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杀敌毁尸
作者:甲写甲说   三界穿梭,倒卖物资发了家最新章节     
    一周后林越模样怪异的穿过传送门。

    ‘红巾魔教’众人只觉眼前一花,林越和马匹就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模样怪异,拿着怪异物品的人站在原地。

    只见此人身后背了一个大背包,面上戴着奇怪的面具,双手持着一个比常用火把还粗一圈的长条形物体,物体顶端上下有两个圆形布满空洞的球体。

    就这一眼的功夫他们已经跃到林越上空不到两步的距离。

    林越双手举起一拧,‘砰’的一声响,第一个球体向除了下方之外的所有方向射出几十根2mm粗2cm长的飞针,飞针后面连着导线。

    继续拧动,第一个球体向上弹射出一米左右高度轰然爆开,一股红色烟雾弥漫半空。

    再一拧动,又是几十根带着导线的飞针弹射而出。

    然后接着拧动,第二个球体弹射出去爆出一片红雾。

    说着很慢,其实从林越穿过传送门举起手中的超强版'暴风'然后双手连续的拧动4下机关,也不过1秒多的时间。

    林月这个超强版的‘暴风’是由背包和发射器两部分装置组成。

    一般的民用电棍也就是6-9v的电压,100mA以下的电流供电,输出电流一般都不超过15mA。只为制敌,不为伤敌。

    为了增加电击的威力,林越背包里携带了一块48v\/100Ah磷酸铁锂电池。输出电流不做任何衰减达到了100A,相当于普通民用电击防身工具的10万倍。

    毕竟是武林高手嘛,林越觉得应给予相应的尊重。

    另一部分手持发射装置,通过旋转握把发射球体里面的飞针,伤敌的同时充当导体,两两一组,连着导线。

    继续转动机关,发射完飞针的球体会弹射一米左右的高度,内置的生化粉末(超级辣的辣椒面)就会在空中爆开。

    为了怕第一次不能命中所有敌人,后面又来了一遍飞针+辣椒面的组合。

    剩下的就是手中的握把部分,里面还可以发射一次单向飞针,只要有之前没能命中的敌人,对着再一拧,几十根飞针就会呼啸着射出去。

    就这一套暗器,又是大几十万花了出去。说着简单,制作起来其实没那么容易,林越要求万无一失,必须都是精密加工。费用自然不会低。

    林越暗器发射完毕后,只见空中一片红雾中几个方向同时爆起电弧。敌人连声惨叫都没发出来就都‘噗通、噗通’的掉了下来。

    赶紧按动肩膀上的机关让导线和背包脱离,然后迅速离开红雾区域。

    用手持的发射器对准敌人的方位,如果发现有没死的,立刻再来上一发。

    可惜敌人并没有再给他这样的机会。红雾中一点动静都没有,等了一会辣椒面被风吹散后,四个人全都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被飞针刺中的地方一片焦黑。见所有敌人都在他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再次拧动机关,又把所有人覆盖上来了一遍电击按摩,然后他才安心走了过去。

    一番常规摸尸操作后,得到物品,翡翠挂坠3个,银票3000两,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暗器,武器之类的他觉得没用,就没拿。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他觉得这伙人中某个人的声音有点熟悉。拿下面具他才发现这是辽宁指挥使江生府里的那个管家,就是帮他办路引的那个人。

    难怪那些刺客能无声无息的找到穆长老所住院落,还能知道东西可能在他身上,估计是从江晏或者韦光大是他杀了那个找东西的刺客,这才找上了他。

    把几人从路中拉到一个山坡后面一个天然的土坑中。然后把电池扔进去,用发射筒砸向电池,电池受到冲击破坏短路开始燃烧。

    看着面前这毁尸灭迹的一幕,林越觉得自己真的变了。在穿越前,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会做这样的事。

    现在只不过短短几次穿越自己就可以毫无波澜的做。

    人真的是适应能力很强的一种动物。

    林越转身离开,他不用担心烧不干净的问题。磷酸铁锂电池的燃烧温度可达到800°以上,就算不烧成渣渣,也剩不下啥玩意,保证他们爹来了都认不出。一些烧不掉的物品也已经挖坑埋掉了。

    现在的问题是他没有交通工具,应该怎么去‘广宁卫’骑马都要跑一天,走路今天就不用想到地方了,野外过夜还不安全。

    虽然他也考虑了这个问题,做了相应的准备,但他真不想在野外过夜,只能看看路上能不能搭个顺风车或者高价买一匹马了。

    好在这条路是辽东地区商贸的重要路线,偶有商队和行人赶路。

    林越走了没多久后面就赶上来一个很大的商队,货物几十车,护卫随从近百人。

    车队上面插着商号和镖局的旗帜“通合商行”“三尚镖局”。

    林越还记得第一次穿越时遇到的那个被追杀的人就是'三尚镖局'的人,追杀他的就是‘红巾魔教’看来他和这两个势力还真是有缘,总共没过来几次,还能次次都碰上。

    他上前跟商队买马,对方没搭理他。当他拿出‘沈阳中卫’江生指挥使的名帖时对方车队的主事人却把他请了过去。

    这是一个年约20的美貌少女,精致的面容轻施粉黛,清澈的眼神中透露着沉稳,嘴角含笑举止从容。

    “在下林越,见过姑娘,不知姑娘怎么称呼。”

    “小女子溪筱秀见过林公子。”

    “听下面的人说林公子要去广宁卫,路上意外失了马匹,想要买马赶路?”

    “不错,不知溪姑娘能否行个方便。”

    “小事,如果林公子不嫌弃可以与我们商队同行,我们去顺天,正好路过广宁卫。如果公子不方便我让下人挑匹好马赠与公子。”

    林越觉得跟着车队第一安全,第二也能侧面的再了解一些事情。就决定跟着车队一起走。

    “那就多谢小姐了。在下恭敬不如从命,就随贵商行一起。”

    “那是我的马车,林公子与我同乘如何。小女子喜爱听天下轶事,林公子一看就是见多识广之人,不知可愿与小女子分享。”

    “这……”林越有些为难,他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女子礼教如何。与其同乘会不会有什么不妥。

    “小女子16岁就随家兄行商,林大哥不必顾虑。”说完笑靥如花的看着他。

    得,人家都这么说了,他再犹犹豫豫的就显得自己矫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