洒”之后,竟将一份非常重要的文字材料丢在了包厢内,被一服务人员拾得,交给了该歌厅的一位负责人。因材料上写有潘家兄弟的名字,刚好这位负责人与潘岳江是熟人,便误以为是潘岳江丢失的,当即打电话给潘岳江,最后将此材料“还”给了潘岳江。
这样,潘岳江意外得到了一份难得的证据。
对于为何退捕,检察官李某向记者非凡陈述的理由如下:
1.公安案卷材料有些矛盾,有人说看到易某柱用板凳砸了,也有人说没有看到用板凳砸,莫衷一是。
2.说潘岳军头部 3 个月以前受过一次伤,究竟是哪一次伤后引起的后果,还有争议。
3.被指控方一直否认用板凳砸了对方。
当记者非凡问及是否有人为因素干扰办案时,李某变得警觉起来,当即答道:“没有。”然后他又冷冷地补充一句:“要说干扰嘛,恐怕就是潘家请了你们记者来啰。”
检察官李某讲的记者,是指被一帮人“打”回去了的湖南卫视记者。
那次是1998 年 12 月 28 日,采访此案的湖南卫视记者从湘乡市检察院出来后,立即遭到了罗某的律师陈某、张某民及其亲属一二十人的围攻,采访车的轮胎被捅穿,车灯被砸掉,记者的采访包被抢走。陈某还不停地叫喊:“把车子扣起来!”
检察院的李某也在一旁骂骂咧咧,火上浇油:“妈那个x,新闻记者算什么?敢报道,我偏不捕!”
当时事态发展得十分严重,连闻讯赶来的“110”都没能制止住,后经湘乡市公安局马建新局长亲自指挥,增派民警保护记者们,才将记者的采访包夺了回来,并由警车护送至湘潭市市区才使记者平安返回。
这简直是无法无天!这位知法犯法的法官罗某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