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你怎么知道?”
简之恒好不容易顺过气,立刻震惊发问。
“洛洛,是不是兰言对你透露过什么?”
“前两天我去薛阿姨家玩,听薛奶奶给她打电话来着。”洛洛无辜道。
简之恒心里已经信了九成九,难道洛洛还能编故事骗他吗?一想到他这段时间屡战屡败,竟然是被人翘了墙角,简之恒差点气笑了。
他和薛晴之间,容不得第三个人插足。
昏蒙蒙的主卧里,躺在床上的简之涟眼皮动了动,却没有睁开。她慵懒地偏了偏头,侧脸压在及肩的发丝上。一只手伸进沁凉的枕头底下,摸到小巧坚硬的药瓶。
她忽然睁开了眼睛。
今早醒来时灭顶的头痛已经缓解很多,按照以往的习惯,发病之后的缓解期她不会再碰药物。她怕产生依赖性和抗药性。
而这次,她取出一片药生吞下去。
也许是出过汗的缘故,简之涟觉得身上黏腻,去冲了个澡,换上家居服走出去。
外室花香浮动。
简之涟一眼就望见了茶几上的陌生宽口玻璃花瓶,簇满的淡雅雏菊中有几枝红白相间的多头玫瑰,极其诗情画意。
令她一醒来就欣赏到鲜花以舒缓心情,作出这番布置的人可谓是用足了心思。
不用说,肯定是邵翊辞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搞出来的。为什么?这种罗曼蒂克的高级情趣,是简之恒那种钢铁直男能想出来的?但凡他这方面开点窍,孩子都满地跑了。看书喇
简之涟停下看了几秒,这才抬步去厨房给自己冲麦片。
睡了一下午,她有些饿了。
还没等她走到冰箱面前,就注意到餐桌上摆着一只同样的花瓶,旁边还有一个熟悉的保温桶。
简之涟随手打开,果然,里面是热腾腾的金黄色浓粥。她也不打算客气,冲调麦片还有些剌胃,这个喝下去胃里又暖和又踏实,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劲儿。正是她最需要的。
鲜花也好,热粥也好,在身体欠佳的时候,她懒得想他是什么意思,只要自己享用得舒服就够了。
“妈妈你醒了呀!”洛洛从房间出来,噔噔噔跑过去坐到简之涟身边,用关切的眼神盯着她喝粥。
“妈妈的气色好多了,以后可要好好休息呀。”
简之涟心中一暖,戳了戳她软糯的小脸蛋,“知道了,我们家的小管家婆。”
洛洛的大眼睛滴溜溜转,“舅舅中午回来过,然后因为薛阿姨相亲的事受了刺激,就回公司上班了。”
简之涟听完,脑子有点转不过弯,“你舅是情场失意,就要职场得意的人?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因为我和舅舅进行讨论,得出了一个结论:薛阿姨喜欢事业型的男人。”
“……”
其实是洛洛有意无意地告诉舅舅,现在的员工精神压力大,身体素质也堪忧,企业定期和优秀医院合作进行体检,是有责任感的表现。
计划通?
令洛洛没想到的是,热衷于事业的简之恒雷厉风行,大手一挥为络合聘了几位专业知识过硬的健康顾问。
被院长亲自点名跟进合作的薛晴:“……”
就是心累。
在院长的殷殷嘱托下,被委以重任的薛晴不得不尽快前往络合。有副总助理在一旁殷勤辅助,薛晴不但为医院引进了一批检查设备,还稀里糊涂有了在络合专属的办公室。
这一整套流程走下来,才过了两天时间。
薛晴一阵恍惚,终于拽住第N次“偶然”下来视察的简总。她不顾众人的眼神,把他拽去了茶水间,开门见山道:“你到底想做什么?”
“对员工负责,为医院创收,为社会做贡献,做有担当的企业家……”简之恒一脸正气。
薛晴噎住了,她低吼道:“那你能不能不要打扰我的工作?我是干外科的,主治颅脑损伤,有很多台手术需要我,在这里根本没有意义!”
她的眼神明亮而倔强,简之恒的心中一动。
他的神情严肃,不认同地摇头,“薛医生,你怎么能这么想?自发性脑出血,大面积脑梗塞属于神经外科的诊治范围吧?除此以外颅内肿瘤、脑积水、癫痫,也是神经外科常见的疾病,如果你在这里没有意义,你在门诊上又有什么价值?”
“你功课做得不错。”薛晴冷笑一声,“那你知不知道门诊上的病号有很大一部分是要收入院或是来复诊的?”
简之恒打了个响指,“门诊上有的设备都给你配齐了,检查出问题也可以促进本院员工及时就医。每周半天的门诊而已,这边顾问的薪资已经谈好,我相信市立医院缺一位骨干人才不会运转失灵。薛医生,我和络合看好你。”
“……”薛晴深吸一口气,压下继续与他辩论的火气。
简之恒给市立医院捐了一笔进口器械,还财大气粗地资助了一栋病房楼。而她只要一天不辞职,就得服从院里的安排。
令薛晴没想到的是,每当她休班的时候,特别是那位财务局的李先生约她出去的时候,领导总会有事找她,十有八九都是络合那边需要她过去。
简之恒竟然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她难得的休班时间,基本上被这个脑瘫以各种理由强行霸占去了。即使拿着高昂的顾问费,薛晴也有了杀人的心情。
这天薛晴白天休班,一直到下午十七点才去上夜班。她上午约了简之涟逛街,打算让她想办法劝一劝简之恒,下午回去补个觉,养足精神去上班。
正在她吃早饭的时候,科主任那边来了夺命连环call。薛晴眉头一拧,果然电话那边把她给安排了,让她去络合合作的一个工程方那边帮一个摔伤工人检查一下颅脑,派来接她的车都在路上了。
薛晴的火气腾地蹿上脑门,恨不得立刻飞去络合——把简之恒的脑壳拧下来挂到医院门口。
最倒霉的是,在这个阴雨绵绵的清晨,车在半路抛锚了。司机下车修了半天也不见起色,薛晴只能陪他待在郊区的土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司机挂了电话,从远处跑过来,一脸的歉疚,“薛小姐,简总说他这就派车过了接您。外面风大,您回车上等吧,再过一小时公司的车就到了……”
“没事,我想吹吹风。”薛晴一身的火气,只有这深秋的冷风可以勉强压制住。她怕自己一上车,忍不住打电话过去怒骂简之恒。
过了没一会儿,身上衣物本就不厚实的薛晴,被吹了个透心凉。原本盘得一丝不苟的长发也被吹散了好几缕,在薛晴苍白的小脸上晃晃荡荡,肆意飘摇。
薛晴第一次开始考虑辞职换个城市。
这时,一辆银灰色的卡宴停在了薛晴面前,几乎是下一秒,后座的车厢就被从内拉开了。
西装革履的简之恒从车里出来,二话不说把外套搭在了薛晴的肩头。
“抱歉,我来晚了,先上车吧。”
薛晴没动,抬眸望着他,“那个摔伤的人怎么样了?”
“其实没什么大碍,对方的父亲也在工地上干活儿,他不太放心,所以我才想请你去看一看……”
简之恒的话被薛晴打断掉,她的语气结了寒冰,“耍我很好玩吗?”
“……什么?”简之恒一时没反应过来,“兰言,不是!我没有……”
“你想跟我复合?”薛晴再次打断他,神情莫测。
“我想疯了。”
“我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成为你的前任,或者说,遇见你是我最大的不幸。”薛晴随手把西装外套甩到地上,“简之恒,你这种人,根本学不会尊重人。你永远都在拿你的少爷嘴脸胡闹,而我没有义务包容你,陪你过家家。”
简之恒望着那件黑色西装跌落进尘埃,染上湿漉漉的脏污,他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被抽空,化为死寂般的惨白。
牛毛细雨不知何时化为豆大的雨滴,一下一下砸在对峙的两人身上,寒凉刺骨。
薛晴似乎一无所觉,她精致冷漠的柳叶眼凝视着简之恒,一字一句道:“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不要在出现在我面前,也别逼我彻底离开这里。简之恒,我对你没有感觉了,你爱也好恨也好,想怎么样也好,都和我没有关系。”
薛晴轻蔑地最后望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简之恒被留在冰冷的、充满土腥味的荒野之中,像是一个被大人抛弃的孩子,茫然而又哀伤;又像一蓬干枯的野草,无声的凋零腐朽。
“你看那个人,他好像一条狗。”简之恒喃喃自语。
难道真的是他做错了吗?
是啊,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就在他心灰意冷之际,轻盈欢快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
简之恒没有心思管任何事,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因为这是洛洛的专属铃声。
“洛洛,薛晴不要我了。”他鬼使神差地开口。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秒,“舅舅,你怎么又要放弃啦?”
“是她不要我了。”简之恒轻声道。
小王子只钟爱于他的玫瑰花,但是玫瑰花讨厌笨手笨脚、自以为是的小王子。
她不需要他,也不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