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把老师干沉默了
作者:爱吃香瓜的女孩   重生反派的信条最新章节     
    莫晚回到宿舍。

    余燕娴一把从床上跳起来,激动的问:“怎么样,你跟马崇英同学到哪一步了?有交换联系方式吗?”

    莫晚讲:“没有。”

    “这么好的机会,怎么没有更进一步啊。”余燕娴说着凑近她。“那这么久,你们都聊了些什么?”

    莫晚看八卦的余燕娴,把作业给她。“聊高数。”

    余燕娴一脸失望。“吃饭就聊了那么久,怎么吃完饭还聊它?”

    莫晚沉默下,问她:“不然应该聊些什么?”

    她这话问得很自然,像是在真诚的寻问。

    余燕娴看她疑惑的模样,试探的问:“你以前谈过恋爱吗?”

    莫晚回想。“谈过。”说完补充。“但没追过人。”

    “这样啊……也对。”余燕娴拉她坐下来。“莫晚同学,你可以这样……”

    余燕娴把见面注意事项,以及应该聊些什么,都如数家珍,噼里啪啦的说给她听。

    莫晚看说得头头是道的舍友,听了阵后问她:“你谈过几个?”

    余燕娴一下语塞,吱吱唔唔讲:“嗨,谈恋爱这东西,没谈过不代表不会嘛。”

    莫晚没接话。

    余燕娴被她看得心虚。“我就说说,你要不听,也、也没关系的哈。”

    她讪笑的说完,就讲:“其实像莫晚同学你这么优秀的人,只要你也喜欢对方,不用特别做什么,就能轻易拿下他的。”

    余燕娴说到这,想到什么,眼睛唰一亮。“我肯定,马崇英同学一定也是喜欢你的,不然你跟菲尔德闹这么难看,一般人肯定是跟你避之不及,不会请你吃饭,还跟你单独相处的。”

    对她的找补,莫晚没放在心上。

    余燕娴见她不说话,好奇的问:“经过今晚的相处,莫晚同学,你是不是更喜欢马崇英同学了?”

    不然以她的性格,是不会听她说这些恋爱技巧的。

    莫晚看着高数作业,深意的进:“确实对他更感兴趣了。”

    余燕娴听她这话,高兴的讲:“是吧?我就说他很好的。”

    莫晚瞧了眼余燕娴,没说什么。

    而余燕娴扒出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总算是心满意足了。

    她在舍友去洗漱后,坐床上,边吃橙子,边看新闻。

    没一会儿。

    莫晚洗完出来,听着新闻主播的声音,看又勇敢又怂,还软糯可欺的余燕娴。“你喜欢看新闻?”

    余燕娴嘴里塞着橙子,口齿不清的“嗯”了声。

    “了解时事?”

    “不是,是看新闻能离老妈……”她说到一半顿住,抬头看她,笑着讲:“从小到大,老妈就让我看新闻。习惯,习惯哈。”

    莫晚看慌慌张张的舍友,没有戳穿她。

    余燕娴尴尬的放下橙子,拍了拍手,想到什么的转移话题。“我上次跟你讲的那个红门,你还记得吧?”

    莫晚没接话,等着她往下说。

    余燕娴讲:“之前不是警察都在找他嘛?我刚看新闻,说他死在了逃往芝加哥的路上。”

    这个消息,是莫晚透露给警方的。

    红门少爷一死,能让那些警察停止搜找,也能让一些人安心。

    但——

    警察找她的事,并没有公示,她一个学生是怎么知道的?

    莫晚走向余燕娴,转过她的电脑屏幕。

    屏幕上,还在播放着晚间新闻。

    内容是某区的菜市场管理有度,倍受当地人的青睐,让其它地方的菜市场向它学习等等。

    很正常的新闻。

    莫晚垂眸扫了眼屏幕,便看忐忑的余燕娴。“这么关注红门?”

    坐着的余燕娴,仰头望着面前气场强大的舍友,艰难的吞了下口水。“没、没……就它名声大、大一点嘛,我要说这菜市场,也、也没意思吧?”

    是挺没意思的。

    余燕娴压着一鼓一鼓剧烈跳动的心脏问她。“莫晚同学,你不想知道红门的少爷长什么样吗?”

    莫晚没有回答。

    余燕娴讲:“据说他挺帅的。可惜,新闻说他死了,也没公布下照片。”

    帅?

    她不知道红门的少爷,只是个称呼,不是身份吗?

    莫晚沉默半秒,把电脑屏幕转向她,回了自己的床。

    余燕娴看她背影,好奇的问:“你说他逃去芝加哥做什么?是不是那里还有红门的势力?”

    “幸亏他死半道了,不然到了芝加哥,继承了他父亲的权势,肯定还会再回扶南,把这搅得鸡犬不宁的。”

    “莫晚同学,你说他要还活着,是会杀回来报仇,还是永远不回来这伤心地?”

    莫晚沉声道:“余燕娴同学,好奇心不要那么重,尤其是对红门的。”

    红门是扶南禁忌般的存在,它灭亡带来的巨大灾难,是人门至今想来都会颤栗的。

    它给人一种,即便只是提到它,就会有灭顶之灾的危险。

    因此。

    尽管红门才被灭门一年多,现大街小巷、男女老少的口中,都鲜少有人提及这个名字。

    余燕娴听到她的提醒,立即捂嘴,转着眼珠看不大的宿舍。“我就跟你说说,应该没事吧?”

    莫晚瞧她单纯无知的样,看手机上的信息,没再理会她。

    刘宏不一定同意跟她做生意,但这钱必须准好。

    因为一旦刘宏拒绝自己,她就要去找他的对家,或者他的父亲。

    不管如何,她都要在两周后购置这批货,向道上的人证明她的能力,不然她会很难在此立足。

    莫晚看着五十万的空缺,想要怎么填补它。

    罗石那里的钱,头三个月的已经花掉了。

    而她原计划,是想在马氏最低点大额买入,然后在他们救市时全部卖出。

    这是最快最安全的赚钱办法。

    但——

    莫晚想到晚饭前接到的那个电话,迟疑了会儿,给罗石发了条消息。

    -

    此时,金边市,某僻静别墅里。

    等医生收拾东西离开房间,外面等着的女人,就带着儿子着急的进去。

    罗石坐在沙发上,看哭哭啼啼的女人和小孩,喝了口茶。

    主治医生对他讲:“罗先生,你父亲的伤情已经基本控制,现只要找到合适的肺源,进行换肺手术,就有全愈的机会。”

    罗石望着传来哭喊的房间。“我们有多少时间?”

    主治医生讲:“最多一个月。”他说完低头讲:“我会联系各大医院,优先为您父亲供源。”

    “肺源的事,你们就不用操心了。”

    罗石说完,挥了挥手。

    他的人便会意的送医生离开。

    厅里恢复安静。

    只有房间传来女人关心的问候,以及孩子稚嫩又生怯的喊着爸爸。

    吴跃青听到这动静,对罗石讲:“老大,你不进去吗?屠爷已经醒了。”

    罗石不在意道:“屠爷刚醒来,肯定想跟妻儿说说话,我们就别去打忧了。”

    他放下茶杯,正好看到手机上弹出来的短信。

    罗石顺势打开手机,看莫晚发来的信息。

    看到信息内容,罗石微凝了半会。

    吴跃青担心的问:“老大,是出什么事了吗?”

    罗石没有回避他。“少爷想让我照顾个人。”

    吴跃青不喜欢她,但她是酒吧的半个老板,就敷衍的讲:“什么人?我叫下边的人去关照。”

    罗石讲:“我也好奇是什么人,能值得她开这口。”

    红门的少爷,可不是乐善好施之人。

    她现在开这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人跟她正在做的事,至关重要。

    罗石想了想,对吴跃青讲:“你跟阿龙留在这里,我出去趟。”

    吴跃青见他要亲自去,心里非常不高兴,却又不好说什么。

    阿龙送老大上了车,回来对黑着脸的吴跃青讲:“你这是失恋了吗?”

    吴跃青白了他眼。“那少爷是不是对老大下蛊了?一条信息,他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了。”

    阿龙还以为是什么事。

    他听到吴跃青的话,坐沙发上讲:“不要忘记她的身份。老大这么做,自然有他的用意。”

    吴跃青哼了声。“什么身份?单这扶南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她的命。”

    阿龙压着声讲:“说话注意点。”

    吴跃青看了眼屋里屋外的保镖,收敛些的坐到他身边,还是不平的讲:“以我看,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老大是屠爷的干儿子,她不过是个黄毛丫头,老大能按约定准时给她分钱,她就该谢天谢地了。”

    话是这么说。

    可她再落魄,也是红门的少爷,谁知道她手上有多少筹码?

    阿龙不懂这些,只知道老大要见谁、要做什么,他们无权干涉,便没再接吴跃青的话。

    -

    “1867年,德国制造了世界上第一把金属外壳子弹的步枪,后在19世纪末开始出现自动枪械,并被应用到第一次世界大战。”

    “而在1884年,第一支现代意义上的自动式枪械研究成功,就是着名的马克沁重机枪,它在索姆兴哥战役上,德国仅用一天时间,就让英军伤亡达近6万人。”

    “由此可见,枪是战役中最不可或缺的武器。现在哪位同学来告诉我,第一支自动装填手枪是什么时候发明的?”

    课堂上军事老师-加廖夫讲完,问底下的学生。

    有同学积极的讲:“老师,我知道,是1364年前的希奥皮枪。”

    加廖夫摇头。“我问的是自动装填手机,希奥皮枪是发射石弹的。”

    他说完让同学坐下,再问其他人。

    同学们不确定答案,纷纷低头,不敢跟老师对视。

    最早的手枪雏形,是1331年诞生的。

    他们连第一支手枪,是什么时候发明的都不知道,更何况是自动装填手枪。

    这种古早的问题,大概只有军事迷,才能记得那么清楚。

    莫晚转着笔,低头看书。

    菲尔德瞧了眼后面不敢抬头的莫晚,在老师看过来时,侧了侧身。

    加廖夫看了菲尔德一眼,对他身后的人讲:“莫晚同学,你来给大家回答下。”

    莫晚在自己又一次被“幸运”的抽中时,已经无所谓了。

    她站起来,没在意想看她出丑的同学,也没多加思考,直接讲:“1892年。”

    莫晚在加廖夫看书验证时讲:“准确的讲,是1892年,由奥地利人约瑟夫·劳曼发明的,叫肖伯格手枪。但这款手枪弊病太多,还不实用,所以它面市没多久就被淘汰了。”

    加廖夫看这么冷门事件都知道的女孩,接着问:“m1911是m国最出名的枪,前后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请问是什么原因让它如此受欢迎的?”

    莫晚简言讲:“双重保险设计,故障率低,方便维护和保养。”

    现今它的市场仍然很大。

    枪虽老,胜在安全好用还不贵。

    加廖夫见她清晰准确超出问题范围的回答,没有就此放过她,接着问:“你认为有比沙漠之鹰威力更大的手枪吗?”

    怎么都是手枪的题?

    莫晚眉都不带抬一下,脱口道:“威力最大的的手枪,是m国的史密斯·韦林公司的m500左轮手枪,它的口径比沙漠之鹰大,威力也更大。”

    如果需要,她可以说得更详细些。

    但很显然,这点信息足够应付他们了。

    加廖夫一连三个问题,都没有难倒她。

    他深意的望着平静的女孩,挥挥手示意她坐下,转而讲:“枪是士兵的第二条命,知道它的信息仅仅是最基本的,无论你们将来是去到部队或哪个部门,都必须熟练掌握它们。现在出去教室外面,进行实地演练。”

    加廖夫说完,带头出了教室。

    开学这么久,终于能摸枪了,同学们兴奋得跟野猴一样。

    莫晚没有多少期待,随大流的出去教室。

    学校里的枪型,不是常见的精典款,就是差不多要过时的。

    总之能在大一拿出来玩的,不可能是什么好货,而这种货她三岁就开始玩了。

    余燕娴被莫晚把老师干沉默的知识储备惊艳到。

    她挤过人群,来到她身边,冲她竖大拇指。“莫晚同学,你刚才真厉害,帅呆了!”

    莫晚看因为激动而脸颊微红的余燕娴。

    这就帅了?

    它不过是做为一个军火商最基础不过的常识,连入门级都不算。

    余燕娴还想问她,有没有实操过,就看到训练场那一排排桌子后的维克托和郑绎两位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