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得差强人意。
我和黎明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自己的经历,我这才知道他年纪轻轻竟是剑桥的双料博士,看来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果然是不可以忽视的。我看着他有些无辜的眼神想,这种人大概是适合被父母拿来炫耀的最佳好孩子代表吧,即使是结了婚,也是让岳母笑得合不拢嘴的金龟婿典范。
他天生是那种住别墅、有人伺候、出入高级社交场合的人。要是让他去住20平方的小公寓,吃着昨天的剩菜、上下班和人挤地铁的话,恐怕连上帝都会觉得是种错误。我抬眼看了看吃饭的地方,这是这个城市最普通的大排档,在这里吃饭的人都是平凡到乏味的人,而他穿戴整齐,跟这里格格不入。
两份牛柳炒饭端了上来。我撕开那劣质的筷子,相互摩擦了一下上面的小刺,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黎明看着小黎,心里涌上一种涩涩的酸,无论怎么靠近,这个女孩子的身上始终有他无法去碰触的东西,她总是以看一种另一类的眼神注视着他。他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为什么在她的眼睛里他就那么的不一样呢?是因为他的学历,因为他的工作,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总之,那种疏离感一直环绕在他们之间,让他的努力显得苍白无力。
我看着黎明半天不动筷子,心里一阵失望,看来这里是真的不适合他,我抬头去看他,发现他的目光一直沾在我身上,微笑:“不习惯吃是吧,不习惯吃就不要吃了,吃了会拉肚子的。”
黎明苦笑一下:“你真的以为我是什么贵族子弟吗?”
我不在意的喝了口水:“不是吗?黎明,不要再说喜欢我了。我们之间有太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把我们划在两个不同的空间里,无法沟通,无法交融。你说我,没有那些女子身上世俗的味道,看我觉得我很干净,其实呢,是因为我穷,我无法去世俗。我看你,觉得你很高贵,很优秀,你跟我在一起是纡尊降贵,我总认为你是在施舍一段感情给我,这会让我很难受。”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黎明苦笑:“我不是什么贵族,也不是什么王子,我和你一样都是很普通的平凡人。”他撕开筷子,大大的吃了一口牛柳:“你以为我是因为有钱才去的英国吗?不是的,我6岁的时候就到那里去了,但是不是光明正大的过去的,我是和妈妈偷渡到英国的。”
“偷渡?”我有点愕然,看着这个漂亮的男人,实在无法把他和偷渡客联系到一起,“为什么要偷渡?”
“故事很长,要听吗?”黎明抬起眼睛看着我,见我点头,他招手要了两瓶啤酒又点了些下酒的小菜,“故事真的很老土,我时候在想这么老土的事只应该发生在电视里、小说里,怎么会落在我的头上呢?”
“其实,有时候生活和小说没什么差别,只是在于好看不好看,精彩不精彩。”我夹了一块很肥的肉,放进嘴里,去感觉那种有点腻人的幸福。
“也许是的,但是我这本小说一定不好看。”黎明笑:“我父亲很有钱,是家族企业,他是独子,那才叫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
“那你?”我有点迟疑的看着他。
“我不是,别这么看着我。”黎明笑着挥手:
“他长大了就要结婚啊,然后就娶了个很漂亮的太太,又有钱,门当户对,多美满的生活。哎,可是造化弄人啊,五年后他遇了我妈,我妈是农民的女儿,而且还是很穷的那种,连读大学都是用得助学贷款,家里面兄弟姐妹一大串,整个村子里就出她一个大学生,在那时候,稀奇的不得了。我妈遇到父亲的时候才20岁,然后被他追得就掉了进去,然后就有了我。”
他说到这里微微一笑,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那时候,我父亲的太太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是他的第四个孩子。在我刚出生的时候,可能真的很幸福吧,不过我没记忆,那是我妈说的,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但是又能怎么样呢?我是情妇的孩子,到死也是。在我5岁的时候,我妈和我的存在被父亲家里发现了,我被接了回去,可是我妈不行。知道吗?这就是所谓的有钱人,我妈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攀上高枝的坏女人,勾引了父亲还生了孩子来分家产,真无聊。我在那个家里生活了一年,很难受的一年,在那个家里的人都不会笑,他们笑起来都好假,他们看我的眼睛都是冷的。但是,我和太太的几个孩子还相处的不错,他们也许是因为没有那么小的玩具吧,新鲜。”
我的心里忽然疼了起来,似乎看见那个小小的孩子,站在一群人中,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害怕和惊恐:“那,那后来呢?”
“那一年里,唯一让我很快乐的事,就是我可以经常和我妈见面,当然这是我唯一感谢我父亲的地方,是他提供的我们母子相会。”黎明陷入深深的回忆里:“你可别以为我妈是一般小说里那种苦情女主角哦,我妈特别大胆,特别聪明。我想她这辈子做过三件疯狂的事,第一件是给我父亲做情妇,第二件是把我偷了出来,从那个冷冰冰的家里面把我偷了出来。我记得很清楚,我被接走的那天,我妈没哭也没闹,她只是笑着抱起我,悄悄的跟我说:要听话,妈妈一定会带你走的。然后的一年中,她就开始逐渐的变卖父亲给她的房产、车子、首饰、股票,一切做得天衣无缝,当她决定要偷我走的前夕,她寄了一大笔钱给我外公外婆喊他们搬家,搬到谁都找不到的地方。最后,她把我从父亲的眼睛下面偷走了,呵呵。这些事,都是后来我妈当故事说给我听的,她边说边笑,我觉得她真是勇敢啊。”
“你妈还真是个不一样的女人。”我也不禁为这个女人称赞。
“恩。”黎明点头:“我妈接下来做的最后一件疯狂的事,就是带着我偷渡到英国。她不敢直接去,怕我父亲找到他,所以就只能这样走。我们很多人挤在一个集装箱里,在大海上走了很多天,才到英国。在海上的那些天象地狱,空气不够,没有吃的,水也不干净,不断的有人死去,他们的尸体在那密封的集装箱里腐烂,令人做呕。我妈从一进集装箱就缩在一个角落里,因为那里有一小条缝,可以呼吸到外面的空气,我们就这样活了下来。”
说到这里,我只觉得恶心,我想他一定不愿意再去回忆这些的,“觉得难受就别说了。”
“说吧,憋在心里好多年了,谁都不敢说,你不愿意听吗?”
我摇头,“不是,我是觉得你回忆起来很痛苦。”
“不会啊,其实这些倒像是财富吧。”黎明微笑:“后来的故事就很一般了,我妈带着我到了英国的唐人街,在那边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人,也是偷渡过去的,是四川人。对我和我妈很好,我妈就嫁了他,他就成了我爸,那时候我都8岁多了,他供我读书,努力让我活得和普通的孩子一样幸福。我爸是个很好的人,很好很好的人。”
“你爱他吗?”我觉得自己真的在听故事。
“爱,很爱他,他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妈,对我最好的人。”黎明点头:“我那时候从没想过父亲,我几乎把他遗忘了。我象普通的孩子一样,念书,踢球,跟爸爸妈妈撒娇,呵呵,很幸福,很实在的幸福。我那时候,经常在我家的饭店里看他们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我就在想,我以后结婚也要找个我妈这样的女人,会做饭,会打扫房间,会买菜讲价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实在。我也要象我爸那样对她好,对她很好很好,让她很幸福。”
我看着黎明看我的眼睛,心里柔软一片:“他们没有孩子吗?”
“没有,我爸没有生育能力。”黎明苦笑:“我有时候有点怨我爸,他干嘛和我妈一个姓啊,搞得我都不能和他姓。”
我笑得掉眼泪:“这有什么,都是一样的啊。”
“嘿嘿。我听到别人喊我妈叫黎太的时候,我比我妈还幸福,人家喊我老黎的儿子我更高兴。”黎明笑着说。
“他们现在还在英国吗?”我被他的幸福感染,也笑了起来。
“死了。”黎明喝了一口啤酒:“有一年唐人街烧大火,给烧死了。”
我张着嘴,吃惊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对不起。”
“没事啊,都好多年了。”黎明微笑:“我妈和我爸都是特别开朗的人,他们是不会希望活着的人为他们伤心的。他们死的时候,我刚大学,没有钱,没办法,只好一边上学一边给一些公司做项目,挣学费。在我要毕业的时候,那时候要出传说,我也跟着去做了设计,挣了点钱,就回来了。”
“为什么不在英国呢?”我好奇。
“英国有什么好,又脏又乱。再说,我想中国了。”黎明偏着头看我:“我妈我爸的希望就是回来,我也觉得回来好吧,然后就回来了。现在想想,还是回来好,不回来就不能认识你了。”
“你设计的传说?”我吃惊的看着他。
“不是我设计的,我只是参与设计,属于那种小角色,怎么可能是设计者嘛,不过我设计的是欧洲那边的,亚洲这边没有参与。”黎明耸耸肩:“如果留在英国,也许就在英国的公司了。”
“后悔了?”我夹着桌子上的小菜问。
“不,现在的生活我挺喜欢的。不用上班,就是玩。”
“玩?玩什么?”我好奇。
“传说啊,亚洲这边设计的比欧洲那边有意思一些。打打装备卖卖钱,也过得不错。”黎明看着我笑:“现在知道了吧,我和你一样都是平凡人。”
我看着他笑,心里的自卑并没有完全放下,这又能怎么样呢?我和他之间始终是有距离的,不管他的过去如何,但是他现在很优秀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