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不是红楼梦,是菜谱
作者:饺子不吃皮儿   重回八零,我靠美食烟火人间最新章节     
    这种书……

    姜穗读书不多,但也听说过一句话,说什么,开篇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

    她忘了,周屹安是文化人,他要娶的人,本来就是那种会读红楼梦,文绉绉的女人。

    周屹安洗完碗筷回来,看到姜穗已经背对着他,躺在了床上。

    他带回来的两本书,还好好放在桌子上。

    “不喜欢看这两本书吗?”

    刚脱了鞋躺下,姜穗就直接拉起被子,蒙住头,一副跟他拒绝交流的样子。

    他就伸手拉开她的被子,露出她一张带着愠怒的脸。

    “我喜不喜欢看书,你会不知道?”

    有点冲的语气,把周屹安说的都愣了一下,不过随即就调整好了表情,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一声不吭地从床上下来。

    姜穗心里更气了。

    她就说他一句不好听的,他就给她冷暴力,甩脸子?

    然而,他很快就又回来了。

    她故意又背对着外面,他不说话,那就大家都不要说话好了!

    感受着他重新坐在她身边的动静,像是有什么东西,放到了她床边。

    不会又是那两本书吧!

    姜穗转头,朝着周屹安接连说,“我不看书,谢谢你的好意,我就喜欢做饭,喜欢干活,这种你们文化人干的事儿,我是真干不来。”

    周屹安就这么默默看着她,什么都没说,只是把书展示在她面前。

    姜穗正要转头拒绝看书,忽然看到摆在她面前的书竟然换了个封皮,不是什么红楼梦,金瓶梅,而八大菜系菜谱,上下两册。

    “这是……”

    “红楼梦和金瓶梅是我看的,这两本菜谱,是给你的。”

    周屹安语气带着一丝丝的无奈。

    他今天去了旧货市场,想给家里添上一个小柜子,好给姜穗放钱,或者小东西用。

    没想到箱子没找到,找到了几本书。

    据说,八大菜系菜谱这套书,还是民国时候,家里出过好几个御厨的人写的。

    除了菜谱,还有脂砚斋批注的红楼梦,还有这本金瓶梅。

    他知道姜穗在喜欢研究厨艺,可县城太小了,她能钻研的,只有家乡的这些风味。

    菜谱上有全国各地的名菜做法,他想,她肯定会喜欢。

    “那你怎么不说清楚。”

    姜穗知道自己误会周屹安了,却不好意思拉下脸跟他道歉,还要嘟囔着埋怨他。

    周屹安笑笑,眼看姜穗已经拿到菜谱,翻开来用心地看,他摸摸她的脸,“是我忘了跟你说了,你先看着,我出去一趟。”

    公社的干事中午有午休时间,下午两点半才上班,可现在才一点。

    姜穗忍不住关心地问,“你去哪儿?”

    “公社有人不同意改组,准备闹,他们不做事,总有人要做事。”

    周屹安很认真地跟她解释。

    姜穗也想起来了,取消公社的事儿,成立县政府,大概就是这个时候,大势所趋,有人闹也是白闹。

    那些闹事的人,说白了,还是为了手里的那点权力。

    有公社在,他们还都是干事,说起来好听。

    但改组之后,肯定要取消一些部门,起码保安大队是要取消的,还有街上戴红袖箍,到处找事儿的道德纠察的人。

    甚至还出现了动手事件。

    姜穗提醒他,“既然有人闹事,你要小心一点。”

    她直接的有动手这回事儿,但具体是哪一天,她不记得了。

    反正动静也算大,不然她也不会没什么记忆。

    这一下午,姜穗就在家里读菜谱。

    虽然上辈子她开了饭馆,跟过好几个大师傅,但毕竟条件有限,咱国家地方也太大,好吃的太多。

    这个菜谱上,就有很多她不懂的,没听说过的,没尝过的菜式。

    原来,杨梅和荔枝可以做成的妃子饮,鲍鱼要用五花肉和鸡汤来煨出滋味才好吃。

    两辈子加起来,她都尝过鲍鱼是什么味儿。

    她能做的,也就是最基础的乡土菜,大席菜。

    做过最贵的食材,各种肉。

    晚上,她简单做了粥和包子,一直等到天黑,都不见周屹安回来。

    “嫂子!周哥受伤了!人在县医院,你快收拾周哥的衣服,过去看看吧!”

    就在她等不及,想要去公社看看的时候,公社里一个脸熟的小干事急匆匆跑来,上气不接下气的跟她报信。

    姜穗头懵了一下,拉住小干事问,“到底怎么回事?伤的重不重?”

    小干事一脸为难,“嫂子,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姜穗没再问下去。

    真没想到,白天还交代他要小心一点,晚上他就受伤住院了……

    病房里。

    姜穗拎着饭桶和包袱站在门口的时候,周屹安的病床边,正坐着一个女人,看起来有二十岁左右,齐耳短发,有着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穿着雪白的衬衣,军绿色的裤子。

    女人一边给周屹安削苹果,一边嗔怪地说,“你也真是的,当时那么危险,还非要替我挡一下,你可未来咱们国家的高尔基,莫泊桑,脑袋要是被打坏了,写不出伟大作品的话,我可就成千古罪人了!”

    周屹安半躺在病床上,脑袋上缠着纱布,看着那个女人,眼里都是笑。

    女人递给他苹果,他就接过来,咔嚓一口,苹果缺了一块,她看得刺眼。

    女人笑的更甜了,还拿出自己的手绢,弯腰给他擦嘴角,两人贴的那么近,动作这么亲密,已经完全超出了正常社交的距离。

    她直接进去,把汤桶放在桌子上,看向病房里这对男女。

    一个是她的男人,一个是不管气质和相貌,都和自己男人特配相配的女人。

    “给你带的饭,我走了。”

    既然他都有人照顾了,她还留下来干什么?

    当多余的人吗?

    “穗穗。”

    胳膊被周屹安抓住,她甩了一下,转头微笑看向他,“还有事儿吗?周先生?”

    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在意的样子。

    周屹安皱眉,解释,“这是市报的记者,吴晓同志,是专门来公社,采访公社改组情况的。”

    吴晓也笑眼弯弯地朝她伸出手,和气地说,“你好,你就是周屹安的爱人吧!我经常听周同志提起你,说你厨艺好,人好心善,还让我要多多跟你学习呢!”

    听听这语气,在周屹安去市里的这段时间里,两人似乎都已经很熟悉了。

    出于礼貌,她回握住了吴晓的手,“你好,抱歉我没听周屹安说起过你,你一个人来县里出差吗?”

    吴晓手指僵硬了一下,随即回答,“我爱人在市里有单位,没办法跟我一起出来。”

    “好了,吴晓,你先回去吧。”

    姜穗还没来得及继续开口,周屹安就主动出声,还让姜穗好好送送吴晓。

    “不用客气了,我一个人可以回去的。”

    吴晓拎起放在凳子上的军绿色背包,就直接往门口走。

    出于女人的直觉,姜穗总觉得,吴晓看向周屹安的时候,眼神很不一般。

    拉着丝,带着电,像勾人的钩子,恨不得把尾巴都开屏出来给周屹安欣赏。