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干脆跟我成亲怎么样?
作者:乌有理   筝箫误:重生之错惹清冷太傅最新章节     
    祝筝近一个月来过的浑浑噩噩,浑噩到除了吃饭睡觉,竟想不起自己都干了什么,还能干点什么。

    她没有刻意躲着容衍。

    事到如今,她已经明白,躲着他没有什么用处,更没有什么意义。

    只是容衍再没出现过。

    她想,这是典型理亏的表现,彼时对峙的时候他就无话可说,此时应当也无颜跟她见面。

    当然,也可能并不理亏,或许只是因为明面上没出现,如今她已经知道了安逢雪,容衍或许会换个人跟着,有的是办法不让她察觉。

    但祝府把守甚多,一时半会儿,也不见得能安插进来。

    祝筝胡思乱想了许多日子,最后没想到的是有朝一日,祝府竟成了最温暖的港湾。

    以前拼命想出去,现在只整日里待在府中,吃饭睡觉,躲避暗处的眼睛。

    可惜府里却有个人不会让她安心吃白饭。

    就这样浑噩了月余后,一大早,祝筝被耳提面命拎进了正厅。

    刚入秋不久,祝老夫人早早穿上了貂绒。

    “三丫头现在大事落定,你更要抓紧时间了。等你也嫁出去,老身就能安心合眼了。”

    祖母一番话说的和颜悦色,满脸的笑甚至显出点慈祥。

    祝筝随口道,“我可不想祖母合眼。”

    祖母脸色一僵,“臭丫头,整天没个正经……等你姐姐当了太子妃,看你还敢不敢这样嬉皮笑脸。”

    “他是废太子。”祝筝提醒。

    凭什么公仪灏一句话就把姐姐接走了,也没有人问过阿姐愿不愿意当太子妃。

    祖母怒道,“废太子也是太子,死猫不是猫吗?”

    祝筝:“……”

    死猫确实是猫,废太子在祖母这儿也确实是逾期的真太子,不知她是被太子妃的空口白话唬的高兴,还是只要找个男人嫁了离开祝府祖母就会高兴。

    总之她老人家是真高兴,也是真着急。

    但近日府上却静悄悄的,祝筝想了一想,才想起原来是没人上门提亲了,怪不得这么冷清。

    祖母显然对这种冷清有些焦虑,人一焦虑就会病急乱投医。

    今日投的医,就是将祝筝打扮好,送进了栖雁园里。

    栖雁园地处南郊,最有名的,是里面的一个圆形的池塘,被密集的湿地隔开,状似一面摔得粉碎的镜子,所以叫做碎镜塘。

    起名的人是先皇,只顾着生动,从来没想过大家会觉得这名字寓意不好,又因为地势偏僻,慢慢成了个人迹寥落的地方。

    栖雁园的一任掌事想出个了巧妙的意头,挽颓回盛。

    这个意头,便是结合了大雍入秋的第一个节日,簪花节。

    大雍风气一向惜花爱花,秋日将尽,即将迎来再无百花的漫长冬日。文人雅士簪鲜花在发间,一起度节吟秋,为的是一扫寂落颓气,彰显“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气。

    在秋日里还能找到鲜花戴,也是一种财气和门路的攀比,总之雅俗共赏,这节日就成了重节。

    栖雁园中每逢簪花节便会大肆宣扬,邀请未曾婚配的男女一同赏秋,这里的簪花节与别处也略有不同,多了个予花的风俗。

    “郎君簪花予佳人”,未婚配的男子头上往往带着两朵花。送给合眼缘的佳人,佳人若是中意,就戴在鬓上,若是不中意,就丢进碎镜塘里。

    祝筝对栖雁园知道个大概,来了也是应付,于是特意没走正门,挑了个西南偏门下了车。

    可惜却失策了,这个西南偏门门口也聚着很多人,且大都是些名声很差的纨绔子弟,年纪轻轻沉迷酒色,各个把自己养成了歪瓜裂枣,在婚配上举步维艰。

    故而有鼻子有眼的祝筝一出现,简直像羊入虎口,高矮胖瘦的簪花郎涌上来,七嘴八舌地一边自荐,一边从头上拔下花送上来。

    祝筝面上干笑,她一个单枪匹马的落单女子,也不敢贸然拒绝,只能边收边退。

    花很快在她怀里堆成小山,她不得不拿衣服下摆兜着,预备一起扔进碎镜塘里。

    好不容易闯过偏门,往里的月门处却还站着另一群,正中央簇拥的男子细条条,须发稀少,开口就是调笑。

    “这是哪家的小美人?这么战绩斐然?挑郎君是不是挑花了眼?”

    众人跟着哄笑。

    祝筝瞥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细条男子却带着一群人跟了上来。

    “在下叶见昌,家中排行老三,家父叶征呈,官拜兵部尚书。”

    叶家三公子,她倒是听过,早已婚配还到处沾花惹草。

    祝筝往后退了退,“我是园子里的洒扫,这些花不过是别的姑娘不要,随手给我让我丢了去的。”

    “洒扫?”叶见昌却更来劲了,“小美人儿细胳膊细腿,能有多少力气做洒扫,白白浪费了这样的样貌。”

    “正巧我府上还缺两房美妾,不如跟了我,以后吃香喝辣,再也不用干这些出力的活。”

    被一个细胳膊细腿的人说细胳膊细腿,祝筝本来就差的心情更加不好,眯了眯眼,“我有多少力气,阁下要不要试试?”

    叶见昌露出一个颇为恶心的笑,“怎么试?”

    祝筝正愁没处撒火,使出全力把满怀的花砸了他一头。

    她收的花中不乏一些花盘厚重的,砸出几声沉闷的咚咚声。叶见昌弱不禁风的身板都晃了晃。

    疼还是小事,这样被一个小女子当着众人驳了面子,让叶见昌几乎立刻勃然大怒。

    他正要发难,脸色忽然一变。

    “太…..太傅大人?您怎么来这儿了?”

    祝筝听见这个称呼时浑身一震,连头都不敢回,耳后就响起了一道熟悉嗓音。

    “跟我去正门茶厅。”

    清沉悦耳,冷淡地响起,身后的众人骤然安静下来,连呼吸声都听不见了。

    确定了是容衍的声音,祝筝就更不想回头了,什么正门茶厅,凭什么说去就去,她现在满肚子气,还就不想去了。

    叶见昌却以为是对着他说的,谄媚笑道,“叫大人见笑了,这园子的下人有些无状,我先教训教训,随后就去。”

    容衍目光从祝筝的后脑勺挪开,冷冷扫了他一眼。

    “怎么?你是栖雁园的掌事?”

    叶见昌一噎,“……不是。”

    虽然太傅大人面容生的冷漠如霜,但待人接物一向只是疏离且不露喜怒,这样带着讽刺的反问还是头一遭。

    人群中头脑但凡灵光点的都看得出大人心情不好,再灵光点的早已看出祝筝的打扮根本就是哪家的千金,再再灵光点的,甚至猜出了方才大人那句话是说给谁的。

    可惜叶见昌不属于灵光的任何其一。

    他还在画蛇添足地洋洋解释,“小可虽不是管事,但栖雁园毕竟也曾是皇家园林,我作为兵部尚书的子辈,家父时时教导,须操心着家事国事天下事,所以才想着管管园子里的下人,万不可坏了立下的规矩。”

    边说边抬头去瞄容衍的反应,余光却瞟见一旁的祝筝拔腿就跑。

    “诶,她怎么跑了,给我抓住她!”

    叶见昌喊了一声,却没人动。

    因着容衍没发话,大家只是瞧着愚钝的叶见昌跳脚。

    容衍亦没动,他站在原地,沉默地看着那道身影消失在转角。

    祝筝当然知道容衍是要给她撑腰,可她不需要谁给她撑腰,她原本就准备逃的。

    一路急奔出去,也顾不得看方向了。

    栖雁园的小道却修的颇为曲折,祝筝七拐八拐,终于在一个转角处和人撞了个满怀。

    来人险些被她撞翻在地,祝筝急忙扶了他一把,看清脸时愣了愣。

    “小方公子?”

    方惜辰眼冒金星,他头上顶着个大如盆盂的竹圈,把一个脑袋变成了四个大,竹圈上簪着各式各样的花,姹紫嫣红,艳丽多姿,恐怕开屏孔雀见了他,都要自惭形秽地跳江而死。

    祝筝见他这阵仗,奇道,“你怎么也沦落到来这里了?”

    再怎么说方惜辰也是正儿八经的文选司侍郎,长得也算一表人才,到这里抛花待选确实堪称沦落了。

    况且簪花的习俗是颜色越艳丽,就意味着越急切,方惜辰这打扮,简直急切到显出了一种绝望的程度。

    方惜辰缓了好半天,开口就是一通埋怨,“别提了,都是因为我二叔,年轻时花天酒地,落了一身病,大夫说只剩三个月好活。弥留之际,不知道哪里来个算命的瞎子,居然说可以冲喜。”

    “他膝下无子,自己又爬不起来娶妻,三缠两不闹,最后居然安在侄子头上冲喜。”

    祝筝听得愣住,“那你大哥呢?”

    “我同他打了一架,我输了,所以我来了这儿。”方惜辰没好气道,“这些花都是他把我打趴在地时,按着我的脑袋戴上的。”

    两人找了个背阴的假山后说话,祝筝看他走路歪歪斜斜的样子,关切了一句,“沉吗?”

    方惜辰:“沉的要死!”

    坐下后他就开始东拔西拔,一会儿就把自己从花孔雀拔成了半个秃毛鸡。

    边拔方惜辰边问,“阿筝你呢?为什么也沦落到这儿了?”

    祝筝叹了叹气,“还能为什么,我祖母比你二叔还着急。”

    方惜辰笑了两声,又深感同病相怜地叹了口气,和祝筝干坐了一儿,一起扔从头上拔下来的花。

    碎镜塘中波光粼粼,飘着一层逐水飘零的少年情意。

    扔完花,方惜辰拍拍手起身,邀请祝筝去逛逛园子。

    出去就要收花,祝筝恹恹道,“我就在这儿待着吧。”

    方惜辰撇嘴,“那多没意思啊,栖雁园,栖雁园,这儿最有名的就是园子北面的大雁群,来都来了,你不想去看看?”

    祝筝表示还真的没什么兴趣。

    “你是不是怕外头的人缠你?”方惜辰倒是善解人意,他在剩下的花里挑拣了两朵大红牡丹,一朵插在自己头上,一朵插在了祝筝的头上,“给你个护身符,这样你清净了,我任务也完成了,皆大欢喜。”

    祝筝苦笑,“要不把我嫁给你二叔冲喜吧,这样才是真皆大欢喜了。”

    这话说的方惜辰一愣,愣完灵光一闪,石破天惊。

    “阿筝,我忽然有了个主意……能解你我二人的困局。”

    “什么?”

    “干脆,你跟我成亲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