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怡嫔(1)
作者:时夕梦   贵妃摆烂后成皇后了最新章节     
    我出生在一个异能觉醒的世界,在这个世界,地位和资源都由异能强弱决定。

    落林城位于这个世界的西边,再往西,就是大片大片不见天日的森林,林中异兽横行,危险异常。

    但异兽横行,也代表着机遇,落林城的人依靠这片森林生活,将落林城慢慢发展成了西边最大的一座城池。

    落林城中有三大家族,分别是东方家、叶家和成家,三大家族同气连枝,虽偶有争斗,但也无伤大雅。

    我极其幸运,诞生于落林城东方家,爷爷为我取名,曦。

    曦,熠熠生辉,旭日东升,前途无量之义。

    我自小生活无忧,更是在觉醒异能之时,同时觉醒了速度和力量两种异能,且等级不低。

    如此天才之资,爷爷极其高兴,但也知道轻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怕我还没有长成,就会被残害。

    于是,身为家主的爷爷下了封口令,只说我觉醒了速度异能。

    我成了爷爷最疼爱的孙女,但也没有人嫉妒,因为东方家是一个和谐的家族,爷爷膝下也只有两个儿子,大伯和我爹。

    我是爷爷最小的孙女,上面还有大伯家的三个哥哥两个姐姐,和两个嫡亲的哥哥和一个姐姐。

    身为最小的孩子,我自然备受宠爱,无论是爷爷奶奶,还是父母辈,或是哥哥姐姐们,都对我极好。

    从小,我的性格就活泼好动,人人都说我活泼可爱,灵气十足。

    团宠的生活过的很自在,落林城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唯一遵守的,就是强者为尊。

    我身为落林城东方家族的小一辈,自然无人敢为难。

    我在落林城愉快地长大,和叶家和成家的几个孩子也玩的极好,大人们之间的事,也不会影响到我们的感情。

    我喜欢拉着成三小公子和叶家那个混世魔王的七小姐,一起在落林城闲逛,或是去大街小巷疯玩。

    今日去落林酒楼偷喝掌柜酿的酒,明日去红楼听雪娘姐姐名动整个落林城的曲,后日去看城东那位神秘老伯伯种的桃林。

    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肆意快活。

    不过我们几人虽然爱玩,但对于异能升级,也是时刻放在心上的。

    落林城位置特殊,如果没有实力,早晚都要成为异兽腹中之餐。

    三大家族之所以能成为落林城的领头人,也是因为实力强横,在落林城周边建立起了一层保护网,护着城中人生存。

    异能的升级,不仅需要天赋,还需要异兽晶核,这种东西,还是比较难得的。

    当然了,三大家族是不缺的。

    异能分为十级,最高等级为十,落林城基本没有,最好的几位,都在三大家族,均为九级。

    我的天赋算是比较好的,十五岁时成功晋级七级,成为年轻一辈里最出色的一位。

    成小三也不差,比我大了一岁,也到了七级,叶小七与我一般大,已经是六级,相信没多久,就会是七级了。

    落林城新一代比试那天,爷爷看着我乐呵呵的笑,姐姐买了我喜欢的糕点坐在台上,等着我下台后品尝。

    奶奶和娘,大伯母,也笑意吟吟地看我。

    我不负众望,测试结果很不错,成小三异能凝聚成的冰箭射过来时,我以更快的速度躲开了,并以更快的速度将他踹下了比试台。

    “东方曦!就不能给老子留点颜面吗?早说了我要飞下来,不是被你踹下来!”

    成小三很气愤,叶小七在一旁显得幸灾乐祸,却还是伸出手拉他起来,“早跟你说了,那可是霸王花,你还非要耍帅。”

    我看着他俩乐呵呵的笑,“成小三,这可是比试,总不能让着你吧。”

    成小三一脸憋屈,落林城排名前三的美男硬生生憋得像是一个怨妇。

    那些大人们也看着我们闹,并不多加阻止。

    如今想来,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记忆了。

    那时候的我很快乐,如果可以,我希望一直这样快乐下去。

    在那之后不久,落林城外生出异象,那是有异宝出世的征兆。

    落林城中来了一批又一批的人马,都想得到那个异宝,可从始至终,那是个什么东西,根本没有人见过。

    我到了年纪,要进林中历练了,哥哥姐姐们放心不下,都要陪着我去。

    成小三和叶小七看着我庞大的队伍彻底无语。

    “我说,只是外围历练,我们三个组队就好了,用的着这么多人吗?”

    听见成小三的话,哥哥姐姐们不好意思的摸头的摸头,望天的望天。

    叶小七只得开口,“东方家的哥哥姐姐们,你们就放心吧,外围没什么危险,我们也是去见识一下,真的不用陪着去。”

    最终,哥哥姐姐们给我留下了一堆防身物品,回家去了。

    后来无数次我都在想,如果能重来一次,那林子,我一次都不会再进,我只想守着落林城,陪着家人,和成小三叶小七,在城里闲逛。

    可没有如果。

    我们去了林子外围,那里的异兽不过三四级,不是我们的对手,我们收集了一些东西,看天色不早,便准备回城。

    在路上,我们遇到了一个长相极其纯净的男孩,穿着一身兽皮衣服,琥珀色的眸子里,干干净净。

    他好奇地看着我们几个手中的烙饼,我们以为他想吃,一时恻隐之心作祟,就把烙饼给了他。

    他尝了几口,眼神一亮,吃的津津有味。

    之后我们走的时候,他跟了上来,我才发现,他的左腿受了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渗出丝丝血迹。

    我们几人虽然爱玩闹,但也不是铁石心肠,看见他受伤,还是把他带进了城中治疗,之后把他安排在了一间客栈。

    接连几天,我们三个都会过去看他,才发现他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就连基本的生活常识都没有。

    我们几个像是找到了什么好玩的事,开始教他用碗筷吃饭,教他说话,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就叫清安。

    看着清安一天天变得不一样,我们几人也都充满了成就感。

    成小三看着这个孩子夺走了我和叶小七的目光,还经常装模作样的吃醋逗笑。

    每当这时,无论懂与不懂,清安也跟着我们在一旁笑,笑的天真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